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水产养殖合作社(水产养殖合作社有补贴吗)
1. 水产养殖合作社有补贴吗
一、优惠类政策
税收优惠:1.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 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 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4.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用水用电优惠:1. 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
2. 电力部门对粮食烘干机械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从低执行的政策。
二、补贴类政策
国家给予农村合作社的补贴政策有土地流转补贴、贷款补贴、购农机补贴、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小区)建设、农业保险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退耕还林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等。具体项目的申报还要根据各省市的具体情况有些不同。全国很多地区对合作社土地流转有补贴,比如浙江新昌县对流转土地种植水稻20 亩(蔬菜30亩、其他50 亩)以上给予经营业主和流出户一次性奖励每亩150 元。
三、涉农项目扶持类政策
另外,在专项扶持类方面,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有扶持。国家农发办规定,积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单个项目申报实施面积,原则上农民合作社试点项目平原地区不低于5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300 亩,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每亩土地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1500 元/ 亩。
我国专项扶持里涉农项目比较多,比如: 农业综合开发贷款贴息项目,要求单笔贷款不低于100 万,不高于6000 万。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目,扶持资金80~160 万。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集中供气等沼气工程项目,扶持资金20~80 万。“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扶持资金100 万左右。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补助项目、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扶持资金龙头企业100~300 万,合作社5~150 万。
2. 水产养殖合作社有什么补贴政策
一,鱼苗补助。
在水产养殖过程中,能够养殖的水产品种名目众多,不是养啥都有补贴的,并且各个地方的政策也不一样。这里有个参考标准,大家可以对号入座的看一下。
罗非鱼种苗:每亩补助120元,每亩按2000尾计算,最高补贴12000元。如果是水库养殖罗非鱼的话,每亩补助是60元,按1000尾计算每亩数量,每户最高补贴是6000元。
对虾种苗:每亩补助160元,按80000尾计算每亩数量,最高每户补贴8000元。
石斑鱼种苗:每亩补贴200元,按1000尾计算每亩数量,最高每户补贴10000元。
东风螺种苗:每平方米补贴20元,按1000粒计算每平米数量,最高每户补贴4000元。
第二,渔用柴油涨价补贴。
这是一项中央三农政策在渔业上的具体体现,2018年时候,渔用柴油涨价补贴的资金达到了728.78亿元,是全部渔业补贴资金的81.66%,几个补贴行业里资金量是最多的。不过在淡水渔业里,只有淡水捕捞渔船能够享受这一政策,一般的淡水养殖业很少能享受。
第三,渔业资源保护和转产转业财政项目。
近年来,近海水生生物资源严重退化,生态荒漠化严重,到了必须治理的时候。现在放流技术成熟,苗种供应也较为充足,在增殖放流上进行资金的照顾和安排,能让增殖效果得以明显显现,渔民的受益面增大。
第四,渔业互助保险保费补贴。
这个补贴全称是渔船全损互助保险和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最高补贴每人20万元。从2008年开始,在山东、辽宁、江苏、福建、海南和广东等重点渔区开始试点。而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则在浙江岱山进行区域试点。
第五,水产养殖机械补贴。
从2018年起,农机购置补贴开始达到40亿元规模,在规模扩大的同时,农机具购置补贴的种类也增多了,像是水产养殖常用的增氧机、投饵机、清淤机等三类水产养殖机械,首次纳入到补贴的范围。
第六,水产良种补贴。
除了对水产养殖机械加大补贴力度,水产良种补贴在一些地方也已经启动,不过目前主要针对高经济价值的淡水鱼类,具体的品种各地政策不同,需要去当地部门了解咨询。
第七,养殖基地补贴。
在山东,计划用5-8年时间,整理整改老旧鱼塘面积350万亩,新开发鱼塘面积150万亩,目标是要形成500万亩的现代渔业生产基地。
第八,渔业贷款贴息和税收优惠。
水产养殖业因为受到自然环境影响较大,所以贷款贴息范围也只是在局部地区,主要是对于灾害后生产能力下降,以及符合地方发展的新项目等。至于税收优惠,主要针对引进推广良种方面。“十一五”期间,用于培育、养殖以及科学研究与实验的进口鱼种、鱼苗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3. 水产养殖合作社需要上税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依.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贰.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三.中药材的种植; 四.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陆.林产品的采集; 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吧.远洋捕捞。(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依.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贰.海水养殖、内陆养殖4. 水产养殖合作社怎么办
第一,可以把土地集中搞规模经营,提高生产效率。比如老张有10亩地,老王有20亩地……各种各家地,每家一年的产量算来算去就是那个样。而规模经营以后就可以共同出资买大型农机具,用机械代替劳动,产量直接翻N倍。
第二,合作社可以供销一体,大大降低成本。散户买农资今年你买几车肥,明天他买一些种子,不划算。合作社组团后,就可以集团大批量统一购买农资,买的量大,价格也就相对优惠、便宜。
再说销售这块,单个农户找销路,不容易,因为你实力弱,产量低,没人愿与你合作。合作社就不同了,作为一个农业组织有一定的实力,无论是与商超还是电商等渠道谈合作销路时,胜算就很大。
第三,合作社更容易拿到银行贷款,解决缺钱问题。还有一个很多朋友都困惑的问题就是缺钱。缺钱怎么办?很多人就想到去银行贷款。那么,问题来了,普通的个人去银行贷款的成功率有多少呢?可想而知。但合作社就不同了,作为农业经济组织,一方面是管理农户的集团组织,并且是正规的有财务流程的经营组织;另一方面对于银行来说,信用度就大大增加了。再加上,国家很多金融政策给合作社等农业组织降低了门槛,所以,合作社贷款能力就很强。很多人问“我怎么贷款?”,个人实力本来就单薄,又没什么可作抵押,银行怎么贷给你?不如问问“该怎么成立个合作社去发展农业?”来得实际。
第四个就是拿补贴了。经常有人打来电话问“我有3亩地,能不能拿补贴?”或“我养了10头牛,有没有补贴?”等等。一再跟大家说,国家在农业这块补贴力度很大,但不是说有100个人,就平均发给每人多少钱的那种补贴。国家的补贴是扶强不扶弱,有人可能不理解了:那强的都那么强了,还用扶吗?当然得扶,且要大扶特扶。扶它不是目的,目的是要让它带动更多的散户,更多的这种只有三亩五亩地的农户去共同发展。这样,补贴就会补给这个合作社了。
2017年农业合作社补贴政策:
一、优惠类政策
税收优惠: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2.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4.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用水用电优惠:1.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2.电力部门对粮食烘干机械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从低执行的政策。
二、补贴类政策
国家给予农村合作社的补贴政策有土地流转补贴、贷款补贴、购农机补贴、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农业保险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退耕还林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等。具体项目的申报还要根据各省市的具体情况有些不同。全国很多地区对合作社土地流转有补贴,比如浙江新昌县对流转土地种植水稻20亩(蔬菜30亩、其他50亩)以上给予经营业主和流出户一次性奖励每亩150元。
三、涉农项目扶持类政策
我国专项扶持里涉农项目比较多,比如:农业综合开发贷款贴息项目,要求单笔贷款不低于100万,不高于6000万。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目,扶持资金80-160万。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集中供气等沼气工程项目,扶持资金20-80万。“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项目,扶持资金100万左右。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财政补助项目、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扶持资金龙头企业100-300万,合作社50-150万。
四、农产品流通政策
鼓励和引导合作社与城市大型连锁超市、高校食堂、农资生产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实现产(供)销衔接。
五、人才支持政策
从2011年起组织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每年培养1500名合作社带头人。继续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纳入“阳光工程”,重点培训合作社带头人、财会人员和基层合作社辅导员。鼓励大学生村官参与、领办合作社。
5. 水产养殖合作社有补贴吗知乎
有的。
不同经营主体补贴金额不同,举例如下:
1.一般补贴
包括粮补、农资综合、良种,平均补贴资金在120元一亩。
2.规模经营补贴
农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地区不同补贴标准也不同,一般是在40-80元一亩。
3.农机补贴
最高补贴5万元,100马力以上的大型机器等最高补贴15万元。
4.农业综合开发一般产业化经营项目
包括农产品、水产养殖、产品加工等,龙头企业补助100-300万元,农业合作社补贴50-150万元。
6. 水产养殖合作社经营范围
水产养殖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包括水生动物的养殖、加工、销售以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原因是水产养殖公司的主要业务就是养殖水产品,因此经营范围需要包括养殖、加工和销售等相关环节,以满足市场需求。同时,针对企业自身的特色和优势,可以增加相关技术服务等业务,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可以进一步延伸,水产养殖公司的经营范围还应该包括相关的营销和宣传等环节,以吸引更多的顾客和提升品牌知名度。同时,需要关注政策法规的变化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经营范围,以适应市场变化。
7. 水产养殖合作社有补贴吗现在
2015年国家深化农村改革、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最新出台的政策措施:
1.种粮直补政策 :
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5年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
2015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
3.良种补贴政策 :
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6.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 :
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
7.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
2014 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价幅度为5.4%;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提价幅度分别为2.3%、2.2%和 3.3%。2015年,继续执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
常规产粮大县奖励标准为500-8000万元,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在奖励产粮大县的同时,中央财政对13个粮食主产区的前5位超级产粮大省给予重点奖励,其余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油菜籽增加奖励系数20%,大豆已纳入产粮大县奖励的继续予以奖励;入围县享受奖励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
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
2015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
11.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 :
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60.5亿元,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12.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 :
2013 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在全国建设12500个万亩示范片,并选择5个市(地)、81个县(市)、600个乡(镇)开展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2015年,国家将继续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粮食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辐射带动区域均衡增产。
13.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支持政策 :
2015年,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并已按照2013年资金规模的70%拨付地方。 14.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2015年,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4亿亩;粮食作物配方施肥面积达到7亿亩以上;免费为1.9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力争实现示范区亩均节本增效30元以上。
15.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 :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继续在适宜地区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绿肥种植技术和大豆接种根瘤菌技术,同时,重点在南方水稻产区开展酸化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在北方粮食产区开展增施有机肥、盐碱地严重地区开展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
16.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支持政策 :
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委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强化项目支持。二是推动科技资源向企业流动。三是优化种业发展环境。
17.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
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正式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总投资4985万元,专项用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开发。
18.农业标准化生产支持政策 :
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340万财政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依托“三园两场”、“三品一标”集中度高的县(区)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44个。
19.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
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20.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
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2015年国家将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21.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
2015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
22.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
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补助,初步确定5年为一个补助周期;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给予牧民生产性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每年每亩10元)和每户牧民每年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2015年,国家将继续在13省(区)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23.振兴奶业支持苜蓿发展政策 :
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支持高产优质苜蓿示范片区建设,片区建设以3000亩为一个单元,一次性补贴180万元(每亩600元),重点用于推行苜蓿良种化、应用标准化生产技术、改善生产条件和加强苜蓿质量管理等方面,2015年将继续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
24.渔业柴油补贴政策 :
根据《渔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渔业油价补助对象包括:符合条件且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2015年将继续实施这项补贴政策。
25.渔业资源保护补助政策 :
2013年落实渔业资源保护与转产转业转移支付项目资金4亿元,其中用于水生生物增殖放流30600万元,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9400万元。2015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6.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
2013年开始,中央对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给予补助,无房户、D级危房户和临时房户户均补助2万元,C级危房户和既有房屋不属于危房但住房面积狭小户户均补助7500元。2015年国家将继续实施这一政策。`
27.海洋渔船更新改造补助政策:
中央投资按每艘船总投资的30%上限补助,且原则上不超过渔船投资补助上限。2015年该项目将继续实施。
28.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
对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示范区给予1000万元左右的奖励。力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今年对示范区建设的贷款余额不低于300亿元。
29.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
2015年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以启动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项目、组织召开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会、完成改革试验项目中期评估三大工作为重点。
30.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
2015年,将继续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
31.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对目录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32.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继续对鲜活农产品实施从生产到消费的全环节低税收政策,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2015年国家将继续实行生鲜农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减免政策。
33.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2015年,因地制宜发展户用沼气和规模化沼气。
34.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政策:
规划中的农业环境治理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
二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三是开展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治理。
四是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在25度以上陡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15-25度重要水源地实行退耕。
五是开展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
六是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七是开展湿地恢复与保护。
35.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政策:
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的科学分离,引导养殖业规模化发展,支持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与利用。引导农民开展秸秆还田和秸秆养畜,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设施建设。
36.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
2015年,农业部将进一步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使试点县规模达到300个,新增200个试点县,每个县选择2-3个主导产业,重点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中的带头人、骨干农民。
37.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建设政策:
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26亿元,基本覆盖全国农业县。
38.阳光工程政策:
2015年,国家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以提升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技能为主要目标,对务农农民免费开展专项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系统培训。
39.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
2015年依托培训基地举办117期示范培训班,通过专家讲课、参观考察、经验交流等方式,培训8700名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3000名大学生村官。选拔50名左右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每人给予5万元的资金资助。
40.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二是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三是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农村的合法权益。
41.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政策:
2015 年,国家将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选择部分地区进行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丰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类型。国家将推进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这些组织必须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坚持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国家还将进一步完善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管理体制,明确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42.农业保险支持政策:
对于种植业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40%,对东部地区补贴35%,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单位补贴65%,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对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50%,对东部地区补贴40%,对中央单位补贴8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对于公益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5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9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40%;对于商品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3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55%,地方财政至少补贴25%。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覆盖全国,地方可自主开展相关险种。
43.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项目进行奖励或者补助的政策。
44.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政策:
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帮助解决家庭农场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5.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
2015年,除继续实行已有的扶持政策外,农业部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选择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信用记录好的合作社,按照限于成员内部、用于产业发展、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风险可掌控的原则,稳妥开展信用合作试点。
46.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政策:
对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流转土地给予奖补。
47.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政策:
明确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具体内容、衡量标准和运作方式,提出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的具体政策措施。
48.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政策:
2015年,选择三个省作为整省推进试点,其他省(区、市)至少选择1个整县推进试点。
49.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
根据1号文件的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将深入研究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产权交易、股权的有偿退出和抵押、担保、继承等重大问题。
50.农村、农垦危房改造政策 :
2015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60万户左右。拟按照东、中、西部垦区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改造农垦危房24万户;同时按照中央投资每户1200元的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农垦危房改造供暖、供水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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