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七原则
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
1、“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
2、“三同时”原则
职业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等措施和设施,
3、“五同时”原则
企业的生产组织及领导者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 “四不放过”原则的支持依据是《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5、培训上岗原则
安全生产的前提是现场人员全部培训,合格后再上岗。
6. 具有必要的安全措施原则
生产现场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手套、安全帽、使用的专有和工具、设备安全罩等等。
7. 按设备操作标准书规定要求操作设备,按岗位要求操作设备,不能随意动用其它岗位人员的设备。
8. 地面5S合格,清洁干净。
9. 操作人员按照规定,不是能穿托鞋上岗,有的岗位按要求,女性不能把长发上岗,几须放进工帽里,不能穿高跟鞋在生产现场等,这些是视生产现场的条件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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