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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规范水产养殖新闻(水产养殖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2023-06-16 01:30:10蔬菜种植1

1. 水产养殖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1、养殖户到地方水产站提出申请(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养殖户或企业法人)。

(2)、提交所在村委会养殖证明。

(3)、租赁合同或承包合同。

2、申请表信息填好后,报请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盖章;

3、水产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审核;

4、 实地绘制池塘图纸(填写审核表、养殖证正本);

5、报请渔业主管部门审核(临翔区农业局);

6、报请地方人民政府审核、发证;

7、 区水产站通知办证人员领证。

拓展资料:

如何开始水产养殖?

一是考察选定养殖场所后,要首先到所在乡镇政府了解该场所土地的性质,如果属于基本农田,则要咨询清楚能否从事水产养殖;如果属于非基本农田,还要了解清楚是否在所在县市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中规划的养殖区范围内,如果属于禁养区,则不能从事水产养殖;是否在养殖区范围内,请到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咨询;

二是通过村集体招标或者农民土地流转,获得水面或土地使用权,应签订水面或者土地承包合同;

三是根据《渔业法》的相关规定,从事水产养殖需要申请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具体程序请到当地县级农业农村局咨询;四是在养殖过程中要加强对水产养殖尾水的治理,排放的养殖尾水不能对环境造成污染。从事水产养殖业,存在洪涝、干旱、风灾、病害、市场、技术等各种潜在风险,需要对存在风险有充分预知,在开始养殖前要进行认真地分析、研判。

使用国家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养殖证申请表;

(二)公民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三)依法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水域、滩涂,以家庭承包方式用于养殖生产的,依照下列程序办理发证登记:

(一)水域、滩涂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将水域、滩涂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水域、滩涂的详细情况、水域、滩涂承包合同等材料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并将养殖证载明事项载入登记簿;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当事人。

2. 水产养殖建设内容

耕地储备库不可以养殖:

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3. 水产养殖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范文

你好,建设水产交易中心需要以下资质: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作为水产交易中心的经营主体,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取得营业执照。

2. 食品经营许可证:水产交易中心涉及到食品交易,必须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3. 建筑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建设水产交易中心需要进行建筑设计和施工,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

4.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建设水产交易中心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获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5. 消防验收合格证书:水产交易中心作为公共场所,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获得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6. 交易场所使用证明:水产交易中心需要获得交易场所使用证明,证明所选用的场所符合相关规定。

7. 其他相关证明:如安全生产许可证、水产养殖许可证等。

4. 水产养殖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范本

规划未来发展方案如下。

崇明要基本建成在生态环境、资源利用、经济社会发展、人居品质等方面具有全球示范引领作用的世界级生态岛。近年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施、花博会成功举办等一系列发展机遇使崇明迎来前所未有的巨大变革,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进入快车道,天更蓝、水更清的“生态绿岛”形象不断呈现在世人面前。《上海市崇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暨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崇明要肩负着国家和上海的使命与重任,承载着人民群众的期盼与嘱托,怀揣着谋划发展的拳拳之心,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未来。

本规划加强落实并深化崇明“十四五”生态空间层面的目标、指标和策略,兼顾战略性与实施性,构建崇明生态空间规划与建设顶层设计蓝图,加强对相关规划的生态建设指导,以全面支撑崇

本次规划生态空间是指崇明城乡范围内保障城市生态安全、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品质、维护生物多样性的功能空间,其陆域用地类型主要包括绿地、林地、耕地、河湖水域、滩涂苇地、其他未利用土地等,其中耕地、河湖水域等分别由《崇明区城乡空间布局优化“十四五”规划》《崇明区水务“十四五”规划》统筹落实。本规划主要聚焦绿地、林地、湿地等生态要素的空间引导,强化体系建设、要素融合、效益增强。

“十三五”时期是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开局起势、稳步推进的关键阶段。崇明作为上海生态文明建设先行者,面对没有先例可循的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全新事业,不断探索生态空间品质提升战略及路径,加强生态建设发展与创新实践。遵循社会经济和城市发展规律,通过2035年总规和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战略引领与空间引导,坚定信念、久久为功,深化落实城乡发展理念,不断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提升生态品质。聚焦公益林(生态廊道)、公园绿地及湿地等生态空间管理能级提升,同时举全区之力营造全社会植树造林氛围,圆满完成市政府交予的森林覆盖率任务;湿地修复和野生动物栖息地建设如火如荼,先后实施西沙湿地公园生态修复、新村乡麋鹿极小物种栖息地项目;公园绿地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相继建成颇具规模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附属绿地建设有序推进。

崇明作为上海建设生态文明的主阵地,生态空间类型众多、分布广泛,规划全区生态空间总面积1618.58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1018.63平方公里,全区各类生态资源面积占全市近1/3。过去5年,建成各类生态廊道5.14余万亩,打造三星海棠花溪等一大批高品质新造林项目,完成开放休闲林地建设项目4个;新增立体绿化面积5万平方米,完成绿道建设134公里,形成“通绿脉、织水网、看春花、赏飞鸟”的生态绿道格局;积极探索北沿地区湿地生态修复,实施互花米草治理超3000亩,完成种青复绿1400亩;发挥长江河口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作用,提升中华鲟、江豚等珍稀濒危动物繁育场所和国际候鸟迁徙栖息地生态环境品质。

全区森林面积52.7万亩,森林覆盖率30.05%,活立木总蓄积202万立方米;公园绿地面积达537.32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33平方米;自然湿地保有量24.8万公顷,湿地保护率59.38%;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湿地植被群系占全市近半数;崇明三岛占全球种群数量1%以上水鸟物种数增长至14种,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作出重要贡献。

森林覆盖率(按照国土面积1170平方公里)建设指标。30.05%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33平方米

3湿地保护率。59.38%

占全球种群数量1%以上的水鸟物种数。14种。

崇明生态空间建设成效卓著,湿地保护力度不断加强,人均公园绿地、森林覆盖水平大大提升,初步构建了城乡生态空间体系。但崇明未来的生态空间发展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总结下来主要包括以下二个方面:

(一)生态空间扩容遇到瓶颈。经过多年的生态建设,崇明以上海近五分之一的陆域面积,承载着上海近三分之一的森林、三分之一的基本农田、两大核心水源保护地,生态空间想要持续保持增长难度巨大,尤其是在森林增量建设依旧依赖农民流转土地的前提下,如何守好生态环境的安全底线,科学配比生态与建设空间,兼顾保护与发展成为核心议题。

(二)生态空间布局有待完善。既有生态空间的保护与建设主要集中在部分地区的点、线、面单要素上,缺乏系统性、层级性的体系构建,我区生态要素群落结构性不强,且单一碎片化,呈现“有盖度、无厚度”的布局形态,亟待聚焦世界级生态岛的目标,整合全域生态要素、融合多元功能,构建空间体系、能级体系、保护体系等。各条线部门壁垒较多,导致生态网络空间合理性与结构性不强,威胁城市生态安全,亟待加强顶层设计。

助力森林开放化程度、公园绿地和自然保护地精细化管理体系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从而持续提升生态空间品质。生态空间品质提升将成为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抓手

充分发挥崇明的生态优势,以生态定义崇明,用美丽造福人民,围绕做大做强“五新”生态产业,激发生态经济活力,加速美丽蝶变步伐;勇当全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排头兵和先行者,成为长江三角洲区域、长江经济带生态大保护的标杆与典范,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坚持以生态建设为抓手。以乡村振兴、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为重要指引,严格保护古树名木资源、森林资源、湿地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自然保护地资源等典型生态资源,加强生态资源科学硬管控的同时,强化对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的弹性约束。

坚持以依法治理为保障。应对生态发展面临的潜在风险和不确定性,充分考虑林地、绿地、湿地等生态要素后续管理需求,制定多情景的规划方案,加强森林、湿地、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普法,不断完善地方法律法规和法制宣传,形成完备的生态法制保障体系。

坚持以创新发展为追求。把内生发展新理念作为一根红线贯穿始终,科学利用生态空间资源,统筹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统筹好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着力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通过“林长制”、开放休闲林地等新思路、新举措,寻求未来崇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径。

以建设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的目标为指引,营造绿色、安全、宜居的生态空间,促进全域绿地、林地和湿地的融合发展,构筑生态安全屏障,提升城乡环境品质,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提升世界级生态岛核心竞争力。至2025年,以绿化体系、森林体系、湿地体系建设为主线,推动生态空间格局持续优化,生态产品与服务供给有效提增,引领崇明成为绿色、低碳、宜居、可持续发展的标杆。营造绿色的生态网络体系。形成多层次、成网络、功能复合的生态空间基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化、森林、湿地”三大系统和“廊道、绿道”两大网络体系得到完善保护和修复,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空间开发保护体系全面构建。

打造安全的生态空间屏障。坚守城市安全底线,加强城市安全与防护,让城市更有韧性。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提升生态品质,凸显生态魅力,以绿色创新激活城市转型,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实现宜居的低碳生活体验。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推动林绿、湿地碳汇能力提档升级,提供更多优质生态空间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建设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崇明。

从绿化、森林、湿地建设等方面形成生态空间规划的指标体系,支撑年度监测和指导生态空间的建设。到2025年,新增公园绿地42公顷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超过9平方米,骨干绿道总里程数达200公里以上;新增森林面积不少于1.6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1%,建设开放式休闲林地8处以上;自然湿地保有量不少于24.8万公顷,湿地保护率59%以上,崇明三岛占全球种群数量1%以上水鸟物种数保持稳定。

经过近20年的大规模植树造林,崇明森林覆盖率提升了近17个百分点。根据耕地和水面积保护要求,结合自身产业发展需要,崇明的新造林潜力已遇到瓶颈。《崇明区“十四五”造林专项规划》(送审稿)共划示新增森林潜力空间7.01万亩,其中新造林潜力主要集中在坑塘、养殖水面退出,198地块、宅基地减量上,前期腾地和实施难度巨大。因此,“十四五”期间,森林覆盖率难以再出现脉冲式增长,仅能实现小幅度提升。至2025年,预计新增森林面积1.6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31%(按照国土面积1170平方公里)。

崇明现状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33平方米,低于全市数值,尤其是城区公园绿地保有量尚不足以满足人们的生态休闲需求。根据《崇明区公园绿地系统规划(2019-2035)》形成的指标体系,至2025年,崇明全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9平方米,按照全区现有常住人口折算,需新增公园绿地42.76公顷。考虑到近年来全区常住人口呈现递减趋势,预测新增公园绿地42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规划目标依旧为9平方米。

2020年崇明湿地保护率为59.38%,湿地主要保护形式有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十四五”期间,要积极推进生态空间范围内湿地生态修复和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建设,新建自然保护地,湿地保护形式进一步丰富。考虑到非规划内水产养殖水体退出、小微水体作为水面积补充潜力、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调整落实等因素,湿地保护率目标值设定为59%较为现实。

2018-2020年度,崇明三岛范围内超过1%的标准的水鸟物种分别为16种,14种,14种,本岛超过1%的标准的水鸟物种均达到10种以上,完成《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的指标要求。随着长江口生境品质不断改善,至2025年,三岛占全球种群数量1%以上的水鸟物种数保持稳定。

立足建设“生态环境、资源利用、经济社会发展、人居品质具有全球引领示范作用的世界级生态岛”,突显崇明特色的生态空间逻辑和人居环境价值,在“十四五”的生态空间布局上,紧锣密鼓抓好提前谋划。根据崇明三岛的自然条件和生态基底,充分衔接上位规划和耕地保护红线等要素,促进生态环境的综合价值最大化。

一、优化“多元复合”的城乡绿网布局

依托崇明现状,对接“2035总规”,结合崇明生态基底,兼顾生态空间贯通和服务半径覆盖,形成生态绿道网络骨架和公园绿地空间体系。

(一)骨干绿道系统布局

聚焦环岛运河生态绿道、崇明生态大道沿线生态绿道,依托现状林地,布局供市民郊野运动、休憩观光的郊野型绿道。以环岛运河生态绿道为纽带,结合环岛森林片区布置,向内连接中部乡野带、向外连接生态片区和城乡功能区,形成环岛绿色生态带,构筑全岛生态空间骨架;以崇明生态大道沿线绿道为轴,串联全岛东西向生态走廊,形成崇明骨干绿道系统的特色布局。同时,依托城区道路两侧绿地、广场等,建设供市民运动健身、慢行交通的城市型绿道,构建多类型、多层次、多功能的网络化绿道连通格局。

(二)公园绿地系统布局

以公园绿地为绿点、道路两侧绿带为绿线、大型公园为绿面,建设多彩可及的绿色空间,提高生态发展的创新能力。结合公园绿地、社区绿地等较大的绿色公共空间,规划全域组团地块内小型绿地,形成生物跳板,构建生境斑块,确保各节点连通性,构成系统性、多层级生态网络。

以区位重要性和生态空间连通性为选址原则对已规未建公园绿地进行布局。在城桥镇、陈家镇、长兴镇3个核心镇集建区内按标准推进500米服务半径绿地建设;对一般镇区开展一批新旧口袋公园新建和改造。推进“一镇一园”建设,打造一批4公顷以上具备基本功能的地区公园。

二、形成“蓝绿融合”的生态网络格局

统筹布局森林增量空间,注重生态空间的网络化,引导林地沿河、沿路建设,在市、区两级生态廊道范围内布局;强调成片、成块,进一步强化林地合理性、结构性和景观性,构建有层次、有结构、有景观的全域林地空间网络,形成“一环、多带、多点”的布局特点。

(一)一环——环岛森林片区

即市级生态走廊,规划区域为环崇明岛的生态环廊,重点布局兼具生态景观性和生物多样性的公益林及生态廊道建设。

(二)多带——生态贯通林带

即沿区级生态走廊的林带,区域为崇明岛南北向重要水系走廊及长兴、横沙生态走廊。主要功能涵盖有机串联森林资源、河道水系、农田耕地等各类生态空间。

(三)多点——森林调优节点

即未纳入森林资源的现状林地增密补植节点、疏林地和灌木林提升改造重点区域。

聚焦乡村振兴示范村、骨干道路和河道节点、人口和产业聚集区等区域,实施景观休憩型和生态保育型相结合的林相抚育;主要围绕森林保有量较大,产业发展有需求的乡镇,聚焦成片、成块、成规模的“老林”,大力推进开放休闲林地建设。

三、构建“功能多样”的生态安全屏障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护、优化崇明滩涂湿地资源,提升现状湿地质量,建立“生态安全保障区、本土物种恢复区、湿地景观提升区”。

(一)生态安全保障区

锚固生态基底,构建东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主体,北湖、西沙等长江口湿地以及重要生物栖息地为补充的生态安全保障区。整体管控生态安全保障区内的生态空间,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保护国际鸟类迁徙通道,协同保护区域饮用水安全。

(二)本土物种恢复区

围绕北六滧至北八滧北沿地区湿地,开展外来物种灭除和本土物种复种。布局本土物种恢复区,促进与南通启东地区的沿江沿海生态空间保护衔接,进一步保护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和滩涂湿地生物多样性,培育底栖生物群落的生存环境。

(三)湿地景观提升区

围绕打造“长江百里生态秀带”,结合环岛景观道生态修复提升、滨江和水文化公园建设,重点聚焦本岛南部沿江地区生态功能受损和退化、破碎化严重的自然湿地,以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在主要镇区周边布点打造自然湿地公园的雏形。

四、实行“刚柔并济”的生态空间管控

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不是矛盾,要强化底线控制与弹性应对,明确刚柔并济的生态空间管控要求,建立健全生态空间相关的建设引导、生态补偿和动态调整机制。刚性管控,主要针对“2035总规”中确定的一类、二类生态空间,集中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按国家林草局批复和市绿化市容局工作要求,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明确管理与发展、监督与考核机制。弹性应对,主要针对三类、四类生态空间,要划定限制建设区,为生态要素布局优化以及生态效益提升预留一定弹性。

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在维护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要有效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配合市级部门推进市级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统筹区级自然保护地发展,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维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并永续发展。

崇明行政区范围内共有5处自然保护地,包括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崇明岛国家地质公园、东平国家森林公园、西沙国家湿地公园。

5. 水产养殖立项需要什么程序

万联天津水辛养殖基地已立项。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万联天津生态科技水产养殖基地项目已立项,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规定。是万联天津生态科技公司中的重点项目,该项目在天津市中,该公司环境优美,设施齐全。

6. 水产养殖项目建设实施方案模板

农业部对水产养殖户的扶持政策有:  1.渔用柴油涨价补贴。渔业柴油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项重要的强渔惠渔政策,是渔业历史上获得的资金规模最大、受益范围最广、对渔民最直接的中央财政补助,是中央“三农”政策在渔业的具体体现。2006年~2012年,中央财政共下达渔业柴油补贴资金728.78亿元,占全部补贴资金的81.66%,在几个补贴行业中资金量位居首位。但需要说明的是,在淡水渔业中,只有淡水捕捞渔船可以享受到这一政策,一般的淡水养殖业很少能享受该政策。  2.渔业资源保护和转产转业财政项目。大宗淡水鱼涉及此项目的为其中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该项目以省及计划单列市为单位安排资金,对水生生物资源衰退严重或生态荒漠化严重水域,以及放流技术成熟、苗种供应充足、增殖效果明显、渔民受益面大的品种,在增殖放流资金安排上给予重点支持。  3.渔业互助保险保费补贴。“十六大”以来,在中央出台一系列推动农业政策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背景下,渔业保险的探索步伐不断加快。2008年5月,农业部正式启动渔业互助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试点工作。试点险种确定为渔船全损互助保险和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中央财政分别补贴保费的25%,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最高补贴保险金额每人20万元。渔船全损互助保险试点区域为辽宁省、山东省、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部分重点渔区。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试点区域为浙江省岱山县。2009年8月,扛苏省正式启动渔业政策性保险,为有效控制经营风险,确保渔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该省探索出了一种新型保险组织模式――省财政对参加渔业保险试点的投保渔民给予投保保费25%的补贴的基础上,将渔业互助保险年度保费“打包”再保险,即渔业互助保险巨灾超赔再保险。  4.发展水产养殖业补贴。  (1)水产养殖机械补贴。2008年,农业部和财政部预拨下达2008年农机购置补贴款40亿元。与2007年相比,补贴资金规模扩大的同时,扩大了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其中,增氧机、投饵机和清淤机3类水产养殖机械首次纳入补贴目录。  (2)水产良种补贴。水产良种补贴的起步是2006年的《水产养殖业增长方式行动实施方案》中提出要“开展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运行机制调研,探讨水产良种补贴方法”。2007年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及水产良种补贴政策调研组奔赴各地进行调研取证,一些地方的水产良种补贴已经启动,但大多数涉及的是经济价值较高的淡水鱼类。  (3)养殖基地补贴。山东省深入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建设工程,计划用5年~8年时间,整理改造老旧鱼塘350万亩,新开发鱼塘150万亩,形成500万亩现代渔业生产基地。仅2007年、2008年两年省级财政投入就达3000余万元,改造池塘12万亩,新开发池塘2万亩。  5.渔业贷款贴息。水产养殖业贷款贴息目前只在局部地区自行开展,主要对灾害造成的再生产能力下降、对符合地方发展要求的企业技改、新产品开发、固定资产投资等给予贷款贴息。(1)渔业救灾复产贷款贴息。2008年2月,广东省江门市财政安排200万元贷款贴息补助专项资金,按受灾经济损失比例分配给各市、区,各市、区政府按不少于1∶1的比例配套专项资金,支持辖区内因2008年初寒冷天气造成严重损失的水产养殖户(场)救灾复产。贷款期限由农信社和受灾水产养殖尸根据需要和实际生产周期自行确定,贴息贷款补助期限为1年。当受灾水产养殖尸贴息总额小于或等于两级政府安排的贴息资金总额时,实行全额贴息;当受灾水产养殖户贴息总额大于两级政府安排的贴息资金总额时,则按比例实行部分贴息。2008年10月,广东省阳江市出台了渔业复产贴息贷款工作方案,支持遭受台风“黑格比”重创的渔业救灾复产。市本级财政安排补助专项资金1500万元,专项用于辖区内受灾户,尤其是“全倒户”、养殖受灾(损失10万元以上)大户和大船(60匹马力以上)船主的恢复生产性贷款,符合条件的,由市、县(市、区)财政按7∶3的比例给予1年期贷款贴息。2009年7月,福建省清流县向受特大洪灾影响的养鱼户发放贴息贷款。由“清流溪鱼”发展协会担保,依托清流农行“惠农卡”,采取3户~4户联贷方式,由县财政支付利息,给予每产受灾养鱼专业户5万元的3年授信贷款。  渔业企业技改、新产品开发贷款贴息,养殖业贷款贴息,水产龙头企业贷款贴息等。2009年,福建省根据相关规定,认定77家企业为省2009年~2010年度水产产业化龙头企业。这些企业将在两年内享受到10万元的贷款贴息补贴。湖北省洪湖市从2009年起,对符合该市水产品加工业发展方向的重点投资项目实行财政贷款贴息和有偿扶持相结合,首次固定资产投资超过2000万元,属于贷款建设的项目,实行全额贷款贴息,贴息期1年~3年。2006年,海南省海口市出台《海口市本级财政支农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区域内从事水产品培育、生产、加工和流通等项目的个人、企业及其他组织提供财政支农贷款贴息资金。养殖面积达10亩以上的水产养殖专业尸可获得不超过50万元的财政支农贷款年贴息资金,养殖面积达50亩以上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可获得的财政支农贷款年贴息资金不超过100万元,贴息期限为1年~3年。  6.税收优惠。为支持引进和推广良种,加强物种资源保护,发展优质、高产、高效渔业,我国在“十一五”期间对用于培育、养殖以及科学研究与实验的进口鱼种(苗)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为降低2008年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给水产养殖业造成的重大损失,2008年度增加“其他鱼苗及其卵”免税计划4000万尾(粒)。

7. 水产养殖规划方案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基础,以健康养殖、适度捕捞、保护资源、强化产业为方向,以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为目标,大力推进以“去产能、降成本、补短板”为主体的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渔业发展方式,加快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功能综合型渔业;调整产业结构,拓展渔业功能,推动养殖、捕捞、增殖、休闲渔业的协调发展,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大渔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构建现代渔业产业技术体系,完善水产技术推广体系。

提高渔业综合生产能力,创新渔业经营方式,扶持特色渔业发展,强化品牌渔业和园区渔业建设,提高渔业组织化程度和产业规模化水平,构建新型渔业经营体系,推动渔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的建立,推动张店镇渔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为全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基础,作出积极贡献。

8. 水产养殖项目实施方案怎么写

一、提高淡季海鲜知名度1. 加强企业品牌形象投资,发表企业宣传稿,开展新品发布会,明确企业品牌定位。2. 通过社交媒体等渠道开展旺季海鲜方面的宣传活动,积极主动地向客户介绍,注重营销效果。3. 制定有效的营销活动,促进海鲜的销售和市场推广。二、实施形象营销1. 积极参加各类餐饮、旅游活动,向更多的人介绍海鲜的类型、特色、配制等;2. 临时开展宣传性质的拉锯时代,HIHON和销售结合,让更多的人了解海鲜的营养价值;3. 精心设计类似包装、海报、礼券、杂志或电视节目等海鲜产品的宣传物料,将海鲜的信息传递给更多潜在客户。三、提高海鲜产品质量1. 加强对海鲜产品的质量监控,避免产品质量低劣,以增强客户对品牌的认可。2. 合理安排生产过程,以保证海鲜产品质量稳定,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四、加强与客户的沟通1. 实时向客户反馈餐厅的新品和打折促销活动等信息,让客户及时参与活动;2. 推出会员制或礼品券等福利,让客户感受到企业对他们的关爱;3. 充分尊重客户的意见,提出改进建议。

9. 水产养殖项目概述

根据“国土资发〔2010〕155号”文件,水产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

15亩也就是10000平米,看护等用房占地应不超过700平米。

10. 水产养殖基地建设标准

养殖场原本无需取得建设规划许可,无规划许可手续的养殖场不属于违法建设!   国土资发〔2010〕155号《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一、二条的有关规定:   (一)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   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用地等。   (二)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管理和生活用房用地:指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办公生活等设施用地;   2.仓库用地:指存放农产品、农资、饲料、农机农具和农产品分拣包装等必要的场所用地;   3.硬化晾晒场、生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道路等用地。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和农业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上述规定的原则,对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做出进一步规定。   二、区分用地情况实行分类管理   (一)明确设施农用地管理方式。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不同于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按农用地管理。   从前述规定可以看出,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等生产设施用地、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配套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办公生活等设施用地、存放农产品、农资、饲料、农机农具和农产品分拣包装等必要的仓库用地以及硬化晾晒场、生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道路等附属设施用地均属于设施农用地,均按照农用地管理,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治范畴,与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的使用与管理有着质的分别,只有后者才属于《城乡规划法》的调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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