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知识库构建方案 农业知识库构建方案怎么写
一、知识库的建设思路及方案?
知识库建设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需要考虑到多方面的因素。以下是一些建议的思路和方案:
1.明确知识库的目标和范围
在开始建设知识库之前,需要明确知识库的目标和范围。例如,是搭建一个企业内部员工培训资料库?还是一个技术支持团队用来解决客户问题的知识库?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调研了解需求。
2.确定知识库的内容和结构
根据知识库的目标和范围,需要确定知识库的内容和结构。例如,分门别类整理知识点,将其划分为不同的主题和子主题,并建立良好的分类体系。
3.选择适合的知识库工具
选择适合自己的知识库软件工具非常重要。目前市场上有许多知识库软件,如Confluence、Zendesk、Freshdesk等,需要根据实际需求和预算选择最适合的软件工具。
4.整理和编写知识内容
知识库的价值在于其内容的质量和完整性。需要对公司内部的重要知识点进行整理和编写,保证内容的准确可靠性和易读性,可以邀请公司内部的专业人员进行维护和更新。
5.定期更新和维护
知识库不是一次性的建设工作,需要长期的维护和更新。建议团队设置专人或专门小组来负责定期检查知识库的内容、修复错误和更新内容。
总之,知识库的建设需要注意许多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最佳方案。始终保持知识库的更新和完善,才能让其真正发挥应有的价值。
二、党建内刊构建方案?
应该设计几个栏目或板块,例如学习园地,党员风貌,下情上达等
三、构建和方案的区别?
区别一、释义不同
构建: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建立。
方案: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
区别二、引证出处不同
构建:《清史稿 卷二百五十 列传三十七》(作者:赵尔巽等)中:“今岁雨泽愆期,方事祈祷。近因直隶多盗,廷议於玉田、滦州、霸州、雄县增设驻防旗兵,构建营房,劳民动众,应暂停止。俟农隙时酌行。
方案:梁斌《播火记》四十:“朱老忠和宋洛曙正在跟战士们开会,讲明形势,设计战斗方案。”
四、发展设施农业构建什么体系?
树立大食物观 ,发展设施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
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五、生态循环农业的构建原理?
是按照生态学原理和经济学原理,科学技术成果和现代管理手段,以及传统农业的有效经验建立起来的,能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现代化高效农业。
六、最新托育机构建设方案?
如下:
1、营利性托育机构需要在所在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2、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性质的托育机构在所在的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申请审批和登记。
3、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托育机构在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然后经核准登记后,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登录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在线填写《托育机构备案书》和《备案承诺书》,并提交以下材料扫描件。
1、举办营利性的,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举办非营利性的,提供其他法人登记证书。
2、自有产权的提供不动产登记证,租赁的提供出租方的不动产登记证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
3、机构工作人员的资格证明、健康合格证明。
4、妇幼保健机构出具为“合格”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
5、消防部门规定应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材料。
6、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卫生健康部门在收齐托育机构备案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机构提供备案回执,材料不全的会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后一次性告知备案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不符合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在自接收备案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机构,说明理由并向社会公开。
七、农业住农业创新体系加快构建什么住?
现代农业三大体系是指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其中产业体系主要是对农业产业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发展新的产业,打造全产业链。
生产体系主要是在生产过程中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农业的机械化、科技化、信息化水平。
经营体系主要是发展适度的规模经营,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
八、农业创新体系加快构建什么?
加快构建三大体系
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需要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特色主要是指资源和产品的品质,而优势则是指市场份额、消费信誉、品牌影响和出口能力。
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要发展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家庭牧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创新农业经济的微观经济基础。
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要创新“公司+农户”模式,在“公司+基地+农户”“超市+基地+农户”“科技公司+基地+合作社”等方面做更多的尝试。
九、组织机构建设方案原则?
组织结构设计就是对组织的组成要素和它们之间连接方式的设计,它是根据组织目标和组织活动的特点,划分管理层次、确定组织系统、选择合理的组织结构形式的过程。
设计原则
一、拔高原则
在为企业进行组织结构的重新设计时,必须遵循拔高原则,即整体设计应紧扣企业的发展战略,充分考虑企业未来所要从事的行业、规模、技术以及人力资源配置等,为企业提供一个几年内相对稳定且实用的平台。
二、优化原则
任何组织都存在于一定的环境之中,组织的外部环境必然会对内部的结构形式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企业组织结构的重新设计要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使企业组织结构适应于外部环境,谋求企业内外部资源的优化配置。
三、均衡原则
企业组织结构的重新设计应力求均衡,不能因为企业现阶段没有要求而合并部门和职能,在企业运行一段时间后又要重新进行设计,一句话:职能不能没有,岗位可以合并。
四、重点原则
随着企业的发展,会因环境的变化而使组织中各项工作完成的难易程度以及对组织目标实现的影响程度发生变化,企业的工作中心和职能部门的重要性亦随之变化,因此在进行企业组织结构设计时,要突出企业现阶段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部门。
五、人本原则
设计企业组织结构前要综合考虑企业现有的人力资源状况以及企业未来几年对人力资源素质、数量等方面的需求,以人为本进行设计,切忌拿所谓先进的框架往企业身上套,更不能因人设岗,因岗找事。
六、适用原则
企业组织结构的重新设计要适应企业的执行能力和一些良好的习惯,使企业和企业员工在执行起来时容易上手,而不能脱离企业实际进行设计,使企业为适应新的组织结构而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
七、强制原则
重新设计的组织结构必然会因企业内部认识上的不统一、权利重新划分、人事调整、责任明确且加重、考核细致而严厉等现象的产生而导致干部和员工的消极抵制甚至反对,在这种情况下,设计人员和企业老总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采取召开预备会、邀请员工参与设计、舆论引导等手段,消除阻力,但在最后实施时,必须强制执行,严厉惩罚一切违规行为,确保整体运行的有序性,某些被证明不适合企业的设计可在运行两三个月后再进行微调。
十、农业职称晋升方案?
(一)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定为农民技术员:
1、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以上毕业学历者;获得农民技术资格证书(又称“绿色证书”)者;初、高中毕业生,参加300学时以上系统地初等农业技术教育并取得结业证书,初中生须再经2年以上、高中毕业生须再经1年以上农业生产实践,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岗位上工作,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2、在科技人员指导下能进行群众性的试验、示范、推广和进行生产第一线的技术操作工作,能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生产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正确记载和整理技术资料,并能进行分析和小结;
3、在本专业岗位的技术工作实践中成绩明显。
(二)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定或晋升为农民助理技师:
1、能一般掌握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技术知识及基本技能,结合当地的农业生产情况,承担本专业的技术工作;
2、能参与制定试验、示范和技术工作的小型计划,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农业生产中的一些技术问题,能撰写工作小结;
3、能向群众传授农业科学技术知识,进行技术示范、指导或一般的技术咨询;
4、取得农民技术员职称4年以上,在本专业岗位的技术工作实践中成绩良好。
(三)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定或晋升为农民技师:
1、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以上毕业的学历,能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结合当地农业生产情况,承担并胜任本专业工作,有一定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经验;
2、能解决试验、示范、推广和农业生产中某些技术难题,并能撰写技术工作总结,可以指导农民助理技师开展技术工作;
3、能配合农业科技人员因地制宜地推广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制定实施方案,并能对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分析;
4、取得农民助理技师5年以上,在本专业岗位的技术工作实践中成绩显著。
(四)具备下列条件者,可评定或晋升为农民高级技师:
1、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以上毕业的学历,能较熟练掌握和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独立承担本专业的技术工作;
2、在生产实践中具有开拓性,获得过地区(市)级以上科技或推广成果奖励、表彰;
3、了解本专业的科技动态,能倡导开展科学实验,及时引进推广先进技术,在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增加经济效益等方面成绩优异;
4、能结合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推广、示范的计划,分析和解决技术工作中的某些重要问题,撰写试验、示范报告和技术工作总结。能指导农民技师开展技术工作;
5、取得农民技师职称5年以上。
第六条 开展农民技术资格证书(“绿色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地区,凡不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以上毕业学历的农民(含农民技术人员),应首先取得已设专业的“绿色证书”后,方能申请评定和晋升农民技术人员职称。
第七条 少数确有特殊专长、有突出贡献的农民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和工作时间的限制,直接破格晋升相应的技术职称。
第八条 全国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晋升工作由农业部人事劳动司统一部署,由农业部教育司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设立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职称评定与晋升工作。地(市)、县成立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委员会。
第九条 地(市)、县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委员会一般由11~15人组成,其中具有中、高级职称人员应占60%以上,并应有2~3名懂业务的行政领导参加,有条件的地方吸收2~3名技术水平较高的农民技术人员参加。评委会下设专业考评小组,各专业考评小组由3~7人组成。各专业考评小组成员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第十条 农民技术人员技术职称的评定或晋升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第十一条 申请授予技术职称的农民技术人员,要填写《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表》,并附有能反映本人水平、业绩的有关材料。经基层单位推荐,分别参加各有关专业的考试、考核。
第十二条 农民技师及其以下技术职称,由各专业考评小组根据申报人员的考试、考核成绩,提出考核评议意见后报县评定委员会评定。农民高级技师由县评定委员会推荐,地(市)评定委员会评审,并报省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十三条 农民高级技师职称证书由省级农业主管厅(局)签发,农民技师及其以下技术职称证书,由县级人民政府签发。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由农业部统一印制。
第十四条 凡授予技术职称的农民技术人员,由农业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要填写技术人员登记卡,建立农民技术人员业务技术档案(包括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学习科目、时间、成绩和获奖情况等)。
第十五条 对过去评定的农民技术人员职称,按此规定的要求组织审查后,符合标准条件者,予以承认,纳入农业部门统一管理,并颁发由农业部统一印制的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证书。
第十六条 农业部门招聘的农民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技术职称。已在现岗位工作的农民技术人员,如未达到本规定所要求的业务标准条件者,应按要求限期参加培训,达到相应的要求。
第十七条 获得技术职称的农民技术人员有以下权利:
(一)根据国家需要,在招聘农业技术干部时,应从有职称的农民技术人员中遴选;
(二)受聘在基层单位工作的农民技术人员,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享受技术津贴;
(三)与生产单位或农户签订有偿的技术承包、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技术推广合同;
(四)应聘到外地传授技术;
(五)参加技术培训、讲座、技术交流或应邀参加有关学会、协会、研究会的学术会议;
(六)获得有关部门的学术、技术资料和提供的良种、农业机具设备等;
(七)参与农业项目开发和获得贷款;
(八)报考高、中等农业院校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获得技术职称的农民技术人员有以下义务:
(一)努力完成农业部门布置的技术推广和试验任务;
(二)带头在自己承包或管理的土地、生产经营单位和乡镇农技推广组织中,应用推广先进技术;
(三)向群众传授科学技术,带领农民共同致富;
(四)提出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 评定或晋升农民技术人员技术职称,必须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确保质量。对于在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对于营私舞弊和打击农民技术人员的,应按照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于谎报成果、弄虚作假、骗取技术职称的,应撤销其骗取的技术职称。
第二十条 评定和晋升农民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各地要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各地制定的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有关规定、办法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农业部门可根据本暂行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报农业部备查。
第二十二条 本暂行规定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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