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种植免征增值税吗现在还有吗 水果种植免征增值税吗现在还有吗知乎
一、销售水果是否免征增值税?
销售水果是不能免征增值税的,只有农业生产者销售的是自产的农产品才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的规定:“十五、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的规定:“一、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三、对于水果目前国家没有适用政策,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
二、销售鱼免征增值税?销售鱼免征增值税吗?
以下是5月以后税率新规: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三、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四、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也就是说调整一部分,如果说征税项目的话是太多了,不能一一列明。
三、销售农资增值税免征吗?
答:生产销售农药不免增值税,农药的增值税从2018年5月1日起,农药的增值税由11%降为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为完善增值税制度,现将调整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四、婚姻介绍服务免征增值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婚姻介绍免征营业税,《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明确介绍服务是指中介人介绍双方商谈交易或其他事项的业务。
据此,婚姻介绍所提供的征婚、介绍服务属于免征营业税的婚姻介绍劳务。但对于其提供的咨询、书信翻译等劳务不属于免税范围,应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对于免税项目与应税项目应分别核算并申报纳税,未单独核算免税项目营业额的,不得免税。
五、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允许开具增值税发票吗?
免征增值税的企业免税项目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粮食收储企业除外),对方是免税企业也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它。需方是免征增值税的企业,要求供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合税法的。但是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企业除外(如残疾人就业企业、综合利用企业)。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扩展资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六、免征增值税企业可以取得专用,发票吗?
免征增值税企业可以取得专用 发 票,但免征增值税项目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七、湖北免征增值税需做账务处理吗?
小微企业未达起征点免税的会计处理
小微企业未达起征点免税是指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月纳税月度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未达起征点免税的享受主体仅限于小规模纳税人,只要其销售额未超过起征点,无论发生何种应税行为,均可免征增值税。
根据22号文的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至于当期损益对应的具体科目,22号文并未明确指定,笔者认为,小微企业免征的增值税是从销售收入中分离出来的,不符合免征条件时应当价税分离,将税额单独确认,符合免征条件时税额不单独确认,应“回归”至销售收入。因此,笔者认为,小微免征的税额,应当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例2 乙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商贸企业,按季度纳税,2020年7-9月销售商品共取得价款30.3万元,适用1%的征收率,未开具专用发票。
取得销售收入时,乙公司应对收取的价款进行价税分离,确认不含税收入30.3÷1.01=30万元,税额0.3万元:
借:银行存款 30.3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3万元
10月纳税申报时,达到符合小微免税的条件,将税额转入主营业务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3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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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期间或特定项目减税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的减税情形比较复杂,减税方式不同,会计处理也不同,笔者将增值税减税分为三种情形。
(一)疫情防控期间小规模纳税人降低征收率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的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疫情防控期间免征增值税,实质上属于项目免税,可以参照本文关于项目免税的内容进行会计处理。湖北省外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降为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的规定,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1%)×1%,而非: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1%。
可见,3%征收率降为1%,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均按照1%计算,减征的2%的税额尽管需要纳税申报,但无需单独进行会计处理。
(二)特定项目减征税款
特定项目减征税款目前有两种情形,一是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二是纳税人初次购进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支付的技术维护费,可以全额抵减应纳税额。
1.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享受的1%减税应计入“资产处置损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例3 丙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0年10月销售1台使用过的机器设备,收取价款10.3万元,该设备购入价格20万元,处置时已计提折旧8万元,该设备购入时按照增值税政策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且丙公司未抵扣进项税额。
借:固定资产清理 12万元
累计折旧 8万元
贷:固定资产 20万元
借:银行存款 10.3万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万元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0.3万元
借:资产处置损益 1.9万元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0.1万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 2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疫情防控期间可以直接享受免税(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或者1%征收率,其会计处理参见本文相关内容。如果按照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比照一般纳税人进行会计处理,即将享受的1%减税计入当期损益。
2.税控设备和技术维护费抵减应纳税额
纳税人初次购进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支付的技术维护费,全额抵减应纳税额,根据可抵减的税额,如果是抵减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项目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等科目;如果是抵减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项目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等科目;如果是抵减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等科目。
(三)招用退役士兵或重点群体就业扣减增值税
根据现行增值税政策的规定,企业招用退役士兵或重点群体就业可以在三年内按照一定的额度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扣减的增值税,也应区分纳税人资格以及不同计税方法,分别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应交税费—简易计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等科目,贷记“其他收益”等科目。
例4 丁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建筑企业,2020年招用10名退役士兵,10月与其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根据相关规定,丁公司可以扣减税额的额度为每人每年9000元。
2020年10月份,丁公司增值税简易计税应纳税额为4000元,一般计税应纳税额为6000元,本月退役士兵减免税总额为10×9000÷12=7500元,扣减增值税7500元,假定该企业先扣减简易计税应纳税额再扣减一般计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4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3500元
贷:其他收益等 7500元
八、增值税免税项目跟免征增值税一样吗?
免征增值税是指这个收入不纳增值税。免税项目一般的理解是指:免征税费中其中的某一项目税费。,
九、申请免征增值税的,还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吗?
虽然销售者免征增值税,对于购买者不开具增值税发票,购买者无法报销或入账。免征增值税不等于免开增值税发票,免征增值税不等于免申报。
十、造林抚育的劳务费免征增值税吗?
免征。按照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如果林场造林抚育符合上述规定,就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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