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业基地(水产养殖基地简介)
1. 水产养殖基地简介
一个项目需要不需要环评,以及环评是报告书还是报告表是根据国家环保部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所规定的来的。
根据2015年6月1日起执行的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 淡水养殖工程中网箱、围网等投饵养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其余的只在当地环保局填写登记表就行了。海水养殖工程用海面积300亩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其余的只在当地环保局填写登记表就行了。填写登记表也就是不用做环评。2. 水产养殖基地简介内容
何氏水产是中国著名的水产养殖企业之一,始创于1996年,总部位于广东省揭阳市。何氏水产的创始人和CEO是何剑锋,他是一位年轻有为的企业家,在水产养殖行业拥有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
何氏水产的发家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初,当时何剑锋还是一名普通的渔民。由于当时中国水产养殖行业刚刚起步,市场需求巨大,何剑锋开始尝试在家乡揭阳从事水产养殖。他通过不断地创新和改进,不断提高养殖技术和产品质量,最终成功打造了一个具有竞争力的水产养殖品牌。
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张和发展,何氏水产逐渐成为中国水产养殖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目前,何氏水产已经成为一家集水产养殖、加工、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拥有数千亩水产养殖基地和完善的销售网络,在国内外市场上享有很高的声誉。
3. 水产养殖基地简介怎么写
养殖场项目实施策划方案
一、养殖项目
(一)、水产、鸡、鸭立体养殖;
(二)、果树以及其它农作物种植;
二、项目背景:
该养殖项目位于宁强县金家坪村七组,金家坪村是个传统的农业村,富余劳动力较多。广大群众有养殖的传统习惯,养殖积极性高,但由于品种单一、生产原始、技术落后,且防疫工作不到位,导致成活率低甚至造成鱼鸭的大批死亡,给养殖户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严重打击了农民的养殖积极性。此外较小的养殖规模没有给养殖户带来应有的经济效益。由于种植业收益率低及胡家湾特殊的地理位置所限,导致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如何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成为摆在当前的一道难题。创建金家坪立体生态养殖场,充分发挥本村自身优势,结合当地实情,引导广大农民创业增收。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规模
养殖场共有水域面积约15亩,山地面积约7.5亩,养殖场地结构分布合理,适合立体养殖业发展,整体规划混合养殖四大家鱼(草鱼、鲢鱼、雄鱼、鲤鱼)3万尾,肉鸭1000只,土鸡5000只。
(二)具体规划建设内容:
首期:投入资金:10—20万元。用于自建山塘、鸡舍、鸭舍等场所,鸡苗、鸭苗、鱼苗等。
该阶段主要收集各方面资料情报,进行技术整合,可行性分析,对环境的影响,对市场进一步的了解,降低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如果有必要,及时调整项目,务必做到能够赢利。
第二期:投入资金:50万元,用于扩建各种设备,鸡苗鱼苗引入(适量增加数目),饲料等。
此时在技术上,管理上都有一定经验了,加强对市场的了解,对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政策配合,学习新技术(组织技术管理人员到外地考察)剔除不赢利的项目,整合附近村镇资源。
第三期:持续发展资金:80万元。各种紧急情况下可能会需要的款项。
四、经营目标:年平均收入15万元人民币以上。
五、市场需求
1、小贩或者相关收购商。
2、酒店、饭店以及周边村民红白喜事的需求。
3、散养鸡供周边村民节日送礼,以及各爱好乡村美食人群。
4、农作物为生态养殖的必须项目,以本养殖场内部需求为主。
5、果树种植项目至少三年以后才有收益。
六、场所及合作方式:
承包本村七组林地或荒地。
成员:个人独资。
七、其它方面
这些项目基本上为传统项目,同行业相当多,竞争者不少。我们也只是对相关项目进行整合,尽可能对各种资源进行合理利用。要想脱颖而出,需要细心的管理,百折不挠的精神.善于学习经验,发挥自身优势。
综上所述,该项目具有较强的科学合理性和可行性。在项目实施第三年即能收回投资,更主要的是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指引一条致富路,激发广大村民创新创业的热情,展现我村青年艰苦创业,服务农村的务实精神。
4. 水产养殖基地设计图
宿迁市又叫做水城,位于江苏省,在这里有很多水产养殖基地。
宿迁市养殖的水产品主要以鲜活类为主,有鲈鱼,鲢鱼,花鲢,白鲢,鲫鱼,草鱼,鲶鱼,罗非鱼,河虾,竹节虾,河蟹,大闸蟹,黄鳝,田螺,泥鳅,海带,紫菜等,数之不尽,但在里面最有名气的就是大闸蟹了,常年销量稳居第一,喜欢吃螃蟹的朋友一定要尝试一下,蟹肉十分美味,而且螃蟹在这里也是一种特产了,非常具有标志性,有着中国螃蟹之乡的称号,这些螃蟹的出口量连续五年在江苏省都是第一,由此可见,这里的螃蟹品质得有多好。
5. 水产养殖基地介绍
种养基地指种植和养殖合理、科学结合的一种新型化农业经营模式。在合理区域内进行现代种植业,结合种植业布局养殖业。比如水稻田里面进行水产养殖,同时岸边结合畜禽的养殖,畜禽粪便又可以作为有机肥回补到稻田。行成一种有机循环农业。
6. 水产养殖基地简介模板
水产养殖基地是拥有相当面积和养殖条件较为优越的水域,以及具备较完善的水产养殖基础设施,采用较先进的养殖技术而发展起来的水产养殖中心或水产品集中产区。
7. 水产养殖基地简介范文
你好,你需要先到你要建设基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然后他们在你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会派人审查,审查合格后,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8. 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简介
简介:武汉梁子湖水产品加工有限公司是央企中国农业发展集团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控股的国有企业,公司成立于2009年,总部位于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占地面积150亩,主营淡水水产品综合深加工、销售以及冷链仓储物流等业务,是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企业,是湖北省和武汉市重点支持的龙头企业。武汉梁子湖水产品加工有限公司主营淡水水产品综合深加工、销售以及冷链仓储物流等业务,主要产品包括胶原蛋白系列、生鲜冷冻系列、冷冻鱼糜系列、鱼糜制品系列、肉丸系列、花色米面制品系列等八大系列共100多种产品。
法定代表人:黄鹤勇
成立时间:2009-06-19
注册资本:17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20115000017746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9. 水产养殖示范基地
兰考五丰草畜一体化黑毛驴养殖基地,位于兰考县谷营镇240国道北侧,总投资1.5亿元,由华润集团捐赠6900万,与中央企业贫困地区投资基金和兰考兴盛畜牧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建设。
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畜禽繁育、养殖,畜产品深加工等,由世界500强华润集团下属公司华润五丰负责运营。
项目占地400余亩,存栏毛驴10000头,年出栏2000头基础母牛,5000头育肥牛,年生产驴奶226800公斤。
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国内规模最大、技术最为先进的现代化黑毛驴良种繁育、育肥养殖基地之一。
10. 水产养殖基地规划图
规划未来发展方案如下。
崇明要基本建成在生态环境、资源利用、经济社会发展、人居品质等方面具有全球示范引领作用的世界级生态岛。近年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施、花博会成功举办等一系列发展机遇使崇明迎来前所未有的巨大变革,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进入快车道,天更蓝、水更清的“生态绿岛”形象不断呈现在世人面前。《上海市崇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暨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崇明要肩负着国家和上海的使命与重任,承载着人民群众的期盼与嘱托,怀揣着谋划发展的拳拳之心,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未来。
本规划加强落实并深化崇明“十四五”生态空间层面的目标、指标和策略,兼顾战略性与实施性,构建崇明生态空间规划与建设顶层设计蓝图,加强对相关规划的生态建设指导,以全面支撑崇
本次规划生态空间是指崇明城乡范围内保障城市生态安全、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品质、维护生物多样性的功能空间,其陆域用地类型主要包括绿地、林地、耕地、河湖水域、滩涂苇地、其他未利用土地等,其中耕地、河湖水域等分别由《崇明区城乡空间布局优化“十四五”规划》《崇明区水务“十四五”规划》统筹落实。本规划主要聚焦绿地、林地、湿地等生态要素的空间引导,强化体系建设、要素融合、效益增强。
“十三五”时期是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开局起势、稳步推进的关键阶段。崇明作为上海生态文明建设先行者,面对没有先例可循的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全新事业,不断探索生态空间品质提升战略及路径,加强生态建设发展与创新实践。遵循社会经济和城市发展规律,通过2035年总规和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战略引领与空间引导,坚定信念、久久为功,深化落实城乡发展理念,不断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提升生态品质。聚焦公益林(生态廊道)、公园绿地及湿地等生态空间管理能级提升,同时举全区之力营造全社会植树造林氛围,圆满完成市政府交予的森林覆盖率任务;湿地修复和野生动物栖息地建设如火如荼,先后实施西沙湿地公园生态修复、新村乡麋鹿极小物种栖息地项目;公园绿地建设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相继建成颇具规模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附属绿地建设有序推进。
崇明作为上海建设生态文明的主阵地,生态空间类型众多、分布广泛,规划全区生态空间总面积1618.58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1018.63平方公里,全区各类生态资源面积占全市近1/3。过去5年,建成各类生态廊道5.14余万亩,打造三星海棠花溪等一大批高品质新造林项目,完成开放休闲林地建设项目4个;新增立体绿化面积5万平方米,完成绿道建设134公里,形成“通绿脉、织水网、看春花、赏飞鸟”的生态绿道格局;积极探索北沿地区湿地生态修复,实施互花米草治理超3000亩,完成种青复绿1400亩;发挥长江河口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作用,提升中华鲟、江豚等珍稀濒危动物繁育场所和国际候鸟迁徙栖息地生态环境品质。
全区森林面积52.7万亩,森林覆盖率30.05%,活立木总蓄积202万立方米;公园绿地面积达537.32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33平方米;自然湿地保有量24.8万公顷,湿地保护率59.38%;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湿地植被群系占全市近半数;崇明三岛占全球种群数量1%以上水鸟物种数增长至14种,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作出重要贡献。
森林覆盖率(按照国土面积1170平方公里)建设指标。30.05%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33平方米
3湿地保护率。59.38%
占全球种群数量1%以上的水鸟物种数。14种。
崇明生态空间建设成效卓著,湿地保护力度不断加强,人均公园绿地、森林覆盖水平大大提升,初步构建了城乡生态空间体系。但崇明未来的生态空间发展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总结下来主要包括以下二个方面:
(一)生态空间扩容遇到瓶颈。经过多年的生态建设,崇明以上海近五分之一的陆域面积,承载着上海近三分之一的森林、三分之一的基本农田、两大核心水源保护地,生态空间想要持续保持增长难度巨大,尤其是在森林增量建设依旧依赖农民流转土地的前提下,如何守好生态环境的安全底线,科学配比生态与建设空间,兼顾保护与发展成为核心议题。
(二)生态空间布局有待完善。既有生态空间的保护与建设主要集中在部分地区的点、线、面单要素上,缺乏系统性、层级性的体系构建,我区生态要素群落结构性不强,且单一碎片化,呈现“有盖度、无厚度”的布局形态,亟待聚焦世界级生态岛的目标,整合全域生态要素、融合多元功能,构建空间体系、能级体系、保护体系等。各条线部门壁垒较多,导致生态网络空间合理性与结构性不强,威胁城市生态安全,亟待加强顶层设计。
助力森林开放化程度、公园绿地和自然保护地精细化管理体系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从而持续提升生态空间品质。生态空间品质提升将成为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抓手
充分发挥崇明的生态优势,以生态定义崇明,用美丽造福人民,围绕做大做强“五新”生态产业,激发生态经济活力,加速美丽蝶变步伐;勇当全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排头兵和先行者,成为长江三角洲区域、长江经济带生态大保护的标杆与典范,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坚持以生态建设为抓手。以乡村振兴、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为重要指引,严格保护古树名木资源、森林资源、湿地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自然保护地资源等典型生态资源,加强生态资源科学硬管控的同时,强化对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的弹性约束。
坚持以依法治理为保障。应对生态发展面临的潜在风险和不确定性,充分考虑林地、绿地、湿地等生态要素后续管理需求,制定多情景的规划方案,加强森林、湿地、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和普法,不断完善地方法律法规和法制宣传,形成完备的生态法制保障体系。
坚持以创新发展为追求。把内生发展新理念作为一根红线贯穿始终,科学利用生态空间资源,统筹促进绿色产业发展,统筹好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着力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通过“林长制”、开放休闲林地等新思路、新举措,寻求未来崇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径。
以建设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的目标为指引,营造绿色、安全、宜居的生态空间,促进全域绿地、林地和湿地的融合发展,构筑生态安全屏障,提升城乡环境品质,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提升世界级生态岛核心竞争力。至2025年,以绿化体系、森林体系、湿地体系建设为主线,推动生态空间格局持续优化,生态产品与服务供给有效提增,引领崇明成为绿色、低碳、宜居、可持续发展的标杆。营造绿色的生态网络体系。形成多层次、成网络、功能复合的生态空间基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化、森林、湿地”三大系统和“廊道、绿道”两大网络体系得到完善保护和修复,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空间开发保护体系全面构建。
打造安全的生态空间屏障。坚守城市安全底线,加强城市安全与防护,让城市更有韧性。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提升生态品质,凸显生态魅力,以绿色创新激活城市转型,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实现宜居的低碳生活体验。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推动林绿、湿地碳汇能力提档升级,提供更多优质生态空间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建设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崇明。
从绿化、森林、湿地建设等方面形成生态空间规划的指标体系,支撑年度监测和指导生态空间的建设。到2025年,新增公园绿地42公顷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超过9平方米,骨干绿道总里程数达200公里以上;新增森林面积不少于1.6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1%,建设开放式休闲林地8处以上;自然湿地保有量不少于24.8万公顷,湿地保护率59%以上,崇明三岛占全球种群数量1%以上水鸟物种数保持稳定。
经过近20年的大规模植树造林,崇明森林覆盖率提升了近17个百分点。根据耕地和水面积保护要求,结合自身产业发展需要,崇明的新造林潜力已遇到瓶颈。《崇明区“十四五”造林专项规划》(送审稿)共划示新增森林潜力空间7.01万亩,其中新造林潜力主要集中在坑塘、养殖水面退出,198地块、宅基地减量上,前期腾地和实施难度巨大。因此,“十四五”期间,森林覆盖率难以再出现脉冲式增长,仅能实现小幅度提升。至2025年,预计新增森林面积1.6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31%(按照国土面积1170平方公里)。
崇明现状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33平方米,低于全市数值,尤其是城区公园绿地保有量尚不足以满足人们的生态休闲需求。根据《崇明区公园绿地系统规划(2019-2035)》形成的指标体系,至2025年,崇明全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9平方米,按照全区现有常住人口折算,需新增公园绿地42.76公顷。考虑到近年来全区常住人口呈现递减趋势,预测新增公园绿地42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规划目标依旧为9平方米。
2020年崇明湿地保护率为59.38%,湿地主要保护形式有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十四五”期间,要积极推进生态空间范围内湿地生态修复和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建设,新建自然保护地,湿地保护形式进一步丰富。考虑到非规划内水产养殖水体退出、小微水体作为水面积补充潜力、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调整落实等因素,湿地保护率目标值设定为59%较为现实。
2018-2020年度,崇明三岛范围内超过1%的标准的水鸟物种分别为16种,14种,14种,本岛超过1%的标准的水鸟物种均达到10种以上,完成《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的指标要求。随着长江口生境品质不断改善,至2025年,三岛占全球种群数量1%以上的水鸟物种数保持稳定。
立足建设“生态环境、资源利用、经济社会发展、人居品质具有全球引领示范作用的世界级生态岛”,突显崇明特色的生态空间逻辑和人居环境价值,在“十四五”的生态空间布局上,紧锣密鼓抓好提前谋划。根据崇明三岛的自然条件和生态基底,充分衔接上位规划和耕地保护红线等要素,促进生态环境的综合价值最大化。
一、优化“多元复合”的城乡绿网布局
依托崇明现状,对接“2035总规”,结合崇明生态基底,兼顾生态空间贯通和服务半径覆盖,形成生态绿道网络骨架和公园绿地空间体系。
(一)骨干绿道系统布局
聚焦环岛运河生态绿道、崇明生态大道沿线生态绿道,依托现状林地,布局供市民郊野运动、休憩观光的郊野型绿道。以环岛运河生态绿道为纽带,结合环岛森林片区布置,向内连接中部乡野带、向外连接生态片区和城乡功能区,形成环岛绿色生态带,构筑全岛生态空间骨架;以崇明生态大道沿线绿道为轴,串联全岛东西向生态走廊,形成崇明骨干绿道系统的特色布局。同时,依托城区道路两侧绿地、广场等,建设供市民运动健身、慢行交通的城市型绿道,构建多类型、多层次、多功能的网络化绿道连通格局。
(二)公园绿地系统布局
以公园绿地为绿点、道路两侧绿带为绿线、大型公园为绿面,建设多彩可及的绿色空间,提高生态发展的创新能力。结合公园绿地、社区绿地等较大的绿色公共空间,规划全域组团地块内小型绿地,形成生物跳板,构建生境斑块,确保各节点连通性,构成系统性、多层级生态网络。
以区位重要性和生态空间连通性为选址原则对已规未建公园绿地进行布局。在城桥镇、陈家镇、长兴镇3个核心镇集建区内按标准推进500米服务半径绿地建设;对一般镇区开展一批新旧口袋公园新建和改造。推进“一镇一园”建设,打造一批4公顷以上具备基本功能的地区公园。
二、形成“蓝绿融合”的生态网络格局
统筹布局森林增量空间,注重生态空间的网络化,引导林地沿河、沿路建设,在市、区两级生态廊道范围内布局;强调成片、成块,进一步强化林地合理性、结构性和景观性,构建有层次、有结构、有景观的全域林地空间网络,形成“一环、多带、多点”的布局特点。
(一)一环——环岛森林片区
即市级生态走廊,规划区域为环崇明岛的生态环廊,重点布局兼具生态景观性和生物多样性的公益林及生态廊道建设。
(二)多带——生态贯通林带
即沿区级生态走廊的林带,区域为崇明岛南北向重要水系走廊及长兴、横沙生态走廊。主要功能涵盖有机串联森林资源、河道水系、农田耕地等各类生态空间。
(三)多点——森林调优节点
即未纳入森林资源的现状林地增密补植节点、疏林地和灌木林提升改造重点区域。
聚焦乡村振兴示范村、骨干道路和河道节点、人口和产业聚集区等区域,实施景观休憩型和生态保育型相结合的林相抚育;主要围绕森林保有量较大,产业发展有需求的乡镇,聚焦成片、成块、成规模的“老林”,大力推进开放休闲林地建设。
三、构建“功能多样”的生态安全屏障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护、优化崇明滩涂湿地资源,提升现状湿地质量,建立“生态安全保障区、本土物种恢复区、湿地景观提升区”。
(一)生态安全保障区
锚固生态基底,构建东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主体,北湖、西沙等长江口湿地以及重要生物栖息地为补充的生态安全保障区。整体管控生态安全保障区内的生态空间,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保护国际鸟类迁徙通道,协同保护区域饮用水安全。
(二)本土物种恢复区
围绕北六滧至北八滧北沿地区湿地,开展外来物种灭除和本土物种复种。布局本土物种恢复区,促进与南通启东地区的沿江沿海生态空间保护衔接,进一步保护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和滩涂湿地生物多样性,培育底栖生物群落的生存环境。
(三)湿地景观提升区
围绕打造“长江百里生态秀带”,结合环岛景观道生态修复提升、滨江和水文化公园建设,重点聚焦本岛南部沿江地区生态功能受损和退化、破碎化严重的自然湿地,以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在主要镇区周边布点打造自然湿地公园的雏形。
四、实行“刚柔并济”的生态空间管控
产业发展与生态保护不是矛盾,要强化底线控制与弹性应对,明确刚柔并济的生态空间管控要求,建立健全生态空间相关的建设引导、生态补偿和动态调整机制。刚性管控,主要针对“2035总规”中确定的一类、二类生态空间,集中在生态保护红线内,按国家林草局批复和市绿化市容局工作要求,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明确管理与发展、监督与考核机制。弹性应对,主要针对三类、四类生态空间,要划定限制建设区,为生态要素布局优化以及生态效益提升预留一定弹性。
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在维护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要有效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配合市级部门推进市级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统筹区级自然保护地发展,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维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并永续发展。
崇明行政区范围内共有5处自然保护地,包括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江口中华鲟自然保护区、崇明岛国家地质公园、东平国家森林公园、西沙国家湿地公园。
11. 水产养殖基地总平面图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设施农业 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自然资规〔2020〕1 号
各市人民政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0 年 5 月 6 日
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 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 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设施农业用地,是指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按功能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与生产直接关联的辅助设施用地。(一)作物种植设施用地
生产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作物设施种植(工厂化栽培)、育种育苗大棚、连栋温室、日光温室、场内通道等设施用地。辅助设施用地是指为生产服务的看护房、检验检疫监测、病虫害防控、农业灌溉、农资农机具存放场所等,以及与生产农产 品直接关联的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积肥等设施用地。
(二)畜禽水产养殖设施用地
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养殖中畜禽舍、养殖池、饲料配制场所、活动训练场所、产品收集场所、绿化隔离带、场内通道、进排水渠道等设施用地。辅助设施用地是指与养殖生产直接关联的废弃物处理、检验检疫、消洗转运、冷藏存储及必要的管理用房等设施用地。
第三条 市、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设施农业用地的日常管理。
市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对县级设施农业用地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设施农业建设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农业发展规划。市、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对本区域范围内的设施农业用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合理布局设施农业 用地,确定设施农业用地的数量和规模。
第五条 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设施农业用地被非农业建设占用的,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原地类为耕地的,应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设施农业用地不再使用的,经营者应当于结束使用后1年内 恢复原土地用途,相关恢复要求在用地协议中予以明确。
第六条 设施农业建设应当按照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同时通过工程、技术等措施减少对耕地耕作层的破坏。
作物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养殖设施用地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可以使用少量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30%。
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应做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
第七条 直接利用耕地进行作物种植、畜禽养殖,地面不硬化、不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不属于破坏耕地耕作层;硬化、挖损地面等破坏种植条件、建设永久性建筑物的,属于破坏耕地耕作层。
对项目建设是否破坏耕地耕作层有异议的,由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第八条 根据生产规模和建设标准,按照节约资源、规模经营的原则,确定设施用地规模。
直接用于种植、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规模,根据生产需要,按照设施农业用地标准合理确定。
辅助设施用地规模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作物种植辅助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30亩,其中,看护房单层,用 地面积控制在 22.5 平方米以内;
(二)水产养殖辅助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总用 地面积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 15 亩;
(三)畜禽养殖辅助设施用地规模,按养殖类型予以区分。其中,畜类养殖辅助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项目总用地面积的 20%以内,最多不超过 50 亩;禽类养殖辅助设施用地原则上控 制在项目总用地面积的 10%以内,最多不超过 20 亩。
养殖设施允许建设多层建筑,但须符合相关规划、建设安全 和生物防疫等有关规定;实施多层养殖的畜类养殖设施,辅助设施用地面积可适当放宽,最多不超过 60 亩。
第九条 设施农业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经营者向 乡镇政府备案,备案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农业设施建设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用地单位、建设地点、设施类型、生产数量、用地规模、预估建设工期、拟经营年限、土地复垦措施及项目建设简易平面图、勘测定界图(含矢量坐标);
(二)用地协议和土地流转经营合同;
(三)市、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十条 经审查符合设施农业用地条件的,乡镇政府自收到 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备案结果应于1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乡镇政府在完成用地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将备案信息汇交至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 涉及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乡镇政府应当将拟建设施农业用地的情况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县级自然资源主 管部门在 15 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踏勘,并对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是否破坏耕地耕作层以及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可行性进 行认定,出具意见。未经同意的,项目不得动工建设。
同意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中补划。补划完成后,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上报补划资 料,更新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补划 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核查。
第十二条 各市、县(市、区)政府是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的责任主体,市、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要建立制度、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同时加强信息共享与协调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做好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政策宣传,科学引导设施农业用地选址和节约集约用地,落实永久基本 农田补划工作,做好设施农业用地信息上图入库和土地变更调查登记。
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主动公开农业发展规划、农业环境保护和疫病防控等相关规定,负责对设施农业布局选址、用地标准、建设方案的指导。
乡镇政府做好设施农业用地选址、备案、监督实施及信息汇交等工作,定期对设施农业项目建设、经营和用地协议履行等情况开展现场核查,对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三条 设施农业经营者必须按照用地协议使用土地,确保农地农用,严禁扩大设施农业用地范围。有下列行为的,必须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一)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和经营性住宅;
(二)各类农业大棚、农业园区中建设的餐饮、住宅、会议、交易市场、仓储等非农业设施;
(三)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场所;
(四)屠宰和肉类加工场所、病死动物专业集中无害化处理厂等;
(五)其他类型的永久性建筑。
第十四条 市、县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 门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对设施农业用地的监管。县级自然资源主 管部门或综合执法部门会同农业农村、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加强对设施农业用地的日常执法动态巡查,对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业用地用于非农业建设、擅自或变相扩大设施农业用地规模的行为及时制止、责令限期纠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山东 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山东省畜牧 兽医局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国土资发 〔2012〕3 号)同时废止。
来源: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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