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的质量要求有哪些?安全措施又有哪些?
一、管沟开挖及质量控制:
(1)、根据设计管线的分布及标高,遵循“先深后浅”的原则,采用机械开挖管沟人工清底整平。
(2)、开挖弃土置于挖沟槽两侧,施工一侧宜堆放在开口边线3m以外,另一侧应不小于1m外堆放以减少槽壁荷载,避免对槽壁的扰动,保证基槽稳定;沟槽开挖期间还应加强对其标高的测量,以防止超挖。
(3)、沟槽中心线每侧的净宽不应小于管道沟槽底部开挖宽度的一半;槽底高程的允许高差:开挖土方时应为±20mm;开挖石方时应为+20mm、-200mm。开挖至设计管底标高以上200mm时,即停止机械作业,改用人工开挖清理至设计标高。人工开挖应在机械开挖的同时及时跟进, 便于沟槽深度较大时利用挖掘机械将余泥清出槽外.
(4)、开挖过程中,由于各类管道沟槽的深度不同,将根据沟槽内的积水情况,决定是否设置排水沟和排水集水井,对于较深的沟槽,若有明显的积水现象,应在沟槽边侧设置宽为200mm,深为300mm的排水边沟,并且每隔30米左右在槽底边外设一口径为600mm,深为500mm左右的排水集水井并定时抽水使槽内不积水。当人工开挖沟槽深度超过2m,且地质情况较差时,需对开挖坑壁进行支撑。
(5)、开挖过程中不得扰动天然地基;雨季施工时,应尽可能缩短开槽长度,且成槽快、回填快,并采取防泡槽措施。一旦发生泡槽,应将受泡的软化土层清除,换填砂石料或中粗砂。
(6)、开挖时不得影响各种管线和其它设施的安全;不得掩埋已施工的消火栓、管道闸阀、雨水口、测量标志能及各种地下管道的井盖,且不得影响其正常使用。
(7)、开挖沟底比设计基底每侧加宽0.5m,以保证基础施工和管道安装有必要的操作空间,沟槽开挖期间还应加强对其标高的测量,以防止超挖。
二、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1)、开挖时,两机操作间距应大于2.5m,挖土应由上向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或逆坡挖土。
(2)、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化,发现裂纹或坍塌现象,及时进行支撑或放坡。
(3)、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3m,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5)、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的稳定性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
(6)、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太深,提升不应过猛。
(7)、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附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m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8)、配合挖土机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定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上超越。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筑混凝土加固。
(9)、未尽事宜应按相关施工安全规范操作规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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