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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农村特种养殖项目(2016农村特种养殖项目招标公告)

2023-04-19 02:30:08问答栏目1

1. 2016农村特种养殖项目招标公告

一、扶持原则

按照逐年缩减产业到户资金比例、壮大集体经济发展,脱贫攻坚工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要求,支持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自身发展,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根据自身条件和个人意愿,自主发展特色产业;对无劳动能力或劳动力不足、无法自主发展产业的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可采取经营性托管、承包式托管、租赁式托管等方式,由能人大户、龙头企业带动发展特色产业;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也可将产业扶贫补助资金作为股金,选择投向产业形态优、经济效益好、市场风险小的乐于扶贫助困且诚信守约的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建立和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股份到户,权益到户。

二、扶持对象

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自主自愿发展增收产业项目的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

三、扶持内容

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持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休闲农(林)业、传统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支持脱贫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四、扶持标准及要求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同时发展几类产业项目的可以累计计算,每户补助上限不超过 12000 元。

(一)产业到户类项目(共4类)

1.养殖业扶持标准:对当年新增项目按照扶持标准予以扶持,对往年存栏的养殖项目不予扶持。

(1)肉猪养殖项目:600 元/头

(2)肉羊养殖项目:500 元/只

(3)奶山羊养殖项目:2500 元/只

(4)肉牛养殖项目:4500 元/头

(5)肉驴养殖项目:4500 元/头

(6)蜜蜂养殖项目:200 元/箱

2.林果业扶持标准:新建类项目须栽植2年以上矮化苗木,栽植后2年可见效,不按标准建园的不予扶持;管理类项目中,对已享受4年扶持的老园不再继续扶持(具体以省办系统中标注的享受产业补助年度时间为准)。

(1)苹果园管理项目:1500 元/亩

(2)新建苹果园项目:1000 元/亩

(3)梨园管理项目:1500 元/亩

(4)新建梨园项目:1000 元/亩

(5)枣园管理项目:1500 元/亩

(6)新建枣园项目:1000 元/亩

(7)桃园管理项目:500 元/亩

(8)新建桃园项目:200 元/亩

(9)核桃园管理项目:500 元/亩

(10)新建核桃园项目:200 元/亩

(11)花椒园管理项目:400 元/亩

(12)新建花椒园项目:400 元/亩

(13)新建速生杨栽植项目:1000 元/亩

3.种植业扶持标准:

(1)中药材种植项目:800 元/亩

(2)大棚果蔬建设项目:8000 元/棚

(3)烤烟种植项目:400 元/亩

(4)黄花菜栽植项目:800 元/亩

(5)杭白菊种植项目:1000 元/亩

(6)其他经济作物种植项目:400 元/亩

4.其他产业项目扶持标准:

自主创业项目:10000 元/个

(二)新建村集体产业园

以村为单位或者几个村联建的产业园,扶持的项目为苹果、梨。要求栽植2年以上生矮化苗木,栽植后2年可见效,有隔架、滴灌、防雹网等现代设施,亩均扶持标准不超过12000元,不足部分由市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争取行业配套资金进行扶持,实行社会公开招标建设,由托管公司或者专业大户经营。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建园标准,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负责监管资金运行,不按标准建园的坚决不予扶持。

(三)村集体“一村一园”

由市农业农村局制定管护标准和措施、操作规程,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农业农村局拨付扶持资金至各镇财政所,按照托管生产进度进行验收发放,未达到管护标准的不予扶持。

村集体“一村一园”管护项目:1500元/亩

(四)统建托管园:

由各镇(街道)村与户下签订托管协议,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乡村振兴局将扶持资金拨付至各镇(街道)财政所,按照托管生产进度进行验收发放,未达到管护标准的不予扶持。资金来源为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统建托园管护项目:1500元/亩

五、资金发放程序

(一)到户资金发放程序

1.项目申报。由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自愿提出申请,村委会审核汇总,各镇(街道)复审的程序申报。市乡村振兴局收到各镇(街道)的正式申报文件后择优审批立项,会同财政局联合上报咸阳市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备案。

2.项目验收。各镇(街道)组织“四支队伍”对各村扶贫产业项目验收,以村为单位,逐户、逐产业进行验收,并规范填写《彬州市脱贫户生产发展项目验收表》,当场公示验收结果。验收合格的贫困户准予兑付产业发展资金,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3.资金拨付。由各镇(街道)负责,根据验收结果将产业扶持资金拨付到脱贫户惠民一折通。

4.验收备案。由各镇(街道)负责,9 月底前将项目自查自验报告以正式文件报市乡村振兴局备案。

(二)新建产业园资金拨付程序

1.项目申报。由项目所在村征集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产业发展项目意愿,审核汇总后,报各镇(街道)复审,各镇(街道)审核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择优审批立项,会同财政局联合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备案。

2.项目验收。各镇(街道)组织“四支队伍”对各村产业扶贫项目验收,以村为单位,逐园进行验收,并规范填写《彬州市产业园项目验收表》,当场公示验收结果。验收合格的准予兑付产业园补助资金,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3.资金拨付。由各镇(街道)负责,根据验收结果将产业扶持资金拨付到各产业园。

4.验收备案。由各镇(街道)负责,9 月底前将项目自查自验结果以正式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由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复验。

(三)“一村一园”、统建托管园资金拨付程序

1.项目申报。各村根据“一村一园”和“统建托管园”建设情况向各镇(街道)上报申请立项报告,各镇(街道)审核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择优审批立项,会同市财政局按照资金类型联合上报备案。

2.项目验收。各镇(街道)组织“四支队伍”对各村“一村一园”及“统建托管园”项目实施情况逐园进行验收,并规范填写《彬州市“一村一园”项目验收表》、《彬州市“统建托管园”项目验收表》,当场公示验收结果。验收合格的准予兑付补助资金,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3.资金拨付。由各镇(街道)负责,根据验收结果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各产业园。

4.验收备案。由各镇(街道)负责,9 月底前将项目自查自验结果以正式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由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复验。

六、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发文前备案的所有扶贫产业项目扶持标准一律不予重新调整

2. 农村特种养殖新项目

1.承包土地。

如果你家里是处在乡下的话,那么你可以直接承包土地来种植果树、花卉以及经济作物等,只要你拥有技术,并愿意投入一定的资源,还是能够获得回报的。

2.搞养殖。

你还可以承包土地后,想办法搞养殖基地,比如说可以养殖一些特色的家禽家畜等,还可以养鱼养其他。在搞养殖之前,你要先学会相应的技术。

3.摆夜摊。

如果你确实没有多少资源的话,你还可以去摆夜摊,搞点特色小吃或者烧烤摊什么的,一般生意都不会很差,除非你的手艺实在是太差劲了

3. 农村特种养殖网

特种养殖德营业执照不好办,条件苛刻,审核严格

4. 农村特种养殖业

经营范围包括: 养殖、种植;农副产品收购、销售;农业综合开发建设;家禽、牲畜、水产、特种养殖及销售;油茶、果树、毛竹、绿化苗木、蔬菜、花卉、中药材的种植;生产销售有机肥、畜禽养殖以及产品销售和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经营批发;农业科技、林业科技的研究开发;绿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农业综合开发;计算机软件开发运用。

生产销售有机肥、畜禽养殖以及产品销售和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经营批发。

5. 特种养殖政府补贴项目

国家、省、市无特种水产养殖固定补贴政策。按产业发展引导方向的需要,会适时配套一些现代渔业发展引导资金。

6. 2020年特种养殖补偿标准

答案是:1、人工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2元/m2,山坡地10元/m2;

2、天然成林林地、疏林地,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10元/m2,山坡地8元/m2;

3、人工未成林林地(含未达到挂果年龄的经济树种),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8元/m2,山坡地6元/m2;

4、天然未成林林地,按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6元/m2,山坡地5元/m2;

5、经济林林地(包括果园、竹林),按征用、占用林地的面积计算,平川地20元/m2,山坡地16元/m2;

6、 特种用途林林地,已成林林地按成林林地的4倍计算,未成林林地按未成林地的3倍计算;

7、防护林林地,已成林林地按成林林地的3倍计算;未成林林地按未成林地的2倍计算;

8、苗圃地,按前3年平均年产值(苗木年产值)的8倍计算;株数最大值不超过合理密度;

9、天然灌木林地,按当地天然未成林地的60%计算,人工灌木林地按当地的人工未成林地的80%计算;特殊灌木林地按当地的人工未成林林地的1倍计算10、宜林地按当地的天然灌木林地的40%计算;

11、迹地按当地的人工未成林地的50%计算;

12、针阔乔木混交林、乔灌混交林,按株数及合理密度进行面积分割。

7. 2020年特种养殖政府补贴政策

2021年申报项目及补贴:

01/农村重大补贴项目

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项目

补贴金额:省级1000-5000万元,国家级1000-3亿元

农村商业互联项目

补贴金额:每省2亿元

国家农村产业一体化发展示范园区项目

补贴资金:5000万元

农村综合建设项目

补助金额:每年5000万元,共三年

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项目

补贴金额:最高5000万

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

补贴资金:2000万元以下

农业强镇示范工程

补助资金:1000万元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项目

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验区项目

补贴金额:2000-3000万元

绿色循环高效特色农业推广项目

补贴金额:1800万元

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管理项目

补助金额:每亩最高补助1500万元

43">中药材生产扶持及药材基地项目

补贴额度:100-3000 万元

√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项目

补贴额度:50-1000 万元

√“特色小镇”工程申报项目

补贴额度:500-2000 万元

√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

补贴额度:1000-1500 万元

√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农作物种子、畜禽良种)项目

补贴额度:800-1500 万元

02/观光采摘休闲农业类

承包山林地的林果业及观光农业,则可以申请造林补贴、退耕还林补贴、水利和道路建设补贴等。

√ 农业局的农业综合开发园艺类生产示范基地项目,扶持资金一般约为200万元。

√ 林业局的农业综合开发名优经济林示范项目,扶持资金约150万~300万。

√ 农业部主管的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项目,扶持资金在50万~100万之间。

√ 农业局的水果蔬菜标准园创建项目,扶持资金在25万~100万之间。

√ 农业局的高产创建项目,扶持资金约50万~100万。

03/科技示范园等观光与科普一体的休闲农业

这类休闲农业项目包括科技示范园、物流商贸园等形式,既可以申报技术方面的扶持,也能申请农业方面的扶持,因此可申报的资金扶持种类包括:

√发改委的冷链物流项目。

√ 商贸流通重点支持项目。

√ 农业局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 农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

√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 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

√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财政补贴、贴息贷款、一县一特和龙头企业带动项目。

√ 农业产业化财政扶持项目。

√ 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果菜产业项目。

√ 供销社的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示范项目。

04/所有休闲农业园区都有机会申请的补贴

农业局与旅游局联合主管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创建项目;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民创业项目;扶贫旅游项目等。

05/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

支持范围:优势特色产业引领区、现代技术与装备集成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区、新型经营主体创业创新孵化区、现代农业示范核心区。

申报部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06/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通风库、冷藏库和烘干房等产地初加工设施。

申报部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

07/田园综合体建设项目

支持范围: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生态体系、服务体系、运行体系六大支撑体系。

申报部门:财政厅农发办。

08/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支持范围:生物质成型燃料,畜禽养殖场沼气发电场等,对废弃物利用的项目。

申报部门:发改委。

09/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目

支持范围:现代农业园区。

申报部门:农业农村部。

10/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现代农业领域项目

支持范围:技术创新的专利。

申报部门:科技部。

11/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

支持范围: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涉农企业。

申报部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12/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项目申报

支持范围:关于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项目

申报部门:农业部科技教育司。

13/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

如果是以中药材种植为基础的乡村旅游项目,可向国家经济贸易委员申报项目包括:

√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和野生药材变家种家养的科研开发及成果推广应用;

√ 中药材种植养殖先进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

√ 大宗、紧缺品种的中药材基地建设;

√ 中药材种子种苗基地建设;

√ 中药材仓储技术及改善中药材仓储设施;

√ 中药饮片加工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

1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融合项目

支持范围:产业融合、土地托管、有机肥和低残农药、农膜项目。

申报部门:农业农村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

15/“全国杰出农村实用人才”资助申报

支持范围: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科技示范户、农民合作社骨干、大学生村官、基层组织负责人和返乡创业者等。

申报部门:中国农学会。

16/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

支持范围:农副资源收贮、农副资源饲料化加工、种养结合农田消纳基地、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秸秆综合利用、其他符合的建设内容。

申报部门:农业农村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17/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申报

支持范围:农作物良种生产及加工基地、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果茶育繁推一体化种苗基地试点、畜禽良种繁育项目。

申报部门:农业农村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18/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示范项目

支持范围:支持木本油料、国家储备林、林下经济、区域特色经济林等林业示范项目。

申报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19/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支持范围: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业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等。

申报部门:财政部。

20/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行动计划申报

支持范围: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落实农业农村产业扶持政策、加强新政策创设。

申报部门:农业部等五部委

21/扶贫项目

支持范围:带动农民增收性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

申报部门:国家乡村振兴局。

22/农牧、畜牧业类

支持范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畜牧良种推广项目;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项目;生猪(牛羊)调查大县奖励项目;奶业振兴行动。

23/种养结合庄园类

支持范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项目;国家现代农业庄园项目;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项目;产粮大县奖励项目;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项目。

2021年国家重点惠农项目及补贴:

√全国有机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

补贴额度:100 万元,农业农村部授牌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

补贴额度:500 万元以内

√一村一品、一县一业、一镇一特

补贴额度:100-500 万元

√农业综合开发林业专项

补贴额度:200 万元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补贴额度:500 万元

√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补贴额度:300 万以内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补贴额度:60-300 万元

√有机肥生产试点项目

补贴额度:300 万元

√粮改饲试点项目

补贴额度:1000 万元

√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

补贴额度:1000 万元

√农业“星创天地”项目

补贴额度:20-50 万元

√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 10%左右

√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 10%左右

√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

补贴额度:300 万

√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良种繁育、特色种植项目)

补贴额度:100-500 万;

√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 10%左右

√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补贴额度:不超过 2000 万元

√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

补贴额度:80-120 万元

√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

补贴额度:200-3000 万元

√农产品加工补助项目

补贴额度:1-100 万元

√2020 年农产品促销项目

补贴额度:20-500 万元

√农业组织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补贴额度:100 万

√冷链物流和现代物流项目

补贴额度:200-1000 万元

√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补贴额度:低息贷款项目

√全国农村创业创新项目

补贴额度:低息贷款项目

√高新企业认证项目

补贴额度: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

申报条件:企业注册资本 200 万元以上,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注册资本 50 万元以上;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应达到 30 户以上或贫困户社员占 30%以上;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涉税违法行为。

√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项目

补贴额度:25 万元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补贴额度:以奖代补、贷款贴息

8. 2016农村特种养殖项目招标公告最新

办理特种养殖证需要以下材料:资金证明;场地(合法)证明;饲料来源;防疫设施;办场人身份证明;合法来源:引进种源原方的驯养繁殖证原件(复印件也可);具有畜牧技术员以上职称2人以上,畜牧师以上职称4人以上,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持以上材料去所在县级林业部门填写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证表格,由所在县级林业部门审查、盖章后,报市林业局,市林业局审查盖章后报省林业厅办理。

养殖证办理是免费的,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法定条件,场所的位置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十九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条件:

(一)场所的位置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距离符合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二)生产区封闭隔离,工程设计和工艺流程符合动物防疫要求;

(三)有相应的污水、污物、病死动物、染疫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和清洗消毒设施设备;

(四)有为其服务的动物防疫技术人员;

(五)有完善的动物防疫制度;

(六)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条件。

参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五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

(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

(三)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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