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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养殖业选址政策(国家对养殖业用地有什么要求)

2023-07-09 06:00:57农业百科1

1. 国家对养殖业用地有什么要求

通过《河北省农村土地使用办法》了解到:生猪养殖设施从用地的形态看,会对耕地耕作层造成破坏,且难以恢复。

考虑到生猪养殖也属农业生产范围,为支持生猪养殖发展,现行规定将生猪养殖用地作为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进行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允许占用一般耕地。

2. 养殖业用地国家政策

不能破坏种植条件,不能破坏耕地的耕作层。

2.不能在农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建在非保护农田上。

3.必须达到环评设计要求,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4.禁养区内不能建设养殖场。农业用地是直接或间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又称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养捕水面、农田水利设施用地,以及田间道路和其他一切农业生产性建筑物占用的土地等。

国家对非农业建设用地实行严格管制,其根本目的在于保护耕地。

规模化养殖业用地不属于种植业用地,一般占地面积较大,且系在地面营造建筑物使原土地条件难以恢复。此类用地应参照非农业建设用地管理。

3. 国家对养殖业用地有什么要求和政策

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三十七条中明确规定: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为了促进畜牧业的快速发展,我县早在1999年和2001年就出台了相关的畜牧业用地优惠政策,提出新建、改建、扩建非永久性畜牧养殖场,其占地一律视为农业用地,不得收取农业税以外的其他税费。《畜牧法》此项规定使养殖用地问题有法可依,将有力地促进我县畜禽养殖规模化、标准化的发展进程。

4. 国家对养殖用地的要求

养殖业用地的土地性质,使用年限。 如果是出让,属于综合类,50年。如果是划拨用地,无期限,永久使用。各地的具体规定不一样,依国家政策层面来说,这种情况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划拨,年限取决于你与村上的租赁合同。

5. 2020养殖用地国家政策

对于农村大多数的朋友来说,种植业和养殖业就是最传统的两项赚钱渠道,也是他们生活的保障,所以基本上都是围绕它们开展赚钱项目。那么在2020年,农村养殖用地申请需要什么手续呢?2020年农村养殖用地的审批流程又是什么样的?下面一起来简单了解下。

一、养殖用地新政策

1.国土资源部最新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由此可见,现在养殖用地的审批越来越严格。

2.养殖用地也不是说建造就能建造的,主要需要满足环评设计的要求,并且《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也必须要有,否则会对环境和生活造成影响。

3.此外,养殖用地还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不能破坏种植条件,不能破坏耕地的耕作层。

(2)不能在农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建在非保护农田上。

(3)禁养区内不能建设养殖场。必须远离河流、饮用水源和村庄等。

(4)必须达到环评设计要求,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养殖用地审批流程

根据国家国土资源部的相关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可以在上面建造养殖用房,在不破坏耕地的耕作层的前提下,土地承包人可以自主选择耕地用于养殖业。养殖用地审批需要一定的流程: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2)一般来说,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3)养殖用地审批需要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因此有这方面需求的朋友,需要找当地的人民政府进行咨询,具体审批时间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决定。

三、养殖用地不给批怎么办?

1.养殖用地不给批很欧可能是因为破坏种植条件,或者破坏了耕地的耕作层。因此,首先得恢复种植条件,或者恢复耕地的耕作层,然后再次进行申请。

2.国家对于养殖用地和养殖业的发展,是一直在扶持的,但是养殖用地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否则会出现不给批的情况。比如,养殖用地必须达到环评设计要求,如果审核不合格,就不被给予批准。

3.养殖场的一些生产设施和绿化隔离带这些用地,是按照农业用地来管理的,不用办理农业用地专用审批手续。那些管理和生活用房、储存饲料用房、硬化道路等设施都属于永久建筑物,按照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综上就是有关养殖用地新政策的全部解读,内容仅供各位养殖户朋友参考,具体还是要以当地出台的实际政策为主。

6. 国家对养殖用地有什么新政策

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规定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经县级畜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积极帮助协调用地选址,并到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 其中,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扩展资料 林地严格意义上来说是只允许搞种植的,但许多地方政府对于林地上搞养殖保持默许的态度。特别是近几年,国家林业局一度发文鼓励投资人发展林下养殖业,且对林下养殖项目设有专项资金进行补助,各地区的林下养殖业发展迅速。 如果只是单纯建设标准化养殖场,这会涉及到用地指标的问题,而这类的手续办起来会比林下养殖项目复杂得多。 无论是哪种形式的养殖方式,但凡涉及到在林地上发展项目的,都需要经过当地林业部门的批准。如果项目上完全符合环保的标准,相信地方政府部门会同意在林地上发展养殖项目的。

7. 养殖业用地政策

 养羊的占地政策大致有如下规定

第一,养羊不能污染环境,

第二,养羊不能在国家规定的或者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养殖区饲养,

第三,养羊要根据自己的养殖规模去合理的使用土地的大小,否则就属于土地的浪费,

第四,要想当地的政府或者农业部门提出养羊的申请,然后由他们去现场给你核实土地。

8. 国家关于养殖用地政策规定

畜牧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的重要产业,是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之一,可以为农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也是农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门路。近年来,随着畜牧业的发展,规模化养殖用地逐渐成为发展的瓶颈。因此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就曾联合出台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有关用地政策。那么关于养殖用地政策你又知道多少呢?

一、申请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用地应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2008年1月1日以后申请新建或扩建的。

2.实行封闭管理,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常年存栏生猪300头以上,肉牛100头以上,家禽10000羽以上。

3.选址与设计合理,配套设施(含环境设施)完善,防疫严格,管理规范,并实现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生产。

4.兴办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需到畜禽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规模化养殖场的批准文件。

二、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扶持政策

1.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上述组织或个人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3.其他企业或个人申请,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确需占用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应重新落实新的养殖用地,保护养殖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以上政策,首先各地要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细化有关规定,积极为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做好服务。其次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畜牧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合作,及时研究规模化畜禽养殖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相应政策和措施,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的健康发展。最后,各地在贯彻落实本通知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

9. 对养殖业用地的扶持政策吗

中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于2021年3月发布了《关于促进林业和草原畜牧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其中对于占用林地养殖的规定和优惠政策做出了如下规定:

严格控制占用林地养殖的总量和质量。要求通过实施林地退耕还林、草原退化治理等措施,逐步减少占用林地养殖的规模,同时加强监管,防止占用林地养殖对林业和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支持符合条件的占用林地养殖项目。要求占用林地养殖项目必须符合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要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同时还要考虑土地、水资源等方面的可持续利用。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可以给予税收、金融、科技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和优惠。

推广林牧结合和草牧结合模式。要求在合理利用林地和草原的前提下,发展林牧结合、草牧结合等多种形式的养殖方式,促进畜牧业的绿色发展。同时可以通过租赁、流转等方式,鼓励农牧民参与林地养殖和草原畜牧业的发展。

总之,占用林地养殖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控制总量和质量,同时还可以享受税收、金融、科技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和优惠。在发展占用林地养殖项目时,需要考虑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畜牧业的绿色发展。

10. 2020年国家对养殖业用地最新政策

不行,根据最新政策,野生动物一律不得养殖,人工繁育的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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