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路安全管理农户的协议书怎么写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施工单位(甲方)中铁九局一公司沈哈提速工程 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孔宪民 工程名称 长大线提速改造工程电 话设备管理单位(乙方)联系人施工期限 2006年2月至2006年6月电 话双方根据沈铁办发(2005)138号关于印发《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办法的通知》要求,为保证铁路运输正常运行,施工时确保行车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一、工程概况:1、施工项目:哈大线K626+400~K628+600提速改造工程。2、作业内容:线路、桥涵附属。3、地点和时间 K626+400~K628+600地点:哈大线K626+400~K628+600。时间:2006年2月~2006年6月。4、影响范围:K626+400~K628+600二、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施工责任地段:K626+400~K628+600。期 限: 2006年2月~2006年6月。三、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1、哈大线K626+400~K628+600提速改造工程线路、桥涵附属施工过程的监督和各单位协调。2、K626+400~K628+600施工范围内涉及相关电务设备均属安全防范内容。3、甲乙双方共同执行部、局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执行路局批准的《施工方案》和计划,落实措施,确保安全。四、安全权利及义务: 1、施工时,甲方要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确保行车安全。乙方在甲方施工过程中积极配合并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2、依据施工平面图,甲方向乙方介绍施工的时间、地点、施工工艺,使乙方明确施工有可能给地下隐蔽带来损害和不良后果,做好防范。乙方向甲方提供地下隐蔽设施的分布和埋设深度等情况,必要时画出示意图,使甲方明确地下设施的分布、走向、埋深等,使之作出适宜的防范措施。3、在施工当日,乙方向施工现场派出监护人员,对甲方施工进行监督指导,若甲方发生有危及地下设施安全的行为和倾向时,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纠正,在必要的时候可责令甲方停工处理。如乙方因故不能到现场配合,乙方应提前24小时告之甲方,使甲方不得擅自施工,如擅自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4、乙方派出人员熟悉并掌握地下设施的分布走向、埋深,正确指导甲方人员施工,因乙方派出人员指导失误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担当责任和损失。5、由于甲方施工等原因而使地下设施发生损坏时,甲方应积极采取必要措施及时予以抢修,乙方要积极配合,其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6、乙方应对甲方的施工方案及施工封锁计划及时审查会签,签字后方可上报。并在施工当日,向施工现场派出监护人员对甲方施工进行监督指导。7、如因隐蔽设施埋设时间过长等原因乙方不能提供准确的位置时,甲方在施工前,要在乙方的指导下进行“井”字形开挖,以探明电缆的走向、埋深。开挖过程中,甲方要听从乙方的指挥,不得野蛮开挖,不得使用机具开挖。8、施工期间人身安全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五、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因甲方施工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视具体情况,甲方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并按实际损失赔偿所发生的费用。对未经乙方同意或监护人员未到现场擅自施工及违反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标准构成的行车事故甲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六、安全监督及配合费用1、按沈阳铁路局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七、其他未尽事宜有双方协调解决。施工单位(甲方)意见: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 设备管理单位(乙方)意见: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意见: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局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意见: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 局设备管理(运输)部门意见: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 局安全监察室意见:负责人: 职务: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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