托育基础大纲?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从营养与喂养、睡眠、生活与卫生习惯、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等多方面,为托育机构3 岁以下婴幼儿科学、规范的照护服务提出了具体规定,为托育机构的保育行为提供了标准和指南。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年来,有关“学前教育”“婴幼儿保健”类的话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照顾好宝宝的生活起居,悉心呵护宝宝的茁壮成长,可以说是每个新生儿父母最需要关注的课题。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更是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儿童成长,事关千家万户,事关民族未来。
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发布了《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从营养与喂养、睡眠、生活与卫生习惯、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等多方面,为托育机构3岁以下婴幼儿科学、规范的照护服务提出了具体规定,为托育机构的保育行为提供了标准和指南。这份大纲都提供了哪些具体指导?
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托育机构保育工作应当遵循婴幼儿发展的年龄特点与个体差异,通过多种途径促进婴幼儿身体发育和心理发展。保育重点应当包括营养与喂养、睡眠、生活与卫生习惯、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将婴幼儿分为7-12个月、13-24个月、25-36个月等三个不同阶段予以规范。
例如:睡眠方面,要让孩子获得充足睡眠,养成独自入睡和作息规律的良好睡眠习惯。7-12个月的婴幼儿,帮助他们采用仰卧位或侧卧位姿势入睡,脸和头不被遮盖,减少抱睡、摇睡等安抚行为。营养和喂养方面,13-24个月的婴幼儿,要鼓励和协助他们自己进食,关注幼儿以语言、肢体动作等发出进食需求,顺应喂养。培养幼儿使用水杯喝水的习惯,不提供含糖饮料。在生活与卫生习惯方面,25-36个月的婴幼儿,要培养幼儿主动如厕。引导幼儿餐后漱口,使用肥皂或洗手液正确洗手,认识自己的毛巾并擦手。鼓励幼儿自己穿脱衣服。
目前,我国3岁以下婴幼儿人数超过4700万,事实上他们的入托率只有5%左右。特别是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公众关于生养经济成本高、无人照看、影响职业发展等方面的后顾之忧,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那么,困扰不少家庭的“托育难”问题到底该如何解决?各部委又打出了哪些“幼有所育”的“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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