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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蜂活箱养殖技术(中华蜂活箱养殖技术规程)

2023-07-23 11:30:24蔬菜种植1

1. 中华蜂活箱养殖技术规程

2020最新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全文【修正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秩序,保护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包括村庄和集镇。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于建设住宅和厨房、厕所等设施的土地及庭院用地。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应当鼓励农村村民建设二层以上住宅,并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

  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当合理利用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使用土地。村内有空闲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建设住宅。

  第六条 农村村民建设住宅,应当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禁止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禁止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农村宅基地。

  第二章 宅基地申请与审批

  第七条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第八条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第九条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一)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二)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三)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第十条 农村村民占用农用地建设住宅的,应当由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占用林地建设住宅的,应当依法报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按前款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建设住宅。

  第十一条 农村村民占用耕地建设住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事先开垦与占用耕地的面积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并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没有开垦条件或者开垦的耕地经验收不合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耕地开垦费。

  第十二条 下列宅基地的使用权,由村民委员会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收回:

  (一)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需要调整的宅基地;

  (二)为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

  (三)农村村民一户一处之外的宅基地;

  (四)农村“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五)自依法批准之日起连续二年未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的宅基地;

  (六)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收回的其他宅基地。

  由于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原因收回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地上附着物的评估价格对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

  第三章 宅基地标准

  第十三条 本省依法实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处宅基地制度。

  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

  (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

  第十四条 农村村民因继承等原因形成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的,多余的住宅应当转让。受让住宅的村民必须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一户拥有二处以上宅基地并且满二年未转让其多余的住宅的,村民委员会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统一安排使用。

  第十五条 农村村民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后,其宅基地上的房屋损坏不能利用的,应当退出其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偿收回。

  第四章 宅基地登记

  第十六条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十七条 由于住宅转让、继承等原因造成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当事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换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十八条 集体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当事人应当自接到县(市)人民政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进行注销登记,收回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或者超过县(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面积多占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住宅和其他设施;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非法转让宅基地或者非法转让土地建设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非法所得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无权批准宅基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农村村民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农村村民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或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宅基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城市郊区和国有农场、林场、牧场的宅基地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1992年7月8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1998年1月1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修正案》同时废止。

2. 中华蜂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

中华蜜蜂放蜂场地应选择在远离工厂、矿山、公路等僻静的山坡、半山坡以及林木边沿、避开人畜骚扰或振动干扰,蜂场附近要有充足而清洁的水源。

中华蜜蜂对大宗蜜源要求并不十分严格,但对蜜粉植物种类要求较多,蜜源花期连续,没有太长的断蜜期,由于中华蜜蜂善于利用零星蜜源,外界零星蜜粉不断,避免引发盗蜂,便于管理。

3. 养殖中华蜂用什么样的蜂箱最好

士养中华蜂蜂箱标准尺寸:巢箱内围长440mm、宽370mm、高270mm、板厚20mm。两侧箱壁后下方各有3~5个圆孔巢门。前后壁内面中央留有宽12mm、深3mm的浅槽,供隔离板插入。

前壁下沿有两个长120mm、宽20mm的缺口,前面插入一块长386mm、高50mm、厚15mm的巢门板,该板一边开10个圆孔巢门,另一边开两个长60mm、高10mm的舌形巢门,后壁上部开有两个80mm*110mm的铁纱 窗,并各有一块100mm*124可左右移动的木板供开闭。

整个箱体外 围上沿加保护条,条宽20mm、高25mm。

4. 中华蜂养殖入门

南方中蜂养殖技术:1.收蜂:获取蜂种的最好来源。

中华蜜蜂在我国大部分地区都有分布,尤其在南方山区有着极为丰富的野生资源,若能将其收捕并人工养殖无疑是最好的蜂种来源,目前收捕野生中华蜜蜂的方式主要有诱蜂和收蜂两种,其中诱蜂是利用诱蜂箱引诱分蜂群或迁飞蜂群,而收蜂则是找到野生中华蜜蜂的蜂巢后将其收捕回来。

2.过箱:建议用活框蜂箱养蜂。中华蜜蜂在我国的养殖方式主要传统土养和活框蜂箱养殖两种,为了便于今后管理蜂群建议大家尽量选用活框蜂箱养殖,但不管是新收蜂群还是土养改活框都需要用到过箱技术,在过箱时是主要利用中华蜜蜂有恋脾的习性来进行的,简而言之是要先在蜂箱中安放些巢脾后再进行过箱操作。

5. 中华蜂的养殖技术

1、养蜂准备

先准备好蜂箱(强烈建议用活框蜂箱养殖),养蜂场地要规划好,若只是小规模养殖房前屋后都可以,另外要仔细了解一下蜜蜂的生活习性,这对之后的收蜂和管理都有很大的好处。

2、收捕蜂群

农村养蜂,蜂种一般是野外获取,因此要寻找野生蜂群,可以通过观察蜜蜂的采蜜、采水、排泄等等,找到蜂群后将其一股脑的装回家即可,要注意看有没有蜂王,若能弄到巢脾的也尽量将巢脾取回来,另外也可在蜜蜂出没频繁的地方用诱蜂箱来诱捕蜜蜂。

3、蜂群过箱

蜂群到手后要及时转移到蜂箱中(过箱),强烈建议采用活框蜂箱养殖,先将取回来的巢脾固定在巢框(活框蜂箱的配套蜂具)上,然后再将巢框放到蜂箱中,巢框放好后便可将收捕回来的蜂群转移到蜂箱中,最后盖上蜂箱盖子并在巢门口安装上防逃片即可,注意此时不要去找蜂王,在过箱时操作尽量要快一些。

4、稳定蜂群

蜂群过箱后要立即饲喂一次,饲料可用蜂蜜水也可用白糖制成的糖浆,等蜂群基本稳定后再检查一下蜂王的情况,若有蜂王且蜂王无异常时一般问题不大,没有蜂王时则要及时介入新蜂王或王台,但如果蜂群中有卵虫脾也可让蜂群自行急造王台,在过箱后的几天都要在傍晚时奖励饲喂一次,另外也不要过于紧张而频繁开箱检查,其实工蜂的出勤情况也能说明蜂群的情况。

5、日常管理

蜂群稳定后便可进入日常管理阶段了,虽然蜂群的日常管理工作非常繁琐,但病虫害防治非常重要,发现病虫害要及时处理,同时注意蜂王的状态,有老弱病残情况时要及时替换掉,另外若外界蜜源匮乏而蜂群中储蜜又不足时要及时进行补助饲喂,这一点在越冬期之前尤为重要。

6、获取蜂蜜

养蜂的主要目的是获取蜂蜜,但中蜂的产量相对较低,因此一般一年只取1~2次蜜,第一次在春末夏初,第二次大多在秋季,取蜜时先将巢脾提出来(中蜂有在同一张巢脾上育虫和储蜜的习性,简单来说一张巢脾上既有蜂蜜也有幼虫),用刀将有蜜的地方割下来后再将巢脾放回蜂群中,值得注意的是在取蜜时不要一扫而空,一定要给蜂群留足口粮,否则可能出现逃群的情况。

蜜蜂养殖技术不是简单的文字就能说得非常清楚的,但是新手养殖的话,对这些基本的操作还是要了解清楚的。

6. 中华蜂的饲养技术

一、病虫害防治工作

1.天敌的危害与处理

夏季是蜜蜂天敌危害最严重的时候,外有马蜂、蜻蜓、燕子、蛙类等,内有巢虫、寄生蜂等敌害,对于蜜蜂来说,夏季真的是内忧外患之际。蜜蜂在外面受到天敌危害是养蜂人无法控制的,只有在蜂场内有天敌入侵,才能受到养蜂人的控制。建议夏季将蜂箱全部提高放置,这样可以减少地面敌害入侵,天上的敌害可以在蜂场周围,插上一些旗子或者五彩带来驱赶。蜂箱内部的巢虫应该以防为主,保持蜂多于脾,经常打扫蜂箱,定期更换蜂箱出来消毒杀菌,也可以用火烤一烤。

2.病害的影响与处理

病害是加剧蜜蜂衰退的主要原因之一,夏季主要的病害是热伤引起的烂子病。严重的烂子病,直接造成蜂群内部封盖子零散,出房的新蜂量锐减,没有足够的新蜂出房,蜂群将很快进入老龄化,最后严重退蜂。夏季的烂子病跟蜂箱内部的温度有直接的关系,处理方法也就是降温,使蜂箱内部的温度降到一个可以受蜜蜂控制的范围,这样热伤引起的病害,自然就解决了。

蜜蜂分蜂

二、温度与湿度的控制

外界气温过高,对蜂群的影响非常大,因为蜂巢内部是恒温状态的,蜂蜜会动用一切力量,使蜂巢中心点的温度下降到34度左右,所以过高的气温,蜜蜂需要消耗更多的能量来降低箱内的温度。湿度对中华蜜蜂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在干燥的夏季,蜜蜂只能靠采集更多的水分来喷洒巢脾,从而来增加蜂巢内部的湿度,同时也能起到降温的作用。养蜂人的处理方法,其实也简单,就是想尽办法降低蜂箱内部的温度,然后增加湿度。蜂箱内部降低温度,无非就是遮阳、防晒、通风,增加湿度也就是喷水、喂水。

蜜蜂喂水

三、更换新的优质蜂王

蜂王经过春季的连续快速殖繁,已经有点力不从心了,再加上夏季外界的粉蜜源植物没有能像春季这般丰富,还有气温的不适,蜂群情绪的低落,蜂王产卵力明显下降,有的蜂王甚至出现停产现象。春季蜂群普遍较小,蜂王的产卵量完全超过蜜蜂的死亡率,所以繁殖增长速度非常快。相反,夏季蜂群普遍发展起来,群势基本上是春季时的2-3倍,但是蜂王的产卵量没有增加,反而下降,这样蜜蜂的死亡率,就会超过出生率,结果就是蜂群出现退蜂现象。其实只要在初夏时,更换一只优质的新蜂王,就能解决掉这个问题。

南方地区较早就进入了春季,蜂群也较早就进入繁殖期,在气候较平稳的年份,进入高温天还是比较早的,所以在病虫害防治工作和降温增湿上,也要更早的进行预防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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