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创业养殖视频(残疾人创业养殖视频大全)
1. 残疾人创业养殖视频大全
素未谋面,身残志坚,为你点赞!
1.可以参加当地有关机构举行的手工饰品制作培训班,培训项目简单易学、富于变化、适合在家制作和创业,这类小工艺品真的很适合在家带孩子和贫困人员创业自立。不仅可以学习多种手工制作和编织技能,而且能结识同样的残疾人朋友,在一起相互交流鼓励学习工作,经济独立、生活独立、人格独立,残疾人员才会拥有真正的自尊自强,物质生活精神生活都得到了改善和充实。
2.电商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也为残疾人提供了很多的就业机会,足不出户,网上销售,受众群体广泛,建议可以参加政府机构举办的网络创业培训,增强自身的知识储备,或者请教行家里手。
3.人人都是自媒体,可以写作,发视频,只要坚持学习,不断强化自我,也能有所收获。
4.做传统的实体店小生意,投资小见效快的最合适。
身残志坚,为你点赞。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2. 适合残疾人养殖项目
《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
第十九条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多方面筹集资金,组织和扶持农村残疾人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有关部门对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残疾人,应当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和信贷等方面给予帮助。
3. 残疾人搞养殖需要什么手续
残疾人申请养殖场和普通人一样,都是先审批备案设施农用地,也就是先到当地政府申请通过,然后到农业农村局审批备案,最后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审批备案。
4. 残疾人创业养殖每年有补贴吗
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
第十九条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多方面筹集资金,组织和扶持农村残疾人养殖业、手工业和其他形式的生产劳动。有关部门对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残疾人,应当在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和信贷等方面给予帮助。
5. 适合肢体残疾人的养殖创业
残疾人搞养殖有个人创业补贴。对残疾人个人及其家庭通过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饮、盲人按摩(店)、电子商务、网络电商等各种形式进行创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3500元,各县市区每人配套1000元与省级资金合并使用。
多名残疾人共同创业的,可依据有关协议或合同,按创业残疾人人数累计计算,个人创业扶持原则上不超过2年,确需继续扶持的,由各县(市区)残联会同同级财政等部门依据创业项目规模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统筹考虑,从本级残疾人就业资金中给予扶持。
6. 残疾人养殖团队
因为国家有扶植残疾人养殖的优惠政策。
7. 残疾人养殖什么挣钱
残疾人搞养殖有个人创业补贴。对残疾人个人及其家庭通过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饮、盲人按摩(店)、电子商务、网络电商等各种形式进行创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3500元,各县市区每人配套1000元与省级资金合并使用。
多名残疾人共同创业的,可依据有关协议或合同,按创业残疾人人数累计计算,个人创业扶持原则上不超过2年,确需继续扶持的,由各县(市区)残联会同同级财政等部门依据创业项目规模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统筹考虑,从本级残疾人就业资金中给予扶持
8. 残疾人创业养殖视频大全下载
残疾人搞养殖有个人创业补贴。对残疾人个人及其家庭通过从事种植、养殖、加工、零售、修理、餐饮、盲人按摩(店)、电子商务、网络电商等各种形式进行创业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3500元,各县市区每人配套1000元与省级资金合并使用。
9. 残疾人创业搞养殖
国家对残疾人创业的扶持政策为《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意见》,具体扶持政策如下:
二、提供合理便利和优先照顾
(四)残疾人在登记个体工商户、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或登记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时,相关部门应提供合理便利,优先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五)政府和街道兴办贸易市场,设立商铺、摊位,以及新增建设彩票投注站、新增建设邮政报刊零售亭等便民服务网点时,应预留不低于10%给残疾人,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有条件的地方应免费提供店面。
三、落实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
(六)残疾人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残疾人个体就业或创办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七)残疾人创办的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有关规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八)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
(九)对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按照有关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性收费;征得行业协会商会同意,适当减免或降低会费及其它服务收费。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依法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待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
(十)残疾人创办具有公益性、福利性且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经营场所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照民用标准收取。
扩展资料:
四、提供金融扶持和资金补贴
(十一)残疾人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康复扶贫贴息贷款,贴息部分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85号)等规定进行贴息。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由各地给予补贴和小额贷款贴息。
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可申请扶贫小额信贷,具体贴息标准参考各地贴息管理办法执行。政府支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应加大对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融资服务力度。有条件的地区可多渠道筹资设立残疾人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信用良好的残疾人创业者经综合评估后可取消反担保。
(十二)残疾人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鼓励地方开展一次性补贴试点。
(十三)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残疾人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十四)享受城乡低保的残疾人首次自主就业创业的,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鼓励残疾人通过自身努力就业增收,摆脱贫困。
(十五)特殊教育院校教育类毕业生、残疾人高校(含技师学院)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高校(含技师学院)毕业生按规定享受求职创业补贴。
(十六)用人单位雇用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并为残疾人职工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申请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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