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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养殖专业镇(辽宁省规模化养殖场)

2023-05-10 06:15:58蔬菜种植1

1. 辽宁省规模化养殖场

您的问题有点笼统,首先您得确定您准备养殖什么?养殖多大规模?还有,地理环境,等诸多因素,都制约着应该养什么能挣钱,这方方面面,先得有个初步认识。回到正题,东北地区适合养殖什么?推荐给你以下内容:

在我国的东北、华北地区较适宜养殖貂、狐、貉。

东北地区适合养殖的牛品种:适合黑龙江一带气候的肉牛-西门塔尔牛 夏洛莱牛

《适合东北地区养殖的几个名优水产品种》: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传统的淡水鱼类,如鲤、鲢、鳙等已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一批新兴的淡水品种有了很大的发展,现就适合东北地区的几个品种介绍如下。

1 澎泽鲫

又名芦花鲫,为广温、杂食性的鱼类,营底栖生活,喜在底质较肥沃且水草繁茂的浅水区栖息和摄食。彭泽鲫对不良环境有很强的适应能力,能在各种水体中生长,抗高温,水温达38℃时也不影响它的生存,耐严寒和低氧,即使在冰封的水下,彭泽鲫亦能较好地生活。在东北地区生长期为5~10月,其中6~9月生长最快。

澎泽鲫为杂食性的大型鲫鱼,食物来源广泛,在天然水域中以生长快、个体大而著称,目前发现的最大一尾达6.5kg。在池塘养殖中,一般情况下,当年繁殖的彭泽鲫鱼苗,经6个月左右的养殖平均个体可达19cm以上,体重可达200g,成鱼常见的个体重多在400~500g左右。这种较快的体重增长速度是其他鱼类养殖品种中所不多见的。

该品种在生产中表现出优良的生长特性,而且适应能力和抗病力强。近年来东北地区的养殖面积不断扩大,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2 东北六须鲶

东北六须鲶,又称东北大口鲶,土名怀子、怀头,主要分布在我国黑龙江、松花江、嫩江等河流中,喜栖息于水流平缓,水质清新的江河水域,白天隐居于水色深暗的底层,夜晚活动摄食。它的生存水温是0~38℃,最适水温是25~28℃,较不耐低氧,在水中溶氧3mg/L以上时正常生长,低于2mg/L则出现浮头,低于1mg/L就会导致缺氧死亡。

东北六须鲶是凶猛的肉食性鱼类,鱼苗阶段摄食轮虫、水蚤、摇蚊幼虫及野生鱼苗;成鱼阶段摄食底鱼、虾、青蛙、蝌蚪,也吞食畜禽内脏等下脚料,甚至吃动物腐尸,在食物缺乏的情况下,同类相残现象较严重。冬季食量减少或停食。东北六须鲶生长速度极快,在食物充足的情况下,1龄鱼重可达1~2kg;2龄鱼可达1.5~2.5kg;3龄鱼体重可达3~5kg;3龄以上鱼生长减慢。

池塘主养东北六须鲶具有投资小、见效快、产量高、效益大的特点,是目前养殖东北六须鲶的主要推广模式。

3 乌鳢

乌鳢,又名乌鱼、黑鱼等。乌鳢喜栖息于水草茂盛且易混浊的泥底水体中,常潜伏于光线暗淡的水底。水体溶氧低时,可离水靠鳃腔内的鳃上器官呼吸,因此乌鳢生存能力很强,在无水的潮湿环境中也能维持生命。生活的水温为0~41℃,最适水温为16~30℃。

乌鳢是一种凶猛型肉食性鱼类,以动物性饵料为主,鱼虾以及水生昆虫都是它喜爱的食物。乌鳢的生长速度非常快。在自然条件下,1龄的体长为19~40cm,体重110~753g;2龄的体长为40~47cm,体重625~1395g;3龄的体长为47~60cm,体重在2kg左右,最大个体可达5kg以上。

乌鳢是东北近年来新兴的养殖品种,它适应性强,生长快、易饲养,肉质细嫩、具有滋补保健功能。

4 黄颡鱼

黄颡鱼,俗名嗄牙子、嗄鱼、黄鳍鱼,黄姑等。在东北分布较广,特别是嫩江流域及附属的湖泊和水库中广泛分布。黄颡鱼对环境的适应能力较强,在江河、湖泊、水库、沟渠等水域中都能生存。它喜栖息于静水缓流中,营底栖生活。白天栖息于水底层,夜间则游到上层觅食。生存水温0~38℃,较耐低氧。

黄颡鱼是一种广谱的肉食性的中小型鱼类。天然水域中,一般1冬龄鱼体重15~40g,2冬龄体重100g以上。在人工饲养条件下,当年体重达30g以上;第二年100g以上。

该鱼肉质细嫩、肉味鲜美、肌间刺少、营养丰富,是我国优质名贵鱼类之一,也是一种适合养殖、垂钓的优良品种,近年市场需求大,在东北池塘养殖取得很高的效益。

5 鳜鱼

鳜鱼,俗称桂花鱼、鳌花鱼等,在我国南北各大水系都有分布,尤以长江水域出产的鳜鱼久负盛名。鳜鱼喜欢在水草丰富、生物饵料丰富的江河湖泊中生活,栖息于光线暗弱的水体底层,鳜鱼白天很少活动,夜晚觅食活跃。对水质要求较高,不耐低氧。

鳜鱼是典型的肉食性鱼类,终生以活鱼虾为饵,宁肯饿死,也不吃其他食物。鳜鱼的生长速度较快。当年仔鱼可长到100g;二龄鱼可达300g,三龄可长到1kg左右。在人工养殖条件下,最大者可长至5kg。鳜鱼是享誉海内外的淡水珍品,价格稳定,是名优水产的代表,亩产效益高,在东北已有一定的友展。

6 泥鳅

泥鳅为温水性鱼类,分布广,适应性强。适宜水温10~30℃,喜栖息于底层腐殖质淤泥的表层。水温在5℃以下或在34℃以上时,潜居于泥底深10~30cm处。

泥鳅为杂食性鱼类,吃浮游生物,小型甲壳类,昆虫,水生植物碎屑,藻类等,有时也吃水底腐殖质。

泥鳅肉质肥美、营养丰富,是消费者喜爱的水产食品,也是外贸出口的重要水产品之一,且因易饲养、效益高,养殖泥鳅一直是南北水产养殖的一个好项目。

2. 辽宁省养殖大县

1 鑫宇观赏鱼养殖基地 地址: 中国 黑龙江 哈尔滨市香坊区 哈尔滨市香坊区粮库街3号 2小松友鱼观赏鱼养殖厂 地 址: 中国 黑龙江 哈尔滨市 南岗区文明街一号215 3乡韵观赏鱼养殖基地 吉林 长春市 吉林省水产研究所小南实验站 4雨天渔业公司 吉林 通化市二道江区 5鞍山小峰观赏鱼养殖场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宁远 6鞍山市千山区观赏鱼繁育交易服务中心

3. 辽宁养殖业

一、2019年养牛政府补贴政策有哪些?

1、贫困户购牛补贴

关于农村贫困户购牛补贴这一政策,大多数只针对西南、西北地区或者贫困山区,补贴金额一般在每头一千到五千元左右不等。

2、草场补贴

一般来说养牛和养草有着密切的联系,按照国家规定大规模养草的农户也可以领取补贴。

3、母牛扩群补贴

目前来说只有基础母牛存栏3万头以上的养牛大县才有这一补贴,并且要根据新增犊牛的数量决定,还要拍下母牛生产时的照片,各地区补贴金额差异也大。

4、肉牛良种及冻精补贴

如果你养的牛是优良品种,并且品质高,也会可以得到优质良种的补贴的;还有就是冻精补贴,一般来说到当地畜牧部门指定的地方购买即可获得,每剂冻精的补贴在5-20元左右。

5、肉牛标准化示范场补贴

达到一定规模,且环境、设施等都达标的养殖场可申请肉牛标准化示范场。而肉牛标准化示范场又分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不同的规模和不同的等级对应的补贴都有所区别,具体可咨询当地畜牧部门。

6、养殖环保补贴

环保补贴大家都不陌生吧,今年出台的“禁养令”可把不少人折腾的够呛。一般来说购买(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或自家养殖场因环保政策被迫关停、迁移的,均可以获得相应补贴。

二、农村养多少头牛国家才给予补贴?

根据国家相关养牛补贴规定得知:养牛五十头(包含五十头)以上,每头牛可得200-300元左右的补贴;如果是一百头(包含一百头)以上,每头牛可得500元以上的补贴。养牛补贴标准:如果是养殖奶牛,300-499头的规模可补贴80万;500-999头的规模可补贴130万;一千头以上的规模则可以补贴170万。

1、如果是养殖肉牛,100-299头的规模可补贴30万;三百头以上的规模可补贴50万。母牛养殖补贴标准:如果是在华中、华北、东北地区,一般来说是养殖10头繁育母牛就可以申请补助,注意母牛的年龄必须在18月以上。

2、如果是在云贵川、青甘陕、两湖两广地区,母牛品种要求必须是夏洛莱牛、西门塔尔牛等一些大型良种肉牛品种,一头一年可补助3000元。

提醒:并不是养牛规模越大,补贴就真的越多,因为每个地区的补贴政策都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有的地方多,有的地方少,还有的地方甚至没有,具体请以当地实际出台的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因此建议大家多多关注当地县级畜牧主管部门的最新动态。

三、农村养牛申请补贴步骤

1、填写申请表格;

2、准备好相关养殖证件、材料等;

3、养殖场随时做好准备,等待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检验;

4、查询补贴发放日期是否到账,一般来说,养牛补贴金额由当地畜牧局部门发放。

4. 辽宁省大型养殖场

日前,从辽宁省畜牧兽医局获悉,今年国家共安排辽宁奶牛、肉牛、羊三品种的良种补贴资金共计921万元,补贴数量分别为20.7万头、18万头和1500只,补贴金额分别为621万、180万和120万元。

奶牛补贴范围为全省13个市(大连除外)的80个县(市、区)的20.7万头荷斯坦奶牛能繁母牛,全部实施良种冻精补贴,补贴对象为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奶牛养殖场(户)。每头能繁奶牛冻精补贴30元。肉牛良种补贴在昌图、开原、黑山、喀左、法库5个县(市)实施,补贴对象为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夏洛莱、辽育白牛肉牛养殖场,每头肉牛能繁母牛补贴10元。羊良种补贴范围为辽宁绒山羊和绵山羊,补贴范围为项目区内存栏30只以上可繁母羊的饲养场,每场(户)投放一只种公羊,山羊、绵羊、种公羊一次性补贴800元/只。

5. 辽宁养殖企业

养殖鲤鱼的时候可以投喂一些谷物饲料,比如豆饼、豆渣、麦子、米糠、麸皮、玉米等,也可以投喂一些昆虫,比如红虫、黄粉虫、蚯蚓、蟋蟀等。

饲养者还可以选择合成饲料给它们投喂,这种饲料比较方便,而且营养成分比较均衡。如果有条件的话,也可以投喂一些鱼虾的碎肉,也是它们比较喜欢吃的。

6. 辽宁省规模化养殖标准

看规模了,公司性质的能合理规避风险,是有限责任公司。但是要麻烦,要交税,等等。家庭农场,个体户不用交税。但风险要自己承担。第一、家庭农场,它是以农业生产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经营主体。目前我国的家庭农场主要以种养业为主,后期产业链延伸至农产品加工以及前期的产品研发等是有一定的局限性的。

第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作为农村资源整合的最有效主体,是一种侧重于资源整合的组织形式,也是地方政府最支持的经营主体,优先享受财政扶持以及税收优惠,但需要发起人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合作社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又可以进行生产前端的生产资料和产品研发以及生产环节之后的流通、加工等增加农业附加值的环节。

第三、农业企业可以从事的环节就更广泛了,可以延伸到产业链的上下游,甚至打通全产业链。每年国家及各地方申报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就是这样。所以说公司形式是能够更好的实现利润最大化,股权明晰,能够实现未来上市操作等。

7. 辽宁省规模化养殖场有哪些

辽宁万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是2015-01-16在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49号。辽宁万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2101133131862218,企业法人韩卓,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辽宁万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农业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信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农机技术服务;园林绿化服务;企业管理;企业营销策划;货运代理;农用机械、农具、化肥、种子(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花卉苗木(不含种苗)、水产品、农产品、农副产品、秸秆批发、零售;农作物种植、销售;秸秆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辽宁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65661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100-1000万和1000-5000万规模的企业中,共409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辽宁万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2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8. 辽宁规模化养殖场数量标准

1、朝阳市,面积达19736平方公里,别称“龙城”,位于辽宁西部,是中国东北地区与中原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交流的枢纽地带,被誉为“世界上第一朵花绽放的地方,第一只鸟飞起的地方”,是辽宁省面积第一大城市。

2、丹东市,面积达15222平方公里,地处辽宁省东南部,是东北亚经济圈与环渤海、黄海经济圈的重要交汇点,是一座以工业、商贸、港口、物流、旅游为主的沿江沿海沿边城市。

3、大连市,面积达13792平方公里,别称滨城,位于辽东半岛南端,地处黄渤海之滨,是东北、华北、华东以及世界各地的海上门户,是中国重要的港口、工业和旅游城市,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贸易中心和区域性金融中心。

4、铁岭市,面积达13000平方公里,地处辽宁省北部,松辽平原中段。全市东西最长134公里、南北端宽162公里。

5、沈阳市,面积达12860平方公里,古称奉天、盛京,位于中国东北地区的南部、辽宁省中部,为辽宁省省会级市、沈阳都市圈核心城市,是辽宁省省会及沈阳经济区核心城市,中国东北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商贸中心,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之一,中国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6、抚顺市,面积达11271平方公里,位于辽宁东部,别称“煤都”,为辽宁重要的工业基地,沈阳经济区副中心城市。

7、葫芦岛市,面积达10415平方公里,原称锦西,地处东北地区西南部、辽宁西部沿海,南临渤海湾,为辽宁沿海经济带渤海翼港口城市,是一座新兴的海滨城市。

8、阜新市,面积达10355平方公里,位于辽宁省西北部,是辽宁西北部地区的中心城市和装备制造业配套基地、沈阳经济区副中心城市之一。

9、锦州市,面积达10301平方公里,位于辽宁省的西南部、“辽西走廊”东部,是辽宁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也是辽宁重要的工业、港口城市和东北地区交通枢纽城市、辽宁沿海经济带城市。

10、鞍山市,面积达9255平方公里,别称钢都,地处中国东北地区、辽宁中部、辽东半岛中部、环渤海经济区腹地,位于沈大黄金经济带的重要支点,辽中南城市群与辽东半岛开放区的重要连接带,也是东北地区最大的钢铁工业城市、中国第一钢铁工业城市。

11、本溪市,面积达8411平方公里,位于辽宁省东部的中心城市,以钢铁、化学工业为主的综合性工业城市,是沈阳经济区副中心城市,是东北重要的老工业基地,矿藏丰富,被誉为“地质博物馆”,是中国著名的钢铁城市。

12、营口市,面积达5427平方公里, 地处中国东北地区南部、辽东半岛中枢,渤海东岸,大辽河入海口处,辽宁沿海经济带副中心城市。

13、辽阳市,面积达4735.78平方公里,地处中国东北地区、辽宁中部,是沈阳都市圈副中心城市,新兴的现代石化轻纺工业基地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是东北地区最早的城市之一。是中国东北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交通枢纽和军事重镇。

14、盘锦市,面积达4102.9平方公里,中国重要的石油、石化工业基地,辽宁沿海经济带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 位于辽宁中南部,地处辽河三角洲中心地带,辽河入海口处。

9. 辽宁省养殖户规模标准

我在辽宁抚顺,这几年我发现养牛的人多了起来,我朋友就有几个养牛的,经过我的观察,总结了下面的这些。

养牛最好是在农村,养牛的周期其实挺长的,二三年才能见效益,还有就是养牛🐮的方式方法,有的是圈养,有的是放养,圈养的成本相对来说比较高,但是对场地要求相对与放养的就少了很多。

圈养一般有牛舍就行了,而放养的这需要更大的空间,一般来说最好是自己有承包的山沟,能让牛有活动的场地,这是因为牛吃青草需要一个轮换周期,就像牧民转场一个意思,而且不管圈养还是放养,冬天都需要大量的秸秆,这就需要在养殖地附近有足够的来源,这能大大降低成本,这是一个不能忽略的条件。

所以说养牛还是在农村方便合适。

10. 辽宁省规模化养殖场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确定。

  牧区放牧养殖污染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当统筹考虑保护环境与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激励引导。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扶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 从事畜禽养殖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并依法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的提高。

  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对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预  防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畜牧业发展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农牧主管部门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应当与畜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统筹考虑畜禽养殖生产布局,明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重点区域,明确污染治理重点设施建设,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污染防治措施。

  第十一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管理目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确定。

  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应当包括:畜禽养殖产生的废弃物种类和数量,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方案和措施,废弃物的消纳和处理情况以及向环境直接排放的情况,最终可能对水体、土壤等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以及控制和减少影响的方案和措施等。

  第十三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自行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的,应当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 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应当采取科学的饲养方式和废弃物处理工艺等有效措施,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量和向环境的排放量。

第三章 综合利用与治理

  第十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有机肥等方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

  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采取种植和养殖相结合的方式消纳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促进畜禽粪便、污水等废弃物就地就近利用。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沼气制取、有机肥生产等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沼渣沼液输送和施用、沼气发电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第十八条 将畜禽粪便、污水、沼渣、沼液等用作肥料的,应当与土地的消纳能力相适应,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引起传染病的微生物,防止污染环境和传播疫病。

  第十九条 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应当及时对畜禽粪便、畜禽尸体、污水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防止恶臭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

  第二十条 向环境排放经过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

  第二十一条 染疫畜禽以及染疫畜禽排泄物、染疫畜禽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等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深埋、化制、焚烧等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处置。

  第二十二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定期将畜禽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报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将备案情况抄送同级农牧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的监测。

  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发现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和报告。

  第二十四条 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综合整治方案,采取组织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有计划搬迁或者关闭畜禽养殖场所等措施,对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治理。

  第二十五条 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第四章 激励措施

  第二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示范奖励等措施,扶持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标准化改造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改造,鼓励分散饲养向集约饲养方式转变。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应当统筹安排,将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纳入规划,落实养殖用地。

  国家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

  畜禽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生产设施用地和必要的污染防治等附属设施用地。

  第二十八条 建设和改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包括污染治理贷款贴息补助在内的环境保护等相关资金支持。

  第二十九条 进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从事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有机肥产品生产经营等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活动的,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十条 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生产有机肥产品的,享受国家关于化肥运力安排等支持政策;购买使用有机肥产品的,享受不低于国家关于化肥的使用补贴等优惠政策。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用电价格。

  第三十一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沼气发电,自发自用、多余电量接入电网。电网企业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为沼气发电提供无歧视的电网接入服务,并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多余电量。

  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沼气发电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优惠政策。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制取沼气或进而制取天然气的,依法享受新能源优惠政策。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支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费用给予补助。

  第三十三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对染疫畜禽、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畜禽尸体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处理费用、养殖损失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十四条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自愿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签订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协议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优先列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的环境保护和畜禽养殖发展相关财政资金扶持范围。

  第三十五条 畜禽养殖户自愿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享受相关激励和扶持政策。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农牧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未进行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即投入生产、使用,或者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将畜禽养殖废弃物用作肥料,超出土地消纳能力,造成环境污染的;

  (二)从事畜禽养殖活动或者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的。

  第四十一条 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限期治理决定后,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农牧等有关部门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核查结果。

  第四十二条 未按照规定对染疫畜禽和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

11. 辽宁省规模养殖场标准

国家对于农户养牛养羊的补贴没有一个具体统一的条文,都是各省或者是各地区自定的,所以说各地的政策不一样,外人是没法给你明确回答的,详细情况你应该到你当地畜牧局了解一下,他们是最清楚地。我们家乡有很多养牛养羊的,有补贴也是要看规模大小,小农户散养的都没有补贴,只有规模大一点的养殖场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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