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法规定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是?
一、农业法规定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是?
我国农业农村法律制度框架体系初步形成
截至2019年6月,我国制定和颁布实施的现行宪法和有效法律273件、行政法规760多件、地方性法规超过12000件,已经形成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三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此体系下,以《农业法》为基础,不同领域的专门农业农村法律为主干,以有关法律中的涉农法律为补充,辅之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多层次的农业农村法律制度框架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二、农业法规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是什么法?
农业法规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为了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业生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维护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制定本法。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1993年联合国粮食与农业发表的可持续土地利用管理评价大纲中?
联合国粮农组织1993年拟定的《持续土地管理评价大纲》中对持续土地管理所下的定义,即“持续土地管理是将技术、政策和能够使社会经济原则与环境考虑融为一体的行为结合起来,以便同时实现保持或提高生产与服务(生产性)、降低生产风险(安全性)、保护自然资源潜力及防止土壤退化(保护性)、经济上可行(可行性)和社会可接受(可接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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