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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殖房屋(农村养殖用房)

2023-07-21 12:00:40问答栏目1

1. 农村养殖用房

养殖场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办公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故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

规定要求应当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 农村养殖用房能办房产证吗

.1、现在关于养殖用地的审批越来越严格。国土资源部最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

   2.近年来国家对环保整治的力度越来越大,农村开展环境整治也对养殖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养殖用地也不是说建造就能建造的,主要需要满足环评设计的要求,并且必须要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否则会对环境和生活造成影响。

    3.除了以上两点,养殖用地还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不能在农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建在非保护农田上;

   不能破坏种植条件,不能破坏耕地的耕作层;

    必须远离河流、饮用水源和村庄,禁养区内不能建设养殖场等。

   4、用地手续

养殖场用地需要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签订用地协议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养殖场的选址还需通过规划局的审批。

    5、环评手续

     养殖项目属于易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从选址到最终养殖场生产运行整个流程都需要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需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评手续也是后期申请工商、税务、动检等证件审批时必须的材料。环评手续需到环保局办理。

    6、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在建设养殖场时一定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看。

     7、养殖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养殖证》是国家要求海域水产养殖和内陆水域养殖户需要办理证件;而对于驯养繁殖可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时一定要办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8、办理工商登记及备案手续

证件齐全后养殖户需要去工商局申请工商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取得营业执照后需要到畜牧局办理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

3. 农村养殖用房面积标准

一、2021设施农业用地最新政策

2021设施农业用地最新政策,可以参考2019年12月17日发布的《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文件,本通知有效期为5年。

根据此文件可知,各类设施农业用地标准,由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生产规模和建设标准合理确定。

二、2021设施农业用地用地标准是多少?

2021设施农业用地用地标准各地是不同的,具体标准大家可以参考当地政府发布的政策文件。

1、安徽省2021设施农业用地用地标准

参考2020年6月24日发布的《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助推乡村振兴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0〕3号)可知,安徽省2021设施农业用地用地标准为:

(1)作物种植类设施用地

①直接用于作物种植的生产设施用地,根据生产需要,按照农业行业标准合理确定。

②农作物设施种植(工厂化栽培)、育种育苗的辅助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面积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亩。

③从事规模化粮食作物种植的辅助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种植面积的1%以内,种植面积500亩以内的,最多不超过5亩;种植面积超过500亩的,可适当扩大,但最多不得超过15亩。

(2)畜禽水产养殖类设施用地

①直接用于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根据生产需要,按照农业行业标准合理确定。

②规模化养殖猪、牛、羊的辅助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面积的15%以内,最多不超过20亩,其中生猪养殖不受20亩上限限制。

③其他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的辅助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面积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其中水产养殖的最多不超过10亩)。

2、江苏省2021设施农业用地用地标准

参考2020年9月3日发布的《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苏自然资规发〔2020〕3号)可知,江苏省2021设施农业用地用地标准为:

(1)作物种植类附属(配套)设施用地

①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配套)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总规模的5%,最多不超过10亩。

②规模化种植的附属(配套)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种植面积的1.5%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

③为农业生产提供农机作业服务(含烘干、保鲜等)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等非经营性服务类组织,农机场库棚设施(非永久建筑),可按照实际拥有农机具数量情况合理确定。

(2)畜禽养殖类附属(配套)设施用地

规模化畜禽养殖类附属(配套)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总规模10%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配套)设施用地,最多不超过15亩,生猪养殖附属设施用地除外。

(3)水产养殖类附属(配套)设施用地

规模化水产养殖附属(配套)设施用地,控制在养殖生产用地面积10%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

4. 农村养殖用房申请流程

一、养殖用地新政策

1.国土资源部最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由此可见,现在养殖用地的审批越来越严格。

2.养殖用地也不是说建造就能建造的,主要需要满足环评设计的要求,并且《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也必须要有,否则会对环境和生活造成影响。

3.此外,养殖用地还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不能破坏种植条件,不能破坏耕地的耕作层。

(2)不能在农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建在非保护农田上。

(3)禁养区内不能建设养殖场。必须远离河流、饮用水源和村庄等。

(4)必须达到环评设计要求,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养殖用地审批流程

根据国家国土资源部的相关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可以在上面建造养殖用房,在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的前提下,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选择耕地用于养殖业。养殖用地审批需要一定的流程: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2)一般来说,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3)养殖用地审批需要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因此有这方面需求的朋友,需要找当地的人民政府进行咨询,具体审批时间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决定。

5. 农村养殖房设计图

当前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各地的标准也不一样,但是都需要经管理部门审批,最终的以管理部门批准的为准。还有规定的是林地内可以拿出5%的面积进行林业基础设施用地。

护林房的面积标准是什么 —— 能. 前题是同土地所有者协商, 双方条件认可, 然后必须签定一份在承包期内, 承包林地里, 建筑护林房及库房等基础设施的协议. 协议内明确房屋设施的面积. 建筑标准. ...

在退耕还林地边盖看护房可以? —— 国家对看护房有明确的规定,只能占林地的百分之几!

农民每人的看护房面积是多少? —— 1平米

有林权证的山地所允许的建设面积是多少 —— 在承包的山地林场,只可以建设山林看护房、消防设备仓库等于林业发展相关的工程,,不可以搞其它永久性的生活、娱乐以及经营性建设。 如果说是林业建设面积当让应...

农村农作物看护房能有多大面积 —— 按人数定,做不做饭等都不同,一个人两平方左右即可。

6. 农村养殖用房需要每十年审批一次吗

农民外建设的养殖房属于生产用房,使用期限五年,五年到了需重新审批。

7. 农村养殖用房可以转卖吗

只要在租赁期内,应该是能转让的,因为在租赁期内,租赁合同还是有效的,所以租赁人有权转让。

8. 农村养殖建房

是可以搞养殖的,

将宅基地用作养殖不属于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范畴。我国《畜牧法》规定,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

9. 农村养殖用房审批

    养殖用地的审批流程如下:

1. 申请验收原则上要在选址前进行,通过了验收后才能进行用地申请。

2. 首先需要向当地城市规划局或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根据行政区划而定)申请用地,提交用地申请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 所在区县农业部门要对该地区养殖发展情况作出评估及预测,并出具可行性报告,为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4. 方案审核,当地林业、环境保护等部门也要针对养殖场的选择、建设、运营等方面严格审核,确保养殖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5. 审批,当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该申请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给予批复或通过验收。

6. 后续检查,开展养殖业经营活动的单位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后续的检查和监督。

10. 农村养殖用房设计图

承包土地搞养殖可以在边上盖个小房子吗?不可以。一,国家对规模养殖场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圈舍等生产设施,绿化带隔离带可以按农用地管理使用,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二规模养殖场管理、生活用房,疫病防控,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筑物,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使用,需申请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使用,三,你说盖的小房属于第二种生活用房,只有申请农业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才可以施工建筑,且还要保证日后恢复地貌,达到耕种要求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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