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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生产企业增值税免税的依据是什么?

2022-10-08 02:26:46问答栏目3

文件少有甚至没有规定一件事情是不免税的 只有规定XXX是免税的 除了免的之外都不免

所以文件依据……

国家对农机合作社有什么扶持政策

国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税收优惠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金融支持政策。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品牌效应高、服务能力强、带动农户多、规范管理好、信用记录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和鼓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
三、财政扶持政策。2003年到201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超过18亿元,主要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服务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农机购置补贴财政专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予以安排。
四、涉农项目支持政策。2010年农业部等7部委决定,对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涉农项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尚未明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的,应尽快纳入并明确申报条件;今后新增的涉农项目,只要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都应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明确申报条件。目前,农业部蔬菜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新一轮“菜蓝子”工程、粮食高产创建、标准化示范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相关涉农项目,均已开始委托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
五、农产品流通政策。鼓励和引导合作社与城市大型连锁超市、高校食堂、农资生产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实现产(供)销衔接。
六、人才支持政策。从2011年起组织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每年培养1500名合作社带头人。继续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纳入“阳光工程”,重点培训合作社带头人、财会人员和基层合作社辅导员。鼓励大学生村官参与、领办合作社。

关于农产品可以抵扣的发票有哪些

可以抵扣农产品进项税额的凭证: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4.农产品收购发票。收购的货物非农业生产者自产免税农业产品的,应要求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法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法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法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法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注意:2017年7月1日起,已经改为11%)。
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法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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