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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塑料再生颗粒用途是否广泛?

2022-09-05 14:16:35问答栏目2

广泛,很多方面都可以用,但食品上和医用不行哦
废旧塑料加工成颗粒后,依然具有良好的综合材料性能,可满足吹膜、拉丝、拉管、注塑、挤出型材等技术要求,大量应用于塑料制品的生产。
   日常生活中,再生颗粒可用来制造各种塑料袋、桶、盆、玩具、家具、文具等生活用具及各种塑料制品。服装工业方面,可用来制造服装、领带、纽扣、拉链。建筑材料方面,可用来制造各种建筑构件、建筑工具、塑料门窗、泥灰桶。农业方面,可用来制农膜、抽水管、农机具、肥料包装袋、水泥包装袋
。机械工业方面,再生颗粒经特殊配方后,可用于制造机器零部件,各种形式的轴承、齿轮、凸轮、异轮、密封环、各种叶片、各种水泵叶轮。化学工业方面,可用来应作反应釜、管道、容器、泵、阀门等,应用在解决腐蚀磨损的化工生产场所。另外,再生颗粒还大量应用在电器工业和电讯工业中

消协受理投诉的范围有哪些?

北京一读者问:请问哪些情况是属于消费者协会处理的投诉,哪些投诉消协不予受理呢? 答:消协处理投诉的范围主要是根据消法关于“消费者的权利”的9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对经营者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投诉;根据消法关于“消费者的义务”的10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对经营者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投诉;以及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生产资料时其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诉。 消协不予受理的投诉主要有: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消费者个人私下的交易纠纷;商品超过规定保修期和保证期;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卸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被投诉方不明确的;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下调查和处理的;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96315受理范围

工商96315在消费者与商家之间起着枢纽协调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96315工商协调任务日趋繁重。特别是这几年,假冒伪劣商品等的不断出现,96315将担负起经济警察的重大任务。这就急需一个现代化的举报投诉中心,现代化的举报投诉中心是建立在高度发展的信息技术的基础上,利用数字、模拟、有线、无线等各种信息采集和综合手段,集声音、图像、文字等各种信息并利用计算机技术为举报投诉人员提供方便直观、功能集中的操作手段,辅助领导层迅速准确的作出决策。

  完整的96315管理系统应具备快速接/处警、网络查询、统计、自动传真、语音信箱、车辆定位、无纸化办公、自动信息上报等功能。对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需要的是下面各个市局的统计信息和一些特殊与重大的案件类型,有时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需要查询一些记录与实时数据,需要下面市里快速上报。这时,需要有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以通过内部的网络或其他的拨号等手段对下面工商管理局的信息进行查询。市工商管理局需要处理消费者投诉的各类信息和有关单位转过来的事件,同时也需要对下属工商所的反馈信息进行处理,也负责了对下属县一级的96315系统进行监督管理的功能。因此市一级的工商行政管理需要强大的网络功能与接处警的功能,他们的任务是非常艰巨的,软件上需要可以快速接警、快速处警等功能。同时需要对有些咨询情况进行尽快的帮助,因此这些都需要强大的网络功能和先进快速的技术手段作保证。下属县一级的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需要处理本县市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同时又负责将所处理的信息存档、备份,以便将来或上一级行政管理局的查询。他们投诉量相对较少。工商行政管理所一般都是处理市级下发的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内容,然后将处理结果上报给市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时将处理结果进行存档,以便与查询。这些功能与职能的不同都意味着对于不同行政级别的工商管理单位,需要提供相应的不同配套的硬件设备与不同软件功能。





受理生产和流通领域中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的举报。


1、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2、不正当竞争行为;


3、走私贩私行为;


4、其他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96315(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中心的受理范围:


受理生产和流通领域中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的举报。


1、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2、不正当竞争行为;


3、走私贩私行为;


4、其他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1、根据《消法》关于“消费者的权利”的九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受到损害的投诉。


2、根据《消法》关于“经营者的义务”的十项规定,受理消费者对经营者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投诉。


3、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其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诉。

 




1、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


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


3、商品超过规定的保修期和保证期;


4、商品标明是 “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


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


6、争议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执行,且地新情况、新理由的;


7、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8、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树立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


9、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10、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市、区消费者协会地址、电话查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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