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和施工单位职责和义务?
业主单位的职责和义务:
1、在工程招标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含电子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的要求。
2、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电子文件,并进行立卷归档。
3、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其他。
施工单位的职责与义务 :
(一)根据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成立工程项目部,建立施工现场组织机构,明确人员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
(二)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订施工组织方案。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控制措施,落实施工准备、系统试运行、交工后服务三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权限和方法,使工程质量在工程全过程中均处于受控状态。根据工程实施中的重点难点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设置专职技术、质检工程师,负责工程质量管理。
(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启动会。
(四)参加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的工程例会,认真听取项目实施内容、工期计划及相关技术要求、指标的宣贯。
(五)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应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人员仔细阅读施工图纸、说明书、技术规范,掌握设备配置状况,熟悉设计文本、规范、标准及质量要求,了解重点工作内容、工期要求。
(六)工程开工前,要对施工机具进行仔细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性能完好。需要计量审验部门定期检验的,须有检验合格标志。
(七)进场施工前须先进行现场查勘。对环境、设备、机具、主材辅料等工程施工条件进行落实。
(八)参与工程材料的查验、取样送检工作,仔细核对材料规格及相关参数,确保准确无误。
(九)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的,由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申请》,经监理单位审核并报建设单位批复同意,再由设计单位作出设计变更后方可执行。严禁擅自增加设计图纸之外的施工工程量、工作内容。
(十)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专业作业的操作规程和相关施工工艺要求及验收规范,并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因施工工艺不规范、施工质量不达标,监理单位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单的,施工单位必须在无条件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十一)从事特殊工种(如电焊、登高施工等)的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十二)施工过程中涉及隐蔽工程环节,施工单位应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进行旁站,通知中应说明隐蔽工程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必要的检查资料。
(十三)单项工程完毕后,首先由施工单位组织技术人员进行自检,填写质量自检记录,合格后及时申请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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