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养殖缺场地的人(贵州建养殖场的最新政策2020)
1. 贵州建养殖场的最新政策2020
贵州畜牧养殖场备案规模条件:
猪,年出栏500头以上。
牛,羊,年长存栏100头以上。
肉禽,常年存栏3000羽以上。蛋禽常年存栏2000羽以上。
兔,常年存栏1000只以上。
蜂,常年养殖30箱以上。
2. 贵州省规模以上养殖场标准
一、申请手续
1.申请
养殖者需要将猪场的面积、地点、类型、规模等信息汇报上来。土地的用途如何、出租期限、等都要有所说明,和土地承包方签订协议,之后将这些资料全部汇报到镇级部门。
2.申报
镇级部门将会审查养殖者的各类资料,看看资料是否齐全,有没有违规的情况。如果条件符合,那就需要交给上级部门进行审批;如果审批被拒绝,那就需要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并解释缘由。
3.审批
申报没有问题的,县级政府就会进行进一步的审查,看看土地是否符合相关的用地规定,使用是否合理,如果没有问题的就会进行审批。
4.环评申请
养殖户需要写出一份养殖报告,并将相关的养殖位置汇报上去,环保局将会就材料进行审查,看看是否符合环评标准,并给出环评报告。
二、建造猪圈
以上这些手续齐全之后,需要进行猪圈的建造,而在建造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好按照当地的建设标准,此时可以去畜牧局申领建造计划表,按照上面的内容建造猪圈,这样才能确保养殖的合理性。
三、防疫合格证
什么时候猪圈建造下来了,一定要及时的申请防疫合格证。此时需要向畜牧局说明情况,随后就会有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工作。审查的内容就是看看养猪户是否按照相关的规定建造,如果符合标准那就可以办理防疫合格证。
四、营业执照
在合格证拿到手之后,此时就可以去当地的工商部门申请,将猪圈的规模、名称、地址等信息汇报上去,之后就可以拿到营业执照。
五、备案
最后一步就是进行养殖场的备案工作,只有在备案之后才能成功的养殖。而备案的内容包括不能在禁养区内进行喂养,不能超过村庄、水源地等500米;距离其他的饲养场需要保持在1公里以上的距离。还需要确保猪圈的防疫设备符合规定,有专项的无害化处理设施。最后就是要有养殖档案,规范化养殖工作,且需要有技术人员。
只有以上的手续全部拿到手里,才能进行合法的养猪,如果少一个步骤可能就会被查处,
3. 贵州省养殖用地的要求
养殖场要距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其他畜禽养殖场1000米以上。
1、要符合城乡总体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布局的总体要求,遵守禁养区、限养区的规定,符合城乡总体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布局的总体要求,遵守禁养区、限养区的规定,建在规定的非禁养区内。
2、要符合环境保护和动物防疫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养殖场、养殖小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物治理和综合利用方案。
3、要建在地势平坦、场地干燥、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排污方便、交通便利、供电稳定、通风向阳、无污染、无疫源的地方,处于村庄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4、要距铁路、县级以上公路、城镇、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其他畜禽养殖场1000米以上;距屠宰厂、畜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风景旅游以及水源保护区3000米以上。
5、要坚持农牧结合、生态养殖,既要充分考虑饲草料供给、运输方便,又要注重公共卫生。
4. 贵州省养殖
由于贵州地处于山区,气候多样化,水资源丰富,所以很适合牛、羊、猪、鸡、鸭、鹅等的养殖。也可以养殖一些淡水鱼娃娃等水生动物,都是比较合适的。特种养殖以普通养殖的特殊品种宜可,贵州的水产养殖覆盖面积较小,市场占有率较低,水产养殖集约化、工厂化程度低,该行业在贵州尚属起步阶段,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拓展空间。贵州冷水性资源丰富,开展冷水性鱼类的养殖效果尤为突出,譬如鲟鱼、虹鳟等一些冷水性鱼类的养殖在贵州尚处于市场空白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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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贵州省养殖业政策
自己家小量养的话不需要,如果批量养来卖的话需要。现在贵州政府对农村养殖业有很多扶持政策,你可以先去了解一下。
6. 贵州养殖用地政策2020新政策
1、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发展养殖
2、免收地下水资源费
3、享受农业用电价格
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1、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
2、畜禽疫病捕杀补助政策
3、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
4、猪定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
农机补贴政策
一般农机单台不超5万,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
项目补贴类
1、良种补贴
补贴对象:母猪、奶牛、肉牛养殖场(小区、户),存栏能繁母羊30只以上、能繁牦牛母牛25头以上的养殖户。
补贴标准:
母猪40元;奶牛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母牛20元;肉牛母牛10元;
绵羊、山羊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2000元。
2、苜蓿种植补贴
补贴对象:合作社1年以上。饲草生产加工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含)以上。奶牛养殖企业(场)须存栏300头以上。
补助标准:每3000亩补贴180万元 。
3、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
能繁母猪存栏300头以上,出栏肥猪5000头以上
奶牛存栏300以上
蛋鸡10000只以上
肉鸡年出栏10万以上
育肥牛500头或存栏能繁母牛50头
母羊存栏,农区250只以上,牧区400只以上
肉羊出栏,农区500只以上,农区1000只以上
注:项目本身没有补贴资金,但拿到这个牌子很重要。以后可以更方便地申请国家、省市县相关扶持资金。
4、畜禽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
扶持对象:规模养殖场、农民合作社
补贴要求:生猪0.5-5万头;蛋鸡1-10万只;肉鸡5-100万只;肉牛100-2000头;肉羊300-3000只
池塘类 养殖场200亩(西部地区100亩)以上,工厂化养殖水面3000平方米以上。
资金额度:25-100万元
5、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
申报条件:存栏奶牛300头以上
补助标准:
300—499头80万元
500—999头130万元
1000头以上170万元
6、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
申报条件:存栏生猪500头以上
补助标准:
500-999头20万元
1000-1999头40万元
2000-2999头60万元
3000头以上80万元
注:云南、贵州两省安排部分300-499头的养殖场(小区),补助10万元
7、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
申报地区:内蒙古、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肉羊:300—499头15万元;500—699头25万元;700—999头35万元;1000头50万元。
肉牛:100-299头30万元;300头以上50万元。
7. 贵州省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标准
贵州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猪屠宰和生猪产品销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的制度。
鼓励和推广定点屠宰厂(场)实行规范化、工厂化、机械化屠宰生猪。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的具体管理工作。
畜牧、工商、税务、环保、卫生、价格、公安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生猪屠宰管理工作。
第五条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利流通、方便群众、便于检疫和管理”的原则确定。
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的数量为:贵阳市(不含开阳、修文、息烽县和清镇市)1-3个;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所在地城市1-2个;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1个;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1个。
第六条屠宰上市销售的生猪,必须在定点屠宰厂(场)屠宰;农村地区自宰自食的除外。
地处偏僻、交通不便、肉食供应量不大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是否实行定点屠宰,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第七条设立定点屠宰厂(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市、县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和有关技术资料,由市、县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经批准设置的屠宰厂(场),必须到环保、卫生、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凭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定点屠宰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第八条定点屠宰厂(场)选址,必须远离生活饮用水的地表水源保护区、居民集中区等区域,不得妨碍或影响所在地居民生活和公共场所的活动。
第九条定点屠宰厂(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充足水源,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二)有符合国家设计、安全、卫生标准规定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屠宰设备、生猪和生猪产品专用运载工具;
(三)有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
(四)有经省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其核发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资格证书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
(五)有理化、微生物等常规检验的检测仪器,备有适用的消毒药品和消毒设施,健全的卫生消费制度;
(六)有病猪、死猪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排污设施;
(七)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的防疫条件。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配备必要的屠宰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屠宰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应当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贵州省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实行持证上岗。
第十一条省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生猪屠宰行政执法、监督及肉品品质检验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等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市、县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定点屠宰厂(场)标志牌的管理;市、县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的管理及《定点屠宰证》的年检工作。
第十三条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生猪的宰前宰后检疫,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实施,出具全国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统一使用的检疫证明,并加盖全国统一使用的验讫印章。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生猪,必须具有生猪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检疫证明;未经检疫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补检。
宰后生猪产品的肉品品质检验依照《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由定点屠宰厂(场)自检,接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第十四条定点屠宰厂(场)的肉品品质检验,必须与屠宰同步进行。检验合格的肉品,由厂(场)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场)。对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按照《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定点屠宰厂(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化屠宰。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所在地城市和人口数量较多的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应实行机械化屠宰。
第十六条定点屠宰厂(场)不得屠宰、加工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生猪和生猪产品,不得对生猪和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
第十七条定点屠宰厂(场)提供屠宰服务,按规定收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省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定点屠宰厂(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向屠宰厂(场)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九条进入市场的生猪产品,必须具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屠宰厂(场)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方可上市销售。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办法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或其他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生猪产品,是指生猪屠宰后未经加工的胴体、肉、脂、脏器、血液、骨、头、蹄、皮等。
第二十四条在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条件下,牛、羊也应实行定点屠宰。
牛、羊实行定点屠宰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
8. 贵州省养殖场
贵州畜牧养殖场备案规模条件:
猪,年出栏500头以上。
牛,羊,年长存栏100头以上。
肉禽,常年存栏3000羽以上。蛋禽常年存栏2000羽以上。
兔,常年存栏1000只以上。
蜂,常年养殖30箱以上。
9. 贵州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
根据《贵州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定》(黔林资通〔2016〕192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局行政审批项目事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范围
临时使用2公顷以上10公顷以下除防护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地以外的其它林地审批。
二、容缺受理后补事项及申请资料
(一)容缺受理后补事项名称
权限内临时使用林地审批
(二)申请资料
1.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2.林地权属证明;
3.建设项目批件:立项批复、可研批复、初设批复等;选址或用地规模的批准文件、采矿证等;
4.征收占用林地的单位法人证明;
5.补偿协议;
6.使用林地申请和申请表;
7.恢复林地生产条件方案;
8.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现状调查表;
9.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
10.县级使用林地初步审查意见。
(三)可容缺后补的材料(内容)
1.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或现状调查表;
2.建设项目批件中的可研批复;
三、申请人应当按照告知要求提交以书面形式签订的承诺书,后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四、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告知承诺的具体实施工作,对申请人的告知承诺工作进行指导,申请人根据市林业主管部门指导意见进行落实。
五、发现作出虚假承诺或无故不履行承诺的,纳入失信记录向社会公开。
10. 贵州养殖户
东兴旺肉狗养殖场是良种培育、生态农业开发、产品销售、餐饮等产业为一体的大型养殖技术企业。核心业务为肉狗良种的育种、引进、换代、繁育、推广。公司先后荣获“科技进步先进单位”、“重合同守信誉单位”“肉犬养殖示范企业”等称号。在肉狗的引种、新品系培育、杂交改良和高效饲养技术领域获得了多项研究成果! 我公司的养殖场是全国最大的肉狗养殖繁育基地,占地3000平方米,养殖繁育基地内设有种苗繁育区,幼苗培育区,种狗养殖区等,目前,全国肉狗养殖规模在30只以上的有2000家左右;一般饲养规模都在40-60只;规模达100只以上的不超过300家 公司汇聚了一大批优秀的畜牧业专家和养殖人员,联合各大农校畜牧专家,坚持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将科研成果转化为产业,投放于市场,让广大农民受益。
11. 2021贵州养殖业扶持政策
贵州养殖业补贴主要集中于生猪、麻羊、肉牛等,暂时没有兔子养殖的补贴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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