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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养殖需要什么手续(耕地建养殖需要什么审批手续)

2023-05-14 15:15:11问答栏目1

1. 耕地养殖需要什么手续

耕地养殖需要与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租用协议或意向协议。

1、视养殖场项目大小需向当地发改部门申请立项,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

2、在当地农业(畜牧)部门办理相关生产手续

3、在当地环境部门办理环评手续,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

4、办理相关立项手续后到当地国土部门办理设施农用地使用手续,签订或缴纳土地复垦费用。

2. 耕地建养殖需要什么审批手续

  畜禽养殖要尽量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个人提出项目建设书面申请,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畜牧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手续,经审核同意的予以项目备案;  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个人持畜牧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表,到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具体落实项目用地选址、合理确定用地位置、范围、面积等;  畜禽养殖个人与被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订农村土地出租、转包合同,占用耕地的,还应写出复耕保证书;  畜禽养殖个人持项目备案表、土地出租或转包合同、标有尺寸的平面布置图、位置图(涉及占用耕地的还应出具复耕保证书)等文件资料,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经审核同意的予以用地备案。

3. 耕地养殖需要什么手续呢

  现在自家的耕地里建设养殖场,首先需要提出申请,进行审批。

  《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应当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  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 耕地养殖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

一、农民在自己土地上办养殖场的具体流程

1、跟村集体申请土地建养殖场

一般需要流转村里的集体建设用地来建,因为现在农业用地改为建设用地很难获得审批。

2、去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部门备案

这时你需要出具你的养殖场设计平面图,看是否符合《动物防疫法》的选址规定,一般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养殖场1公里范围内没有居民区、饮用水源、学校、医院、公路铁路等;

(2)3000米内没有屠宰场、动物隔离区、农贸市场等;

(3)厂房内有隔离饲养生产区。

注意,不同地区可能会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具体选址要求当地人民政府的畜牧部门或者当地畜牧局进行详细咨询。

3、去县国土局办理厂址修建审批手续。

你需要填写养殖场建设用地申请书,并按照当地要求缴纳一定额度的复耕保证金。

4、去畜牧局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拿着办到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去工商部门办营业执照。

二、农民这几种情况下不能建设养殖场

1、很多地区都被划为禁养区,在禁养区不能建设养殖场。

2、在距离村庄、饮用水源等地点500米以内的地方,不能建设养殖场。

3、达不到环评设计要求,不能建设养殖场。要想达到环评要求,建设成本会大大提高,很多想搞养殖的农民不一定有这么多成本。

4、建场后,未能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也不能进行养殖。

5. 耕地上养殖要政府审批吗

无论是永久农田还是一般农田,想要改建,那就要向相关部门递交审批。在给养殖场选址的过程中,还要注意,远离河流,饮用水水源,村庄,景区,自然保护区等地。同时,还要尽量减少对耕地层的破坏,添置畜禽粪便还田等设备。虽然建立养殖场前期投入较大,不过,如果能很好地将种植,养殖融合一体,那收入也是很可观的。

6. 一般耕地养殖需要办手续吗

在耕地上建大棚属于农业设施占地,需要自己做好用地规划(位置、占地面积、占用年限等)后,向乡镇政府申请,然后由乡镇上报县里,县里审批通过后即可建设。

7. 耕地搞养殖合法吗

违法。

要到当地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向当地畜牧局申请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

《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

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应当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

8. 一般耕地养殖需要什么手续

  现在自家的耕地里建设养殖场,首先需要提出申请,进行审批。

  《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应当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  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按照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设施、饲料储藏用房、硬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属于永久性建(构)筑物,其用地比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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