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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对于猪场的气味怎么处理的在法律上有什么说法?

2023-09-09 12:38:18蔬菜种植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储存的畜禽废渣渗漏、散落、溢流、雨水淋失、散发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 (畜禽养殖场,是指常年存栏量为500头以上的猪)如果少,可到当地法院起诉或找乡镇政府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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