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定位(放线)测量记录的示意图?
6.1 工程测量6.1.1 平面控制及轴线控制6.1.1.1 建筑物的红线及定位均由城建规划局测定,我们根据城建所提供的测量标志和建筑平面图,进行 复测,依据建筑物的轴线和开间建立矩形控制网,作为平面控制的依据。对平面控制的四个顶点,设立牢固的标准,为防止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了对标志的影响,对四角顶点的观测要定期核准以保证测量的精度。6.1.1.2 本工程主楼轴线控制网拟定以1轴,35轴,A轴,F轴组成轴线控制网。控制网布设埋点时,应将控制点埋在开挖区外,并利用混凝土保护,将前后视标志的控制线都应该做好标志,以检查、复核控制线的变化。6.1.2 主体工程的施测6.1.2.1 建立轴线垂直引测基准网点根据图纸轴线关系,在一层楼板钢筋混凝土上精确埋设6快200×200钢板作为控制点的测量标志。精确测量各控制点之间的距离和夹角度数,距离应用检验过的尺量,角度应用经纬仪(J级的精密仪器专用测量。在各个控制点上,分别作标记,反复测设各点的尺寸、角度,无误后整理原始资料做为每一次投测复核的基准点原始点。根据控制点布置尺寸,将1-6点精确测设于基点6快钢板上。各点之间的丈量尺寸误差应在0.5mm以内,测出各柱到轴线与矩形的方位关系,作为上面各层投点进行楼面放样、校正复核的原始资料。6.1.2.2 主体轴线的投测投测点设置后,在各层楼板投测点处必须留置200×200孔洞作为投测通道(该点基于通道的中间)。采用吊线法将轴线引到各楼层。主体结构施工中,考虑到上层浇水、杂物、堆物等因素,在控制钢板旁边砖砌490×490保护圈加预制板保护盖,并在每层预留的垂直传递孔四周砌100mm高阻水圈,防止各层施工用水影响放样。6.1.2.3 主体的主体的标高测量主体结构标高34.50m,按照规范允许偏差不能≥25mm。根据附近水准点,先于底层柱上测设+0.5m线,并用红油漆划上“▲”标记,后用专用卷尺从三角标志+0.5m标高线沿柱身逐层向上丈量,取四点平均值,划上相对标高线,写明相对高程,并用水平仪按每层楼层设计标高抄平。在逐层丈量时,为避免偏差积累,必须每隔2层从底层+0.5m标高线丈量一次高程,如发现误差,及时调整,使其达到规范要求。6.1.2.4 建筑物的沉降观测测量基准点的确定,建筑物四角埋设4个水准基点A、B、C、D组成的水准网,进行相互校核。为检查此水准网的稳定性,要定期进行检测,以保证主楼沉降观测成果的正确无误。水准基点设定后,要测出其绝对高程,根据市测设的附近永久水准点进行联测,按三等水准测量方法及要求进行环行闭合观测,其闭合差不超过0.5√nm(n为测数)。3)主楼沉降观测点的埋设,按照设计院对大楼沉降观测布设及《测量规范》要求埋点。在浇灌一层柱混凝土时,预埋好沉降观测点位。4)主楼沉降观测次数。根据设计要求,工程进度在主体施工到竣工这一时间内,定期和不定期不间断的进行观测。根据主体施工的进度每上一层观测一次,在主体封顶后可根据沉降量的大小变化情况适当的减少次数,每隔一月观测一次,工程竣工后的一年内,两个月观测一次。5)主楼每次沉降观测结束后,及时检查记录,计算正确,精度合格进行误差分配,最后将本次所测各个观测点的高程与上次各点高程核对无误后,填写沉降观测记录汇总表,且需经甲方及监理单位签字和盖章,作为工程验收技术资料。6.1.3技术依据及施工测量设备本工程执行建设部颁发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及《水准测量规范》按二等水准测量要求施测。施工测量仪器配备情况详见下表编号 型 号 生产厂家 性 能 精 度1 Ni005 德国蔡司厂 S1 精密水准测量 0.5mm/测回2 J2 -JD 苏光一光 J2 级精密水平角测量 二秒级3 DS3 北 京 普通高程测量 S3级4 5m 钢卷尺 上 海5 50m钢卷尺 上 海 3公里6.1.4施工测量技术要求6.1.4.1 沉降量观测应严格的执行国家规范中的各种观测技术指标和施测要求。6.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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