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在什么地方(养殖场在什么地方建属于合法的)
1. 养殖场在什么地方建属于合法的
开办犬类养殖场、犬类交易市场和为犬类服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有关动物防疫规定,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出售的犬只必须具有畜牧兽医部门核发的动物检疫证明和犬类免疫证明;不得在重点管理区、泉水补给区和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开办犬类养殖场,不得在重点管理区内设立大型犬、烈性犬交易市场,不得在犬类养殖场和犬类交易市场以外的场所从事犬类交易。
2. 什么地方不可以建养殖场
因为不规范,环境污染!
3. 养殖场修建的房屋合法吗?
你说的是“养殖区”,这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在(农业种养)规划区内的居住房;一种是在养殖场内部的居住房。
前者属于住房是没有争议的,主要是后者。
应当这样认定:在生产区域内用于人员居住的房屋,是因该养殖场生产需要而建设,也是服务于生产的,因此可以居住但不属于居住房。
其实在土地使用证上也可以看到占用的是所批准的生产用房面积,最多注明职工宿舍用房,这与住房是有本质区别的。
4. 什么样的养殖场合法
养殖场原本无需取得建设规划许可,无规划许可手续的养殖场不属于违法建设! 国土资发〔2010〕155号《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一、二条的有关规定: (一)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用地等; 2.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3.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4.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用地等。 (二)附属设施用地是指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1.管理和生活用房用地:指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办公生活等设施用地; 2.仓库用地:指存放农产品、农资、饲料、农机农具和农产品分拣包装等必要的场所用地; 3.硬化晾晒场、生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道路等用地。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和农业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上述规定的原则,对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做出进一步规定。 二、区分用地情况实行分类管理 (一)明确设施农用地管理方式。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不同于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按农用地管理。 从前述规定可以看出,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舍(含场区内通道)、畜禽有机物处置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等生产设施用地、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配套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办公生活等设施用地、存放农产品、农资、饲料、农机农具和农产品分拣包装等必要的仓库用地以及硬化晾晒场、生物质肥料生产场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道路等附属设施用地均属于设施农用地,均按照农用地管理,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治范畴,与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的使用与管理有着质的分别,只有后者才属于《城乡规划法》的调整范围。
5. 什么地可以建养殖场所
、一定要认真读一下此规定,仅限于在非保护农田建设养殖场不用审批。现在农村大多数土地都为基本保护农田,非基本保护农田大多数也都早已被别人承包了。
2、很多地区都被划为禁养区,在禁养区不能建设养殖场。
3、在距离村庄、饮用水源等地点500米以内的地方,不能建设养殖场。
4、达不到环评设计要求,不能建设养殖场。要想达到环评要求,建设成本会大大提高,很多想搞养殖的农民不一定有这么多成本。
5、建场后,未能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也不能进行养殖。
6、此外,交通不便利、距离屠宰场较近等地方,允许建场,大家也尽量不要找这类地方。
养殖用地不再审批,农民朋友也不能随便建设养殖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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