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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环保养殖国家规定(环保法对养殖业的规定)

2023-06-06 13:15:16蔬菜种植1

1. 环保法对养殖业的规定

农村养牛涉及到环保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 畜禽粪便的处理和利用农村养牛需要合理利用畜禽粪便,对于粪便要分类、分层、分区域收集处理,同时要采用科学合理的处理方式,例如利用农田进行有机肥料的制作和还田等。2. 畜禽养殖场的环保设施建设农村养牛要建立环保设施,包括粪污处理设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废气控制设施等,以减少畜禽养殖对环境污染的影响。3. 畜禽饲料的管理和利用农村养牛要科学管理畜禽饲料,减少浪费和过度投喂的情况,同时要采用环保饲料和合理的喂养方式,以减少环境污染。4. 畜禽疫病防控农村养牛要加强畜禽疫病的防控,减少疫病对环境的影响,同时要合理使用药物和疫苗。5. 畜禽养殖场的卫生管理农村养牛要加强畜禽养殖场的卫生管理,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减少疾病的传播,同时要合理处理病死动物和废弃物等。以上是农村养牛环保规定的主要内容,农村养牛要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养殖,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影响。

2. 环保法对养殖业的规定有哪些

你好,国家环保局对养猪场有以下规定:

(1)不能建在居民区。

(2)落实“三废”处理,废水废渣和废气都要有完善的处理设施。

(3)水源地不能在上风口,对环保要求较严格。

(4)要有化粪池,沉淀处理。

补充:

养猪场必须拥有养猪用地证明、环评手续、规划意见、立案备案手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生产经营取可证、野生动物训养繁殖许可证八个证件,才能正式开始养猪。

3. 环保法对养殖业的规定最新

一、关于生猪养殖场建设的最新通知

      在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介绍,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生猪养殖用地空间,允许生猪养殖用地使用一般耕地,作为养殖用途不需耕地占补平衡。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说明可以在基本农田上建设生猪养殖场的,基本农田不是永久性基本农田。

      二、农村建养猪场的要求

      1、建设养殖场的基本条件

      在建设养殖场的计划中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土地的问题,在没有最新生猪养殖场土地通知以前,相应要建设养殖场都是进行土地的审批的,现在依然还是有一定的要求,只是对土地的要求放宽送了,不是永久性基本农田的都可以建设养猪场。

      2、养殖场内的环保设施要达标

      养殖污染大家基本都知道的,尤其是养殖粪便、气味、污水等是养殖业最大的解决难题,也是污染最大啊,人们感受最深的就是气味。之前在我们小区附近有一个养猪场,每到夏天有刮风的时候,基本都是不能开窗户的,猪场的气味太浓了。后来在环保部门的严格查询中环保不达标,距离人口生活集聚区比较,责令养殖场搬离的了。

      3、养殖场建设必须遵守禁养区

      养殖场建设必须遵守禁养区,在养殖场的建设必须要远离村庄500米外地方,这个是最基本的一个条件。也是保护在禁养区的条件中的,禁养区相关部分大概分为5个部分,人口生活集聚区域、自然保护区和生态旅游区、重点文物保护区、居民水源保护区和相关部门规定以外的禁养区等,在这些禁养区内是绝对不能进行养殖场的建设的。

4. 环保法对养殖业的规定是什么

主要有,环境保护,对粪污进行收集处理利用,不能任意排放。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不能违规使用违禁药,执行休药期。做好防疫工作。不能运输传播畜禽传染病。等等

5. 养殖环保法律法规

一般要求不得建在居住密集区,气味要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或者地方要求的标准。相关法律可以参考中国畜牧业养殖法。

6. 环保部关于养殖的法律法规

对畜禽养殖场违反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必须查清这一畜禽养殖场是否属于建设项目,是否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

畜禽养殖场所是否要执行环评制度,要看是否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里规定的类别。按照名录规定,畜禽养殖项目的类别是“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具体规模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对此,江苏省确定的标准为生猪存栏200头以上,或家禽存栏1万只以上,或奶牛存栏50头以上,或肉牛存栏100头以上。达到这一规模,才能称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畜禽养殖场所是否执行“三同时”制度,要看其是否属于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或环境敏感区域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属于报告书项目,其他的属于登记表项目。

7. 环保养殖新规定

1. 确认用地是否符合规定,养殖场用地必须是15亩以下的非基本农田土地。2. 办理环保手续,规模在50头以上的在县环保局办理,50头以下的在镇政府办理。同时养殖场必须建标准的化粪池,消毒池,围墙等环保设施。3. 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办理程序是:本人申请,镇兽防站签意见盖章,镇政府加盖印章,县农业农村局畜牧部门审批发证。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办理手续可能因地区和规定而异。在办理手续之前,建议您先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8. 环保法关于养殖的规定

环保法里面没有具体要求。

但是一般是选在村庄下风向,设置一定的防护距离。

(1)《村镇规划卫生标准》(GB18055-2000)中规定的:养猪场(头)500~1000为200~800m;10000~25000头为800~1000m。

(2)环发[2004]18号《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严防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扩散的紧急通知》中规定:“新建畜禽舍应在居民区下风向,并远离居民区至少500m”。

另外很多地方都制定了地方的畜禽养殖业标准,优先执行地方标准。

9. 养殖业环保新规

规模养殖需要办理环境评价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散养户需要建立养殖档案,无需办理证件。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

建设规模动物养殖场或者小区,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环境评价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达到规定要求才可以建设养殖场,并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达不到规模户的标准只是属于散养的话,需要按规定建立养殖档案,无需办理相关证件。

10. 环保法对养殖场的规定

一、养猪场污染如何处罚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染物,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按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储存的畜禽废渣渗漏、散落、溢流、雨水淋失、散发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

(二)向水体倾倒畜禽废渣的。

二、养猪场规定

根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畜禽养殖场必须设置畜禽废渣的储存设施和场所,采取对储存场所地面进行水泥硬化等措施,防止畜禽废渣渗漏、散落、溢流、雨水淋失、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在依法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畜禽养殖场必须按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

禁止向水体倾倒畜禽废渣。运输畜禽废渣,必须采取防渗漏、防流失、防遗撒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妥善处置贮运工具清洗废水。

对超过规定排放标准或排放总量指标,排放污染物或造成周围环境严重污染的畜禽养殖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提出限期治理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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