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兽医专业的就业方向有哪些
畜牧兽医专业的就业方向有哪些
在高考志愿填报时,关于畜牧兽医专业的就业方向是很多考生所关心的。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畜牧兽医专业的就业方向有哪些”,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畜牧兽医专业培养能力 1.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2.具备常见畜禽的饲养管理能力;
3.具备饲料及药品营销与技术服务的能力;
迹亩启4.熟练掌握畜禽饲养管理及疾病防治、畜禽繁育与改良、养殖场环境调控、畜禽日粮配合等技能;
5.熟练掌握常见畜禽的选种选配和繁育技能、常见畜禽的日粮配合设计技能、常见畜禽主要性能测定技能;
6.掌握畜禽常见疾病临床诊断技术,具备畜禽防疫体系建立、主要疫病防治的能力;
7.了解畜牧业最新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8.了解畜牧业最新发展动态。
耐陵畜牧兽医专业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可在县乡级兽医行政部门、动物防检站、动物屠宰企业、动物疾控中心、动物/宠物医院、大型规模养殖企业、饲料企业和兽药企业等企事业部门或单位,从事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兽医化验员、执业助理兽医、兽药技术员、饲料姿如技术员、动物饲养管理、牧场经营管理等工作。畜牧兽医专业主要去向为饲料集团、饲料有限公司、饲料厂、兽药械有限公司、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兽药厂等企业,畜牧兽医站、畜禽养殖场、宠物医院、饲料生产部门、畜禽技术推广部门、兽医防疫站等部门担任部门经理、区域经理、技术服务人员、海关检疫人员等职务。也可自主创业,如:开办养殖场、饲料兽药经营部、饲料加工厂、宠物医院等。
从事行业:
毕业后主要在农、制药、新能源等行业工作,大致如下:
1 农/林/牧/渔
2 制药/生物工程
3 新能源
4 其他行业
5 快速消费品(食品、饮料、化妆品)
从事岗位:
毕业后主要在销售经理、兽医、销售代表等岗位工作,大致如下:
1 销售经理
2 兽医
3 销售代表
4 宠物医生
5 区域销售经理
兽药灯检常识
1.兽药使用常识有哪些
兽药的使用主要是两个方面,一兄御是用于动物群体,即牧场的 饲养者以生产动物源食品为目的,在饲养过程中为保障动物健康或预防、诊断动物疫病而使用兽药,目前,主要是用于猪、牛、羊、兔、鸡、鸭及鹌鹑等畜禽;二是用于动物个体,即伺养者不 是以生产动物源食品为目的,饲养的是观赏、竞赛或伴侣动物,此类动物的保健或诊疗一般是在兽医诊所或动物医院。
两方面用 药首先强调适应症,其次是合理用药。前者,由于是为人类提供 动物性食品,禁止使用饲料药物添加剂允许使用的品种目录(农牧发1994年7号文)以外的兽药品种。
并要严格按照《允 许作饲料药物添加剂兽药品种及使用规定》(农牧发1994年8 号文)用药。保证严格执行停药期的规定。
2.想学点兽药方面的知识
卖兽药的人员尚无法律法规方面的要求需要取得某些资格证,兽药管理条例中仅规定“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在你家所在地施行的兽药GSP可能会有具体要求,建议研究后有针对的选择。
以下为内容仅供你了解:
国家将来要施行“兽药处方药”制度(当然,具体施行的时间不知道,也可能1年后,也可能10年后),即某些兽药将需要凭处方方可出售,开具处方的人员只能是执业兽医或乡村兽医,其中执业兽医门坎较高,需大专以上学历并空尘野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乡村兽医门坎较低,仅需要在辖区兽医主管部门备案。也就是说,将来兽用处方药要凭买主手中的处方或者你们门店兽医开具的处方方可销售,就像现在的人药店。
3.兽医、兽药方面的常识
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培训班
职业资格证书是与某一职业能力的具体要求密切结合,反映特定职业的实际工作标准和规范,以及劳动者从事这种职业所达到的实际能力水平,所以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独立创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动物疫病(兽医)防治员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是通过国家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鉴定,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进行考核,能够真实的反映畜牧业劳动者具有畜牧业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动物疫病(兽医)防治员资格证书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斗喊,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办理、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具有极高的权威性。
等级及申报条件:
初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中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初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中等以上学历及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中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技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高级资格证书后,具有丰富生产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特长、能解决本职业(工种)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
(2) 具有传授技艺能力和培养中级技能人员能力的人员。
高级技师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取得本职业技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具有高超精湛技艺和综合操作技能,能解决本职业(工种)高难度生产工艺问题,在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以及排除事故隐患等方面有显著成绩。
(2) 具有培训高级技能人员和组织带领技师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公关能力的人员。
可以到全国重点农业院校报名:
中国农业大学(北京)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杨凌)
东北农业大学(长春)
畜牧局报名
首先要有中专以上兽医专业文凭,到当地县级兽医部门去办理相关手续就可以了.
4.卖兽药需要哪些知识
不一定要什么知识。
正真好的业务知识面都是很广的。
但具备以下知识可以对你推销药有好处。
1、动特病的知识,这个可以跟兽医学,一般的兽药公司都有这样的培训。你不一定要变成兽医,但掌握一定的病知识。你就知道什么情况用什么治疗的药,什么情况用预防的药。现在的禽药都是多种病混合发生的。所以了解得越多越好。有些养殖户并不真正了解病。但你什么都不懂乱说一通,人家也是能感觉到的。你要是专业的,让人信服。推药的时候就好推了。
2、了解行业。要了解同类行业公司的药,买得好的有几家,都什么药,多少钱。哪几家的药吃死了多少鸡。这些信息书上没有,也没人能教。只能在你推药的时候一定要多问多听。在推药过程中就可以了解你的客户用药的选择方法,用什么方法可以打动他们。了解对手才能“创造”自已的优势。
3、就是对你产品的了解了。其实现在兽药行业,正规的公司的药效都差不多。小的兽药公司质量就参差不齐。所以你要做的话尽量选品牌大一点的兽药公司,大家都听过,推的时候就好推了。小品牌利润大,但谁敢用呢,磨破嘴可能也有人敢试用,但效果谁知道呢,这样起步就太累了。
不如先搞好客户关系,少赚就少赚一点。便宜及质量保证,那么客户就会有选择你机会。选择了保持好关系,以后想搞别的品牌的产品,也容易说动客户。但一定要自己保证药的质量。不然你做不长久。
5.购买兽药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① 了解兽药基本常识。
兽药可分为原料药、针剂、片剂、水溶剂、生物制剂 及药物添加剂。其中生物制剂主要用于预防动物疫病,其 成本低、效果好、副作用小;针剂分为水针剂和粉针剂, 生产成本相对较高,价格较贵,但作用快,效果明显,用 药期短;片剂、水溶剂和药物添加剂生产成本相对较低, 使用方便,具有特定疗效,乡村农户及养殖散户多用。
② 注意外包装上的批准文号、厂址、生产日期、有效 期,以及有些厂家特定的防伪标志,对中试产品,还要取 得相关的说明资料。 从商标和标签上看,一般合格兽药生产单位生产的兽 药,多带有“R”注册商标,标有“兽用”字样,并有省 级以上兽药药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产品生产批准文号,产品 的主要成分、含量、作用与用途、用法与用量、生产日期 和有效期等内容;从产品本身看,不合格的水针剂和油溶 剂,置于强光下观察,可见有微小颗粒或絮状物、杂质等; 不合格的片剂,其包装粗糙,手触压片不紧,上有粉末附 着,无防潮、避光保护等。
还要注意兽药内部质量,如粉 剂是否结块,针剂是否异常、变色,原粉药是否明显受潮, 并检查盒装针剂有无碎瓶、空瓶,原粉药是否重量不足。 ③ 了解兽药主要品种的有效成分、作用、用途及注意 事项。
同一类兽药有多个不同的品名,购买时要了解该产品 的主要成分及含量,掌握其作用、用法及用量等内容。 在 使用过程中,按照其说明进行选购、使用,尽量避免因过 量使用兽药造成畜禽中毒,或因量小达不到治疗效果的 现象。
6.假兽药 危害及案例
违法经营假兽药的典型案例分析
案情回顾:2006年5月10日,执法人员在检查某兽药经营公司(简称A公司)时发现,A公司正在经营江西B公司生产的清宁菊注射液20盒和保定C公司生产的荆防败毒散32袋。其中清宁菊注射液的说明书中标明的功能主治有“用于家畜链球菌病”等,批准文号是赣兽药字(2003)Z015060,生产日期是2006年03月22日,有效期至2008年8月,包装标明的兽药GMP证书编号是(2005)兽药GMP证字212号;荆防败毒散的批准文号是冀兽药字(2000)Z195331,生产日期是20060122。该单位当场未能出示以上兽药GMP证书、批准文号、标签和说明书的批准证明文件。
案件定性:在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工作中,A公司提供了上述两种兽药的GMP证书、批准文号、标签和说明书的证明材料。经认真核对发现:其经营的清宁菊注射液使用说明中所标注的“用于家畜链球菌病”的功能,在该兽药的标签和说明书的批准证明文件中并没有注明,即说明了清宁菊注射液所表明的功能主治超出了规定范围;其经营的荆防败毒散的批准文号是河北省畜牧局2000年8月审批的,应当于2005年8月前换发新的批准文号,而该兽药生产日期是20060122,按照农业部的有关规定,此种兽药应当于2005年12月31日停止生产,即其经营的荆防败毒散属于依法应当审查批准而未经审查批准即生产的。因此,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二)、(五)项规定,该单位经营的以上两种兽药应按照假兽药进行处理。
案件思考:此案件发生时,全国兽药生产企业中有的已经取得兽药GMP证书,有的正在申请兽药GMP证书,兽药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不强,违法相对人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往往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违法生产、经营兽药。
而现如今,全国兽药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兽药GMP证书才能生产兽药,此种违法行为相对减少,但并不是说违法生产行为完全不存在了,一旦违法生产的兽药流入市场,就给执法人员检查兽药经营企业时提出了新的要求,执法人员在检查时要更加仔细,除了检查兽药经营企业有无《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批准文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外,还要详细核对生产企业的兽药GMP证书、批准文号、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的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从中发现是否存在经营假兽药的违法行为。
7.兽药使用的一般规则是什么
禁止使用未取得产品批准文号的兽药,禁止在饲料及饲料产品中添加未经农业部批准的药物伺料添加剂及兽药品种。
有休药期规定的兽药,用于食用动物时,饲养者应向动物收购者或屠宰者提供准确真实的用药记录;购买者或屠宰者应确保动物及产品在用药期、休药期不被用于食品消费。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兽药,禁止将人药用于动物,禁止养殖者(场)直接使用原料药。
慎用的兽药主要有:抗生素类药,如硫酸庆大霉素;作用于神经系统、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等拟肾上腺素药、抗胆碱药、平喘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和解热镇痛药物。
8.哪些兽药不准使用
以下兽药不准使用(1)呋喃唑酮(痢特灵)连续长期应用,能引起出血综合 症。
在鸡肝、猪肝、鸡肉中有残留,其潜在危害是诱发基因变异 和致癌。(2)磺胺类长期应用能造成蓄积中毒,其残留能破坏人造血系统,造成溶血性贫血症、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等。
(1)喹乙醇一种基因毒剂,生殖腺诱变剂,有致突变、致 畸和致癌性。(2)氯霉素(3)土霉素(4)米赤霉醇、己烯雌酚、复方泰乐菌素、类固醇类激素 (性激素、促性激素、同化激素)、催眠镇静药(安定、安眠酮、氟派酮)、肾上腺素能药(异丙肾上腺素、多巴胺、肾上腺激动 剂盐酸克伦特罗)、毒鼠强、氟乙酰胺类、氨丙啉、硝基化合物 (硝基酚钠)、甲基睾酮、丙酸睾酮、苯丙酸诺龙、苯甲酸雌二醇 及其盐、酯及制剂、氯丙嗉、地西泮及其盐、酯及制剂、阿伏霉 素、乙酰水杨酸、氢氧化铝、双甲脒、安普霉素、阿托品、甲基 吡啶磷、甜菜碱。
9.兽药生产企业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为保证《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监督实施,特制定《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规范》和《细则》是兽药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兽药的生产管理(兽用生物制品除外)。
第二章 人 员 第四条 兽药生产企业必须配备一定数量与生产的兽药品种相适应的、具有药学及相关专业知识、生产经验、熟悉国家兽药管理法规及有一定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负责企业生产和质量的各级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兽药生产企业的厂长、经理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兽药生产、管理相应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必须实际从事兽药生产或管理五年以上、熟悉兽药生产技术。
兽药生产企业的厂长、经理,必须按《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对《规范》的实施和产品质量负全部责任。 第六条 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主管药师、兽医师或其他与兽药生产有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兽药生产或检验工作五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生产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由非在编人员担任。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由其他部门负责人兼任。
第七条 质量管理部门检验人员必须具备与兽药生产有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接受省兽药监察所组织兽药检验技术专门培训。所有检验人员须经省级兽药监察所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后方能上岗。
每五年再培训一次。质量检验人员应相对稳定,若更换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征得省级兽药监察所同意。
第八条 直接从事生产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受过与本职工作要求相适应的专业培训。从事生产辅助工作人员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九条 其他专业技术工人必须受过专业培训,并经国家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书。 第十条 生产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从事生产、检验工作的技术人员总数不得少于全厂职工总数的5%,最少不得少于10人。
第十一条 生产企业必须对各类人员按《规范》原则和各自职责要求进行《规范》的培训教育。《规范》培训教育方案应根据不同对象的要求分别制定。
培训教育工作要制度化、规模化,每年至少组织培训考核一次。个人培训记录要归档保存。
第三章 厂 房 第十二条 生产厂应设置在适宜的环境中。生产区周围不得有影响兽药生产和产品质量的污染源,场地、空气、水质应符合兽药生产的要求。
第十三条 厂区应按行政、生活、生产、辅助等系统划区布局。生产区应与其他区域分开。
生产区内的能源、动力应有单独的房间,由专人管理。 第十四条 生产区内及其周围应无露土地面。
生产区内应路面平整清洁,不起尘;无积水,无蚊蝇滋生地。废弃物和垃圾不得堆放于生产区内。
第十五条 厂房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所要求的洁净级别进行合理布局。同一厂房和邻近厂房进行的各项生产操作不得相互妨碍。
厂房应能防止昆虫、鸟类、鼠类等动物的进入。 第十六条 生产厂房的内表面(天花板、墙壁及地面)应平整光滑、无缝隙,不脱落、散发或吸附尘粒,并易于清洁或消毒。
洁净厂房的内壁与天花板、地面的交界处宜成弧形。 第十七条 生产厂房内要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安置设备、物料,进行生产操作;用于存放中间产品、待包装品的贮存间应与生产要求相适应。
第十八条 洁净厂房内的输送管道及水电、工艺管线均应暗装(如设在技术夹层内),照明设备应避免形成积尘和不易清洁的部位。 第十九条 生产厂房内的照度一般不应低于200勒克斯;对照明度另有要求的生产部位可增加局部照明。
第二十条 厂房按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的要求划分为一般生产区和洁净厂房(区),洁净厂房(区)按要求划分洁净级别。洁净厂房(区)内空气的尘粒数和活微生物数应符合规定,测定结果应予记录。
第二十一条 一般生产区无洁净级别规定,小容量注射剂的割瓶、灭菌、灯检、包装、散剂、预混剂、消毒药、外用杀虫药的生产以及参观走廊等可设置在一般生产区。 第二十二条 粉针剂的分装、压塞,不可灭菌的小容量注射剂的配液(灌封前不经无菌过滤)、过滤、灌封,应在10000级环境下的100级区域或100级环境内进行。
第二十三条 不可灭菌的小容量注射剂(灌封前经无菌过滤)的配液灌封,可灭菌的小容量注射剂灌封,大输液灌封、压塞等应在10000级环境或第二十一条的环境中进行。 第二十四条 粉针及水针的洗瓶,封口后灭菌水针的配液等应在100000级环境里进行。
第二十五条 片剂或其他口服固体制剂及非无菌原料药的精制、烘干、包装等工序应在大于10万级的洁净环境中进行,对产生粉尘的工序应安装有效的除尘装置,含尘空气经处理后排放。 第二十六条 洁净厂房应密闭。
窗户、天花板及进入室内的管线、风口、灯罩等与墙壁或天花板的连接部位均应严密。洁净级别不同的厂房应保持大于或等于4.9帕的压差,并应有指示压差的装置。
洁净级别要求高的厂房对相邻的洁净级别低的厂房呈相对正压。 第二十七条 洁净厂房的温度和湿度应与其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并适宜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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