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燃油补贴国家有什么新规定?
三、农机作业燃油补贴办法的建议
目前,能源紧张已经成为国际性问题,原油短缺已成定局。柴油价格的上涨,必然增加农机作业的成本,导致农民负担加重。我们认为从发展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角度出发,从国家粮食安全生产角度出发,应尽快制定和出台农机作业燃油补贴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作业用燃油安排财政补贴。燃油补贴应当向直接从事农业机械作业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放。”规定明确了燃油补贴对象是拥有农业机械并用此作业的农机户和农机合作组织。我们建议农机作业燃油补贴具体实施办法可采取下列方式:
一是借鉴农机购置补贴的发放办法,由省级农机主管部门根据农机普查的情况,统计农机保有量、农机作业量、农机耗油量等上报农业部,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燃油补贴办法,通过竞标的形式,以市为单位,与供油方签订供油协议,农机使用者在指定供油点加油,农机户按扣除补贴金额后的燃油差价款交款,供油点出具发票。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机户加油情况进行核实登记,并将核实结果报市,由市级农机主管部门与供油方结算。
二是利用计划经济时期兴建的乡镇农机加油点,发挥其点多面广的优势,由市级农机主管部门和供油方等共同审核其资质,对具备供油能力,且辐射面合理的加油点,由供油方提供油源,发放农机加油许可证。根据农机季节性作业的特点和供油数量,每年两次核定其供油量,供油资质,依法供油的实际情况,由供油方和供油点签定供油协议,由市级农机主管部门会同供油双方根据本乡镇的农机保有量、作业量等,按照国家补贴政策进行结算。
三是借鉴国外农机作业燃油补贴政策,给予作业农机30%~50%的燃油补贴。具体办法是,由农业部与中石油等供油企业制定优惠农机供油办法,统一制作农机作业优惠供油磁卡,发放到农机户手中。农机户持卡加油时,享受优惠价格,结算由供油企业与省市农机主管部门结算。农机作业加油差价由农业部根据省统计的耗油量提供给中央财政,由中央财政每年分两次与供油企业结算。
办理农机作业优惠供油磁卡,农机户须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其它作业机械的证件到所在地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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