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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养殖环保政策(2018养殖业环保新规定)

2023-06-11 08:30:17蔬菜种植1

1. 2018养殖业环保新规定

1. 确认用地是否符合规定,养殖场用地必须是15亩以下的非基本农田土地。2. 办理环保手续,规模在50头以上的在县环保局办理,50头以下的在镇政府办理。同时养殖场必须建标准的化粪池,消毒池,围墙等环保设施。3. 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办理程序是:本人申请,镇兽防站签意见盖章,镇政府加盖印章,县农业农村局畜牧部门审批发证。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办理手续可能因地区和规定而异。在办理手续之前,建议您先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2. 养殖业环保政策

在进行养殖之前我们需要选定养殖场的场址,而在选定养殖场地址之后并不能马上建设,而是要走一道程序,这道程序我们称为养殖场申请环评操作程序,通过这道流程后才能开始养殖场的建设,

具体的流程与操作方法列举如下:

一、申请条件

1.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者村镇建设规划,符合环境功能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

2.符合国家农业政策;

3.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4.排放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5.重点污染物符合问题控制的要求;

6.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项目

1.项目环保审批的申请报告;

2.发改或经信部门出具的立项备案证明;

3.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环境技术中心对项目出具的评估意见;

5.基建项目需提供规划许可证、红线图;

6.涉及水土保持的,出具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农田保护区的项目,出具农业、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出具渔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出具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7.环保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

1.项目环保审批的申请报告;

2.发改或经信部门出具的立项备案证明;

3.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4.环境技术中心对项目出具的评估意见;

5.基建项目需提供规划许可、红线图;

6.涉及水土保持的,出具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农田保护区的项目,出具农业、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出具渔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出具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7.环保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项目

1.项目环保审批的申请报告;

2.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三份);

3.发改或经信部门出具的立项备案证明;

4.基建项目需提供规划许可、红线图

5.环境技术中心对项目出具的评估意见(需公众参与的项目);

6.涉及水土保持的,出具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农田保护区的项目,出具农业、国土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涉及水生动物保护的,出具渔政主管部门意见;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出具林业主管部门意见。

三、办理程序

1.申请单位(个人)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到县环保局环审股提交申请材料;

2.对项目进行材料审核、现场核查;

3.经环保局专题审批会,对项目作出审批或审查意见。

四、办理时限

(一)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由其或补齐后再受理;

(二)申请材料齐全的:

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自受理之日起60日;

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自受理之日起30日;

3.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自受理之日起15日。

3. 养殖环保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确定。

  牧区放牧养殖污染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当统筹考虑保护环境与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激励引导。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扶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4. 养殖业环保要求和政策养殖规模

你好

一、养殖场用地必须是15亩以下的非基本农田土地。

二、养殖场须办理相关的环保手续。具体规定为:规模在50头以上的在县环保局办理,50头以下的在镇政府办理。同时养殖场必须建标准的化粪池,消毒池,围墙等环保设施。

三、养殖场须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办理程序是:本人申请,镇兽防站签意见盖章,镇政府加盖印章,县畜牧局审批发证。

5. 养殖环保法

第一条 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确定。

  牧区放牧养殖污染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当统筹考虑保护环境与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激励引导。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扶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6. 2019养殖业环保新规定

1)不能建在居民区。

(2)落实“三废”处理,废水废渣和废气都要有完善的处理设施。

(3)水源地不能在上风口,对环保要求较严格。

(4)要有化粪池,沉淀处理。

养猪场必须拥有养猪用地证明、环评手续、规划意见、立案备案手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生产经营取可证、野生动物训养繁殖许可证八个证件,才能正式开始养猪。

7. 2018养殖业环保新规定文件

主要有,环境保护,对粪污进行收集处理利用,不能任意排放。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不能违规使用违禁药,执行休药期。做好防疫工作。不能运输传播畜禽传染病。等等

8. 养殖环保法规

1. 合法持证:养殖场基地必须已经在相关部门合法注册,并获得相应的经营执照和安全合格证书。

2. 安全使用药物和饲料:养殖场基地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规使用有关药物和饲料,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管理和监控,避免药物与不良饲料或不洁环境造成的危害。

3. 动物福利保护:养殖场基地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动物的健康、安全和良好的生活条件,消除动物疾病、疲劳、饥饿等不良情况。

4. 安全生产管理:养殖场基地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规定安全操作规程、管理流程、紧急措施等,保证生产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性。

5. 生态保护:养殖场基地必须积极参与和推动生态环保工作,警惕和预测因养殖活动而带来的环境问题,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做好环境保护、植物保护、动物保护等工作。

6. 加强人才培养:养殖场基地必须尊重人才,注重员工培训,提高员工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提高员工职业幸福感和忠诚度,提高管理工作效率和产出。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管理规定是基础性的,实际运作中的具体管理规定还需要根据养殖场类型、规模以及当地的法律法规等不同情况灵活执行和适当调整。

9. 2018养殖业环保新规定全文

环境保护对养殖场是非常严格的,要做到污水不外排,不渗漏,粪便处理发酵回田,定期环境消毒。

10. 2021年养殖业环保政策

一、养殖业的政策

主要有:繁母猪饲养补贴政策、繁母猪保险政策、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政策、生猪良种补贴政策、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沼气建设补贴政策、奶牛良种补贴政策、重大动物疫病免费强制免疫政策等。

二、养殖业国家扶持的项目有哪些?

1.数字农业建设试点(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项目,补贴额度:2000万元以内;

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财政补助和贷款贴息)项目,补贴额度:500万元以内;

3.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畜禽良种和水产良种)项目,补贴额度:300-500万元;

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副资源综合开发、标准化清洁化生产)项目,补贴额度:1000万元以内;

5.农业组织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产业化联合体、担保贷款)项目,补贴资金高100万;

6.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良种繁育、优势养殖)项目,补贴额度:100-500万;

7.农业机械购置(养殖及饲料加工机械)补贴项目,补贴额度:定额补助;

8.扶持“菜篮子”(畜牧产品)生产项目,补贴额度:300万以内;

9.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补贴额度:总投资10%左右;

10.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补贴额度:60-300万元;

11.农业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畜牧业标注及畜禽屠宰标准制修订);

12.全国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创建项目;

13.全国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项目;

14.南方现代草地畜牧业发展项目;

15.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

11. 2018养殖业环保新规定解读

1)禁养区、限养区解禁

当然这并不是说所有的禁养区和限养区都被解禁了,而只是超出法律范围的禁养区和限养区将被解禁。从2016年开始我国就加强了养殖环保方面的要求,一些地区的负责人为了减轻工作负担或者抱着不负责任的态度,在原有要求的基础上加大了要求,导致很多并不属于禁养区或限养区的养殖户被迫退出养殖行业,从2019年开始为了加快我国生猪产能的恢复速度,国家下令解除超出法律范围的禁养和限养。

所以提醒此前环保禁养的养殖户可以了解下当地的具体情况,若是属于超出法律范围的就可以重新饲养,毕竟虽然现在的仔猪价格并不便宜,但是养殖利润还是比较可观的,有机会还是可以抓住机会的。

2)加强对中小养殖场户帮带和技术服务

我国生猪养殖的主体虽然是散养户,但是整体的发展方向是规模化和集约化养殖,所以散养户一直是被边缘化的状态,各种补贴政策往往针对的都是规模化猪场,对此散养户颇有微词,同样都是养殖户为何要被区别对待。

那这种局面在2021年会发生改变,国家会针对散养户给出帮带和技术服务,对于散养户来讲薄弱的地方就是资金和技术,若是能把这两方面解决了,那么散养户绝对会在未来生猪产能的恢复中发挥重要作用。

3)促进“运猪”向“运肉”转变

这一改变看似是针对屠宰企业的,但是其对于养殖户的影响同样不容忽视,因为转为运肉之后屠宰企业的话语权将会进一步加强,虽然生猪价格根本上是受到供需关系的影响,但是屠企在其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若是屠企的话语权增强,养殖户对猪肉价格的左右能力将进一步减弱。这对于养殖户来讲并不是个好消息,尤其是此前靠压栏抵制猪价下跌可能以后就不好使了。

4)支持禽类、牛羊生产

目前我国肉制品主要有猪肉、禽肉、牛羊肉三大类,其中消费量最大的为猪肉,其次为禽肉,最后为牛羊肉,在2019年我国生猪产能大幅下降时,禽肉和牛羊肉撑起了很大的肉制品供应量,如此才使得猪肉价格未能一涨再涨。

而2021年禽类和牛羊生产将会被进一步强化。对于消费者而言肉制品供应保证了,也就有利于价格的控制,是个好消息。而对于养猪户而言,其它肉类供应增加了是会影响到猪肉的需求的,不利于猪肉价格的上涨和持续高位运行。

综合以上4大变化,其中前两个算是好消息,对于我国生猪养殖有促进作用,而后两个对于养殖户来讲并不是个好消息,也希望养猪朋友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准备以应对不利影响,保证猪场养猪利润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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