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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内容有哪些?

2022-06-02 05:26:27问答栏目3

第二十条农业机械操作人员可以参加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的 技能培训,可以向有关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部门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获取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内容是什么?

  

从事农业机械维修经营,应当有必要的维修场 地,有必要的维修设施、设备和检测仪器,有相应的维修技术人 员,有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取得相应的维修技术合格证 书,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申请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 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 农业机械维修业务申请表;

(二) 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 维修场所使用证明;

(四) 主要维修设施、设备和检测仪器清单;

(五)主要维修技术人员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 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从事农 业机械维修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申请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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