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哪些情形下,可以向消协投诉?受理范围是什么_百度知 ...
受理投诉范围 (一)下列投诉应予受理: 1.根据《消法》关于消费者的权利的九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受到损害的投诉。 2.根据《消法》关于经营者的义务的十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对经营者末履行法定义务的投诉。 3.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其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诉。 (二)下列情形酌情受理: 1、遇到《消法》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所列情况,投诉人当时不能提供明确的被投诉方的,应积极协助消费者查找应负责任者,能够确定的,应予受理。 2、对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侵权问题投诉,可告知投诉者保留现场和证据,及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投诉的消费者坚持要求消协调解的,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进行。 3、按投诉内容和有关规定,需由行政部门处理的,建议消费者直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对已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但久拖不决或只对经营者处罚,未给消费者追偿损失,消费者又向消协投诉的,消协可以向该行政部门反映、查询并提出建议。 4、地方法规赋予消协其他职责的,按当地通过施行的法规执行。
消协投诉受理范围
消协投诉受理范围:1.消费者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的权利)受到损害的投诉。2. 消费者对经营者未履行法定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的义务)的投诉。3. 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其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诉。此外,《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规定》还规定了酌情受理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规定》二、受理投诉范围
(一)下列投诉应予受理
1.根据《消法》关于“消费者的权利”的9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受到损害的投诉。
2.根据《消法》关于“经营者的义务”的10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对经营者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投诉。
3.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其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诉。
(二)下列投诉不予受理
1.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
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
3.商品超过规定保修期和保证期;
4.商品超过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
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
6.被投诉方不明确的;
7.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8.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
9.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三)下列情形酌情受理
1.遇到《消法》第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所列情况,投诉人当时不能提供明确的被投诉方的,应积极协助消费者查找应负责任者,能够确定的,应予受理。
2.对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侵权问题投诉,可告知投诉者保留现场和证据、及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投诉的消费者坚持要求消协调解的,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进行。
3.按投诉内容和有关规定,需由行政部门处理的,建议消费者直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对已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但久拖不决或只对经营者处罚,未给消费者追偿损失,消费者又向消协投诉的,消协可以向该行政部门反映、查询并提出建议;
4.地方法规赋予消协其他职责的,按当地通过施行的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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