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村畜牧业养殖户手续(农村畜牧养殖政策)
1. 农村畜牧养殖政策
规模养殖需要办理环境评价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散养户需要建立养殖档案,无需办理证件。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
建设规模动物养殖场或者小区,需要按照规定办理环境评价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达到规定要求才可以建设养殖场,并按照规定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达不到规模户的标准只是属于散养的话,需要按规定建立养殖档案,无需办理相关证件。
2. 农村畜牧养殖业国家给补助吗
1、畜禽良种补贴
国家对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奶牛、肉牛养殖场(小区、户)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
生猪:按每头能繁母猪每年使用4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0元,计40元;
奶牛:按照每头能繁母牛补贴70元。**坦牛每头能繁母牛每年使用2剂冻精,每剂冻精补贴35元;
肉牛:乳肉兼用西门塔尔牛每头每年使用2剂冻精,每剂补贴10元;肉用能繁母牛每头每年使用2剂冻精,每剂补贴5元;
羊:种公羊一次性补贴800元/只。
2、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
申报时间:3月、8月
生猪:能繁母猪存栏300头以上,且年出栏肥猪5000头以上,补贴25-100万;
肉牛:年出栏育肥牛500头以上,或存栏能繁母牛50头以上,补贴25-50万;
肉羊:农区存栏能繁母羊25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500只以上的养殖场;牧区存栏能繁母羊40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1000只以上,补贴25-50万;
肉鸡:单栋饲养量5000只以上,年出栏量10万只以上,补贴35万;
奶牛:年存栏300-4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80万;年存栏500-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130万;年存栏1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170万;
蛋鸡:产蛋鸡养殖规模(笼位)在1万只以上,补贴35万;
兔、水禽、蜜蜂: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西、四川和青海8省区启动,具体要求由各试点省结合本地实际自行确定。
3、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畜禽良种项目
项目补贴:生猪、肉牛、奶牛育种创新基地项目中央投资最高限额为500万,羊和鸡育种创新基地项目中央投资最高限额为300万。
申报时间:1月份
生猪育种创新基地:长白猪存栏600头以上,或大白猪存栏600头以上,或杜洛克猪存栏300头以上,年测定种猪2000头以上。
肉牛育种创新基地:单品种基础母牛存栏100头以上。
羊育种创新基地:种肉羊场特、一级基础母羊300只以上,种毛、绒羊场特、一级基础母羊600只以上。
奶牛育种创新基地:牛场存栏优秀种子母牛300头以上。
鸡育种创新基地:蛋鸡肉鸡种鸡场基础群存栏1万套以上。
3. 农村畜牧业养殖规定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其实农村饲养家禽家畜也是有规定的,大的政策不说,我就说一下这里《乡规民约》里关于饲养家禽家畜的几个重点规定吧。
一是不准饲养带传染病的家禽家畜。
二是饲养的家禽家畜无能散养和损害其他人的利益,三是发现瘟疫要及时报告村委会。
4. 农村畜禽养殖新政策
国家鼓励农牧民搞养殖,在政策上也有较大的倾斜。养殖项目的扶持,地方政府一般是根据当地是实际情况来确定本地的主导养殖业,对适合本地区的主导养殖业进行扶持。扶持的对象主要是规模的饲养场(户),扶持的方式主要有:
1、对养殖贷款进行贴息;
2、帮助养殖户解决养殖用水电路;
3、解决养殖棚圈;
4、解决养殖用机械,等等。总之形式多样,通过扶持,起到一点带面的作用,从而发展了地方主导养殖业,增加农民的养殖收入。由于不同的地方实际情况不同,政府扶持发展的养殖产业不同,有的地方扶持养羊、有的地方扶持养牛、有的地方扶持养鸭。因此,你所处的地方的主导养殖业是不是养鸭,如果是的话,你的养殖规模上去了,应该得到政府的补助。如果养殖户想要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话,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最低的注册资本为3万元人民币,如果是1人的话,最低人民币为10万元;如果以个体工商户的形式进行投资,那么就没有最低注册资金的要求。以个体工商户为例,需要办理的手续具体如下:
1、养殖户去工商局办理个体户注册需要的营业执照。
2、养殖户去畜牧局备案,并申请养殖许可证。
3、养殖户去卫生局办理卫生许可证。
4、养殖户去环保局备案,并安利环保登记证。
5、如果售卖的话,养殖户还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
三、强小农户科技装备应用。加快研发经济作物、养殖业、丘陵山区适用机具和设施装备,推广应用面向小农户的实用轻简型装备和技术。建立健全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科技服务小农户行动,支持小农户运用优良品种、先进技术、物质装备等发展智慧农业、设施农业、循环农业等现代农业。引导农业科研机构、涉农高校、农业企业、科技特派员到农业生产一线建立农业试验示范基地,鼓励农业科研人员、农业技术推广人员通过下乡指导、技术培训、定向帮扶等方式,向小农户集成示范推广先进适用技术。
5. 畜牧养殖新政策
1、在使用土地的时候,应当充分尊重土地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只要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破坏耕种植条件,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决定将耕地用于养殖业。
2、关于国土资源部下发了两个文件,分别是《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其中规定了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
3、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中规定,要求各地在土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中,充分考虑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需要,预留用地空间,提供用地条件。
4、任何地方政府都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或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6. 农村畜牧业有什么政策
一、税收优惠政策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金融支持政策
国家将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品牌效应高、服务能力强、带动农户多、规范管理好、信用记录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和鼓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
三、财政扶持政策
2003年到201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超过18亿元,主要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服务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农机购置补贴财政专项资金明年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仍会优先予以安排。
四、涉农项目支持政策
2010年农业部等7部委决定,对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涉农项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尚未明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的,应尽快纳入并明确申报条件;今后新增的涉农项目,只要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都应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明确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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