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养殖业(贵州省养殖业国家扶持的项目有哪些)
1. 贵州省养殖业国家扶持的项目有哪些
可以。
贵州省普定县林麝养殖示范场有林麝香养殖场林麝又叫香獐、香子,可以产麝香,麝香是我国传统的名贵药材和高级香料,养一只成年雄麝,年产麝香收入约为2000 ~3000元,经济价值高。
2. 贵州省养殖业补贴政策
良种补贴补贴对象:
母猪、奶牛、肉牛养殖场(小区、户),存栏能繁母羊30只以上、能繁牦牛母牛25头以上的养殖户。
补贴标准:
母猪40元;奶牛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母牛20元;肉牛母牛10元;
绵羊、山羊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2000元
3. 贵州养殖有补贴吗
从2004年开始的。
2004年至2009年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
从2010年起,中央财政依据国家级公益林权属实行不同的补偿标准:对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对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从原来的每年每亩5元提高到每年每亩10元。
4. 贵州省养殖业国家扶持的项目有哪些名单
1.能繁母猪饲养补贴:今年每头补助 50 元。 2.实行生猪保险补贴:饲养优质能繁母猪每头每年交保费 60 元,其中财 政每头承担 48 元,养殖户承担 12 元,保额为 1000 元;饲养商品猪每头每年交 保费 10 元,其中财政每头承担 7 元、养殖户承担 3 元,保额为 400 元。 3.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补贴: 年出栏 300-499 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 10 万元; 年出栏 500-999 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 25 万元; 年出栏 1000-1999 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 50 万元; 年出栏 2000-2999 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 70 万元; 年出栏 3000 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 80 万元。 以上补助,必须达到标准化规模养殖的自繁自养场,由畜牧部门验收 合格后,由财政兑现补助。 4.人工授精液补贴:每窝补助 20 元,今年只限于达县试点。 5.疫苗补贴: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一类疫病的疫苗实行补贴。 养牛养羊补贴政策规定 1:对于个体养殖户养殖规模在 30 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 50 元。 2:对于个体养殖户养殖规模在 50 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 100 元:。 3:对于个体养殖户养殖规模在 100 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 200 元:。 4:对于个体养殖户养殖规模在 200 头以上的,每头牛最高可获得当地政府补 贴 500 。 养殖户对所养殖牛羊的数目不能虚报、瞒报,必须有正规检疫手续、消毒手续。 种禽养殖补贴政策规定 持有省级畜牧兽医部门颁发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祖代种鸡 场, 农业部公告的国家级地方鸡品种资源保护场。中央财政对在产祖代种鸡给予 一次性生产补贴,每只补贴 50 元。 父母代种鸡场执行本省禽业的补贴政策,补贴额一般为 10-30 元/只不等。
5. 2021贵州养殖业扶持政策
1、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时间:7-8月,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对象,主要是合法的土地经营承包权农民,种地的农民都是可以拿到补贴的,但不同的地区补贴标准有所差异,例如宿迁一亩补贴是120元。
2、深耕补贴
发放时间:10月左右
为了能鼓励农民的秸秆还田,因此目前国家也推出了深松整地补助,让农民都能去支持还田,而补贴的力度则是在30元每亩以下,如北京地区为25元每亩。
3、轮耕休耕补贴
发放时间:6月
田地如果长期耕作,土壤的肥力会大大减弱,造成土壤板结等问题,粮食产量也会因缺少营养而降低,因此国家实施了轮耕休耕试点补贴政策,
其中东北地区试点补贴标准是150元/亩,而对于土壤危害严重地区,如果是休耕半年以上的可领到500元/亩,全年的可以领到800元/亩,有些地区超过了1000元每亩。
4、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发放时间:6月30日之前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指的是地补或者直补,这个补贴主要是为了激励农业投入,提高农业生产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也是为了保护土地肥力,我国各个地区发展不同,政策有所差异,补贴金额是不一样的,不过一般金额是在500-2000元之间。
5、基本农田补贴
发放时间:华中3到5月份;华东6月份
农村的基本农田补贴一般只要种地的农民,都是可以享受到的。这个补贴标准是按一亩地多少来执行。
但各个地区经济发展不一样,补贴标准有所差异,一般地区按50元一亩进行补助,有些发达地区按照180元/亩的标准进行补贴。
6、粮食补贴
发放时间:8月份
为了鼓励农民种地,当前国家一方面控制粮食价格,针对水稻、玉米、小麦三大粮食作物都有最低收购价格,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经济收入,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民种地的积极性,现在种地的农民还给予一定的粮食补贴。
因为各省的经济条件不同,所以粮食补贴的金额也有较大的差异,偏少的地区在50元/亩,较高的地区能达到140元/亩。
二、农村补贴在哪申请?
1、申请农业补贴,当地的农业局、农办、财政局、农综办、旅游局、科技局、林业局、发改委等,以上部门每年都能申报,每个项目在20到60万元的较多;中央财政项目一般都在几百至上千万元;水利局、环保局、老区扶贫办、经贸局等,一般项目资金较少,5到20万居多。
2、至于要如何申请项目,关键词与农业结合。关键的项目分类与项目策划很重要。比如养殖业,畜禽良种繁育部分可以申报农业部、财政部和科技部的补助,也可以“畜禽养殖”申报农业部、财政部、发改委的菜篮子工程,还可以以环保类项目申报农业部沼气处和环保部门的相关补贴。
6. 2021年贵州养殖补贴有哪些
贵州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标准不是很多,基本上在几元甚至十几元每亩之间,具体标准以当地政府公布的为准。
1、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15元/亩。
根据2021年7月19日习水县农业农村局 习水县财政局印发的《习水县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习水县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标准为:15元/亩。
2、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8.45元/亩。
根据2021年7月13日威宁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威宁自治县财政局《关于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的公示》,威宁县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标准为:8.45元/亩。
7. 贵州省农村养殖业什么项目国家有补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模标准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确定。
牧区放牧养殖污染防治,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应当统筹考虑保护环境与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需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激励引导。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扶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和各自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条从事畜禽养殖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并依法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科学技术研究和装备研发。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促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的提高。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对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预防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主管部门编制畜牧业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畜牧业发展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合理布局,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农牧主管部门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应当与畜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统筹考虑畜禽养殖生产布局,明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重点区域,明确污染治理重点设施建设,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污染防治措施。
第十一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管理目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确定。
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应当包括:畜禽养殖产生的废弃物种类和数量,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方案和措施,废弃物的消纳和处理情况以及向环境直接排放的情况,最终可能对水体、土壤等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以及控制和减少影响的方案和措施等。
第十三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自行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的,应当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应当采取科学的饲养方式和废弃物处理工艺等有效措施,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量和向环境的排放量。
第三章 综合利用与治理
第十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有机肥等方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
第十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采取种植和养殖相结合的方式消纳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促进畜禽粪便、污水等废弃物就地就近利用。
第十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沼气制取、有机肥生产等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沼渣沼液输送和施用、沼气发电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第十八条将畜禽粪便、污水、沼渣、沼液等用作肥料的,应当与土地的消纳能力相适应,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引起传染病的微生物,防止污染环境和传播疫病。
第十九条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应当及时对畜禽粪便、畜禽尸体、污水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防止恶臭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
第二十条向环境排放经过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
第二十一条染疫畜禽以及染疫畜禽排泄物、染疫畜禽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尸体等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深埋、化制、焚烧等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处置。
第二十二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定期将畜禽养殖品种、规模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等情况,报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将备案情况抄送同级农牧主管部门。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的监测。
乡镇人民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发现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和报告。
第二十四条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综合整治方案,采取组织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有计划搬迁或者关闭畜禽养殖场所等措施,对畜禽养殖污染进行治理。
第二十五条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第四章 激励措施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示范奖励等措施,扶持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支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标准化改造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改造,鼓励分散饲养向集约饲养方式转变。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应当统筹安排,将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纳入规划,落实养殖用地。
国家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
畜禽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生产设施用地和必要的污染防治等附属设施用地。
第二十八条建设和改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包括污染治理贷款贴息补助在内的环境保护等相关资金支持。
第二十九条进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从事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有机肥产品生产经营等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活动的,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第三十条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生产有机肥产品的,享受国家关于化肥运力安排等支持政策;购买使用有机肥产品的,享受不低于国家关于化肥的使用补贴等优惠政策。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用电价格。
第三十一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沼气发电,自发自用、多余电量接入电网。电网企业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为沼气发电提供无歧视的电网接入服务,并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符合并网技术标准的多余电量。
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沼气发电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优惠政策。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制取沼气或进而制取天然气的,依法享受新能源优惠政策。
第三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支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费用给予补助。
第三十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对染疫畜禽、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畜禽尸体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处理费用、养殖损失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十四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自愿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签订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协议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优先列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的环境保护和畜禽养殖发展相关财政资金扶持范围。
第三十五条畜禽养殖户自愿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享受相关激励和扶持政策。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农牧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未进行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即投入生产、使用,或者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将畜禽养殖废弃物用作肥料,超出土地消纳能力,造成环境污染的;
(二)从事畜禽养殖活动或者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活动,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的。
第四十一条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限期治理决定后,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农牧等有关部门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核查结果。
第四十二条未按照规定对染疫畜禽和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具体规模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8. 贵州搞养殖国家补助多少
养牛是非常不错的项目,而且我国的养牛户面对中小型的养牛企业,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不过想要拿到补贴,就有对养牛场建设、养殖规模和肉牛的品种要求,而且规模化养牛场的补贴是比较多的,那么2021年养牛补贴政策标准有哪些呢?接下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基础母牛扩群补贴
养牛场的领取补贴条件是,基础母牛存栏数量超过4万头的养牛大县(规模化养牛场不受限制),同时养牛户能繁基础母牛数量达到10头。养牛户每繁育一头牛就可以获得1000~2500元不等的补贴,不过这两年补贴金额有所降低且申请要求变得更加严格。
二、良种肉牛补贴
现在云南、贵州等地引进良种肉牛会有一定的补贴,最高领取3000元,不过养牛场必需达到一定的规模,其次所引进牛必须为良种肉牛(例如西门塔尔牛、夏洛莱牛或利木赞牛等)且拥有系谱、检疫手续等相关证件,所以想要领取良种肉牛补贴要求还是挺高的。
三、标准化养牛场建设补贴
对于非禁养区的标准化养牛场建设,且建设符合补贴标准的环保要求,建设规模的养牛场后,通过验收后就会有补贴领取,如果验收没有通过的话,基本上就拿不到这项补贴了。
四、保种标准
现在很多地区有特种的肉牛品种,而且受国家保护,凡是达到国家一级保种牛的,补贴金额就可以达到几十万,而中小型企业每繁殖一头保护牛就可以获得1000~3000元的经济补贴。
五、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国家级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是比较难申请的,申请通过后,这样就可以获得30~80万元的补贴,省、市级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每年可以获得5~50万元的补贴。
至此,关于养牛补贴政策2021标准的详情介绍就到这里了,如果大家想要领取养牛补贴,就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政策实行
9. 贵州省养殖业国家扶持的项目有哪些内容
贵州省2021年的乡村振兴项目包括以下几类:
农业产业提升项目。此类项目主要包括扶持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同时建设标准化种植基地、养殖小区等,以提高农业产业组织化程度,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
乡村旅游项目。贵州省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因此乡村旅游产业开发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一环。这包括建设乡村旅游示范点、农家乐、特色民宿等,以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体验乡村文化。
农村环保项目。此类项目主要包括农村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厕所革命等,旨在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
总的来说,贵州省正在努力通过这些多元化的项目来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10. 贵州省养殖业国家扶持的项目有哪些呢
搞养殖每年都有贴息贷款,但要你所搞的养殖要符合国家政策。
11. 贵州养殖补贴政策2020年
对大型养殖场的扶持如下:
1、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有关政策 一是加大对农业的基础设施和科技服务方面的投入,降低农民的经营成本。
2、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各项直接补贴。
3、种粮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这四项补贴今年预计将增加到1200亿元左右,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3.2亿元。
4、三是提高政府对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的水平。
5、每斤稻谷的最低收购价格比上年提高了0.13元,早稻达到90元/百斤,中晚稻92元/百斤。
6、四是增加政府的储备。
7、减少市场的流通量,使供求达到平衡,从而使价格处于合理的水平。
8、同时鼓励商业、企业、加工企业增加商业性的储备。
9、五是合理调控进出口,保证国内粮食的供求平衡。
10、六是大幅度提高了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土地出让收入重点支持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1、七是落实和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
12、对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进一步界定清楚,并且保障其权益;对承包地地块的确权、登记和颁证。
13、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14、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尊重农民的土地流转主体地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流转。
15、八是加大力度解决农民工就业问题。
16、支持企业多留用农民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增公益性就业岗位要尽量多使用农民工,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
17、九是继续落实生猪良种补贴和能繁母猪补贴政策,扩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实施范围。
18、继续落实奶牛良种补贴、优质后备奶牛饲养补贴等政策,实施奶牛生产大县财政奖励政策,着力扶持企业建设标准化奶站,确保奶源质量。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