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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肥料登记备案系统(农业部肥料登记备案系统官网)

2023-04-18 17:56:02问答栏目1

一、农用肥料怎么备案登记?

备案登记证不是本地生产在本地销售的,肥料登记证是在本地生产的,一个作为销售许可,一个是生产许可(特殊肥料需要农业部的肥料登记证或者工业部的生产许可证),

二、房屋登记备案查询系统?

1、通过搜索引擎找到所在城市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

2、进入到房管局的网站页面之后,找到商品房信息查询,点击进入,里面有关于当地商品房备案的相关信息查询入口。

3、如果想要查询房产备案档案就点击“房产档案网上查询”即可。进入之后会有一个查房产备案档案的说明书,在阅读了说明书以后,点击“我已了解并同意以上信息”,就会进入到输入资料的界面,输入相关信息,通过手机验证后,即可查询到房产备案档案。

4、如果想要查询楼盘备案信息,就点击“商品房备案查询”,进入之后输入需要查询的楼盘信息,根据步骤点击查询即可,可以查询到楼盘的具体销售备案状况。

三、房屋备案登记信息查询系统?

1、通过搜索引擎找到所在城市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

2、进入到房管局的网站页面之后,找到商品房信息查询,点击进入,里面有关于当地商品房备案的相关信息查询入口。

3、如果想要查询房产备案档案就点击“房产档案网上查询”即可。进入之后会有一个查房产备案档案的说明书,在阅读了说明书以后,点击“我已了解并同意以上信息”,就会进入到输入资料的界面,输入相关信息,通过手机验证后,即可查询到房产备案档案。

4、如果想要查询楼盘备案信息,就点击“商品房备案查询”,进入之后输入需要查询的楼盘信息,根据步骤点击查询即可,可以查询到楼盘的具体销售备案状况。

四、农业部养蜂备案标准?

养蜂证的审批条件需要达到《养蜂管理办法( 试行)》的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要求。需要对所生产的蜂产品质量安全负责,不得在蜂产品中添加任何物质。

需要明确指出蜂群的品种、数量、来源,以及检疫、消毒情况,使用的饲料、兽药等投入品来源、名称、使用对象等。

五、肥料级磷酸氢钙需要办理肥料登记备案吗?

 需要办理。

生产以下这些肥料都是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复合肥、复混肥(BB肥)、掺混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料4个单元,以及钙镁磷肥、过磷酸钙、钙镁磷钾肥、肥料级磷酸氢钙4个单元的磷肥产品。

对经农田长期使用,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下列产品免予登记:硫酸铵,尿素,硝酸铵,氰氨化钙,磷酸铵(磷酸一铵、二铵),硝酸磷肥,过磷酸钙,氯化钾,硫酸钾,硝酸钾,氯化铵,碳酸氢铵,钙镁磷肥,磷酸二氢钾,单一微量元素肥,高浓度复合肥

六、深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查询系统

这个可以在网上查询,也可以看自己租住的门口有没有网格二维码,扫一下也知道。

七、肥料登记产品备案,申请表,有什么作用?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2号2000年6月12日)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登记的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只能在本省销售使用。如要在其他省区销售使用的,须由生产者、销售者向销售使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肥料登记产品备案申请表用于到其他省区销售使用的肥料登记产品进行备案。农业部登记产品则不需要登记备案。

八、土地备案登记怎么备案?

1、由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即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时,提交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登记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

2、由土地管理机关进行权属审核,包括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等步骤;

3、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依据:国家土地管理局(已变更)发布的《土地登记规则》 第三条 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者和他项权利拥有者,必须依照本规则规定,申请土地登记。

依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及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九、农业部肥料正式续展需要哪些资料?

登记资料类别

(1)境内企业。肥料临时/正式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标准、商标注册证明、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产品及生产工艺概述、无知识产权争议声明、标签及使用说明书样式、毒性报告、肥效小区试验报告、检验样品、肥料生产企业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条件考核表、省级农业行政部门初审意见表。具体请参见《肥料登记资料要求》。

(2)境外及港、澳、台企业。肥料临时/正式登记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生产和销售许可证明、产品质量保证、商标注册证明、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产品及生产工艺概述、无知识产权争议声明、标签及使用说明书样式、毒性报告、肥效小区试验报告、检验样品。具体请参见《肥料登记资料要求》。

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生产和销售许可证明:外国企业须经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认证,港澳台企业须经公证部门公证。 此外,如果属于肥料新产品,还必须提交企业简介、产品特点、产品作用机理的电子版材料。

2、登记资料具体要求

(1)肥料临时登记申请表:应填写主要养分指标的种类(与企业标准一致);固体产品养分含量用%表示,水剂产品用g/L表示。产品通用名称由中心统一命名,可不填;商品名称请符合登记规范,不能误导、夸张,不能含数字、序列号等。含氮产品须明确是否含硝态氮。

(2)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应当包括肥料或土壤调理剂等生产;应在执照复印件上加盖企业公章,且申明与原件一致。

(3)企业标准:县级以上技术监督局备案,包含主要技术指标(与申请表中一致),有毒有害元素(砷、铅、镉、铬)限量指标,pH,水不溶物(土壤调理剂、有机肥除外),水分含量(仅限固体产品)等。

(4)商标注册证明:商标已注册的须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商标已被受理的产品须提供受理证明。

(5)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如实填写。

(6)产品及生产工艺概述:企业如实填写。

(7)无知识产权争议声明:应当包含商品名称、主要技术指标。

(8)标签及使用说明:请按GB18382-2001规范。应分别注明主要养分技术指标(含养分种类)、商品名称、通用名称、登记证号(申请临时登记应预留登记证号位置)。

(9)毒性报告: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单位出具的经口急性毒性试验报告,或委托中心代为安排。

(10)肥效小区试验报告: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内1年2地或2年1地的规范试验报告,或委托中心代为安排试验并出具报告。

(11)样品: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抽样,填写抽样单。样品量:三个批次,每个批次200 g(ml),混匀后统一包装,总计600g(ml)。

(12)肥料生产企业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条件考核表: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无考核表或考核不通过不予受理。

(13)省级农业行政部门初审意见表: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无意见表或不予推荐不予受理。

电子版材料: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尽量简明扼要。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提交。

3、基本程序

参照农业部肥料登记主要程序示意图(境内企业)中的临时登记部分。

(1)收到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材料不齐备发出预受理通知书,材料齐备发出受理通知书。预受理通知中的欠缺项须尽快补齐;受理回执请务必确认盖章后寄回中心。

(2)有关费用到帐后的5个工作日内,安排样品检验。费用未交的,不予检验。

(3)材料齐备、样品检测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新产品自评审通过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上报农业部审批肥料临时登记证。

4、样品检验

(1)检验周期一般为20个工作日,检验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

(2)产品检验不合格的企业,须经整改后,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重新抽样后交我中心检验,并提交整改报告。

(3)检验结果合格如否的判定依据为企业申报的技术标准以及其他必检项目(参见临时登记提交的材料3)。

(4)不属于我中心检验范围的指标,须提交由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加盖计量认证CMA章。

二、正式登记资料要求和程序

1、登记资料

肥料临时/正式登记申请表、肥效示范试验报告、检验样品、产品在有效期内的销售和使用情况说明、原登记证复印件

2、资料有关要求

肥料临时/正式登记申请表:注意事项同临时登记的肥料临时/正式登记申请表。

肥效示范试验报告:由农业部认定单位出具的至少2省、市、区的规范示范试验报告,或委托中心代为安排试验并出具报告。

样品: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抽样,填写抽样单。样品量:600g(ml)。

3、基本过程

请参照农业部肥料登记主要程序示意图(境内企业)中的正式登记部分。

请在临时证到期前6个月提交申请;

材料齐全、样品检测合格后,提交农业部肥料评审委员会评审;

评审通过的产品上报农业部审批肥料正式登记证,评审建议继续临时登记的上报农业部审批临时登记证续展登记,评审认为不宜继续登记的将不再予以续展、变更、正式登记。

4、样品检验

同临时登记样品检验。

三、续展登记资料要求和程序

1、临时证续展登记

(1)登记资料。肥料续展登记申请表、原登记证复印件、原有效期内的销售和使用情况说明。

(2)登记要求。临时证续展请在临时证到期前2个月提出申请。

如逾期申请,请同时提交逾期原因说明。临时证可以续展2次(临时证有效期累计为3年)。第二次续展登记有效期满前6个月,须提交正式登记申请。材料齐备后,直接上报农业部审批。

2、正式证续展登记

(1)登记资料。肥料续展登记申请表、原登记证复印件、原有效期内的销售和使用情况说明、检验样品。

(2)登记要求。正式证续展请在正式证到期前6个月提出申请。如逾期申请,请同时提交逾期原因说明。材料齐备、样品检测合格后,直接上报农业部审批。

(3)样品检验。样品检验同临时登记样品检验。

四、变更登记资料要求和程序

包括:作物范围、商品名称、企业名称、企业地址等变更

1、登记资料

肥料变更登记申请表(作物范围、商品名称、企业名称、企业地址的变更均应提交此表),其他相应的材料。

2、资料要求

变更商品名称,应当同时提交无知识产权争议声明。

变更企业名称,应当同时提交发证工商局出具的同一企业证明、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变更企业地址,应当同时提交所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省级农业行政部门初审意见表、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进行抽样交中心检验。

临时登记证变更作物范围,应当同时提交拟增加作物的肥效小区试验报告。

正式登记证变更作物范围,应当同时提交拟增加作物的肥效小区试验报告和大田肥效示范报告;临时登记证上已有的作物只提交大田肥效示范报告。

变更技术指标,应当重新办理临时登记。

其他变更不必提交变更登记申请表,其中:变更法人请同时提交说明函和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变更(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等)提交说明函即可。

五、其他登记类型资料要求和程序

1、技术转让

通过受让已登记产品(正式或临时登记)技术生产的产品,生产者只能先申请临时登记,可以免交小区试验报告和毒性试验报告。

提交合法的技术转让证明文件。

其他同临时登记。

2、同一企业不同产品的登记

同一类型有效成分含量不同的产品:可共用生产者基本资料(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明,如果有变化的须重新提供)、毒性报告,其他同临时登记。

同一类型有效成分含量相同的产品:可共用生产者基本资料、毒性报告、肥效小区试验报告,其他同临时登记。

不同类型产品的登记:可共用生产者基本资料,其他同临时登记。

六、登记管理和资料受理机构

农业部负责全国肥料的登记审批、登记发证和公告工作。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和农业部微生物肥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受农业部委托,按肥料品种不同,各自负责对申请肥料登记产品的资料受理和审查、肥料样品检测工作,并负责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具体事务。受理及接待时间:周一至周四 9:00-16:00 ;周五: 9:00-12:00 。

十、肥料登记证查询方法,肥料登记怎么查询?

搜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网页,进入“在线办事“,再进入”农业部在线办事“网,也可直接搜索和进入”农业部在线办事“网,再进入“肥料类”,可以看到肥料的各种登记项,在任一项后面点击查询结果的小放大镜图标,在新打开的新页面中会出现最近的证件结果,再在右上面的“请输入查询条件:“后面的小框中输入你的查询问题,如:证号,企业名称等,点击”查询“,就可以得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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