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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搞特种养殖需要办什么证件?

2023-12-25 00:37:13问答栏目

一、目前 搞特种养殖需要办什么证件?

申请条件:

1.有适宜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

2.具备与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资金、人员和技术;

3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

申报材料:

1.单位或个人的书面申请,并填写《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

2.驯养繁殖场所的基本情况及设施报告,主管部门批准的土地使用文件或产权单位签订的承包、租赁协议;

3.银行资信证明,技术人员(畜牧师、兽师)技术资格证书。

4.拟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物种来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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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种养殖证怎么办理

办理特种养殖证需要以下材料:

(1)资金证明;

(2)场地(合法)证明;

(3)饲料来源;

(4)防疫设施;

(5)办场人身份证明;

(6)合法来源:引进种源原方的驯养繁殖证原件(复印件也可);

(7)具有畜牧技术员以上职称2人以上,畜牧师以上职称4人以上,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持以上材料去所在县级林业部门填写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证表格,由所在县级林业部门审查、盖章后,报市林业局,市林业局审查盖章后报省林业厅办理。

三、我养殖多种动物怎样办理特种养殖证件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有关规定,从事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成功后经营人工驯养繁殖的子二、三代及其产品需办理《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以生产经营为主要目的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须凭《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后,才能从事野生动物经营活动。 二、马鹿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凡驯养繁殖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市)、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林业厅审批。 三、申请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向所在地县(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养殖场地面积、养殖目的、技术措施、实施方案等,填写《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请表》,并取得所在地县(市)工商部门《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证明申请人(或企业法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兽医资格证明复印件、种源合法来源证明材料、场地和设施设备照片等; (三)养殖国家一、二级保护的野生动物需要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资格证明等; (四)驯养繁殖投资规模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的要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聘请相关中介部门进行可行性论证的收费是您直接与中介部门商定,相关材料齐备后,经省林业厅审批同意后免费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五、建议根据动物的生活习性和对气候的适应性,慎重决策是否适合在这个地方人工驯养。

四、请问在广东肇庆办养殖训养证怎样去办呢

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办理特种养殖(野生动物)驯养许可证及产品经营许可证只收取工本费,两个证都不超过百元。

办理养殖证的条件和流程

一、办理条件:

1、国家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⑴全民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使用权;

⑵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土地管理法》和有关土地承包经营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承包经营权;

2、对已养海域和内陆水域,符合养殖规划并持有养殖证的,可简化审核程序予以换证。尚未领取养殖证应尽快审核补发。

不符合养殖规划但已持有养殖证的,限期予以调整。无证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登记,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3、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申报材料:

一、养殖申请表;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单位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来源证明材料;2、养殖技术条件说明;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申请使用集体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有效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经营合同。

三、申报流程:

1、申请。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单位还应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信证明材料、养殖技术条件说明等。

2、审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并会同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

3、批准。经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报请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颁发养殖证。

4、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人按规定签定承包合同后,到所辖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注册登记,领取养殖证。

5、登记造册、公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已颁发的养殖证应登记造册,颁证海域和内陆水域要作图标志,及时向社会公告。

四、养殖证简介:

养殖证是国家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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