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养殖技术指导(畜牧养殖技术指导意见)
1. 畜牧养殖技术指导意见
属于违建。因为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未经审批或者超越批准的建设项目属于违法建设,而在2011年建造的养殖场若未经过规划审批或者规划审批并未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就属于违建。此外,随着环境污染和重视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违建问题日趋严重,需要加强管理和监管,遏制违建发展趋势。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违建问题,即便是建造时间过去多年,也应该及时处理。因为违建长期存在会对城市规划造成破坏,对周围的居民会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也会产生安全隐患。
2. 畜牧养殖规范
(一)养殖场规模。养猪场:饲养基础母猪100头以上或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奶牛养殖场:存栏奶牛100头以上。肉牛养殖场:饲养繁殖母牛100头以上或年出栏肉牛200头以上。肉羊养殖场:饲养繁殖母羊20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羊500只以上。家禽养殖场:年存栏蛋鸡5000只以上或年出栏肉鸡10000只以上。家兔养殖场:饲养家兔1000只以上。
(二)养殖小区规模。养殖小区占地面积、入驻农户数量、养殖规模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川塬区在10亩以上,山区在5亩以上。以入驻农户计算,每个养殖小区不少于5户。以养殖数量计算,各畜种最低饲养规模为:养羊小区:饲养繁殖母羊300-500只,或年出栏肉羊1000-1500只。养牛小区:饲养繁殖肉牛(奶牛)100-150头,或年出栏肉牛300-500头。养猪小区:饲养基础母猪200-300头,或年育肥出栏瘦肉型猪(包括提供种猪)1500-3000头。养鸡小区:饲养蛋鸡1-2万只,或年出栏肉鸡3-5万只。
河西5市及中东部土地面积较广的地区,饲养规模应在上限以上,其他地区饲养规模应不低于下限。
3. 畜牧养殖技术指导服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畜牧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畜牧局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县涉牧财税、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的制定。
二、拟订全县有关畜牧、兽医、兽药、饲料等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畜禽饲养、种畜禽生产、饲料、兽药、牧草种子、畜牧兽医器械、畜产品质量安全等地方标准,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三、负责畜禽养殖、种畜禽、兽医、兽药、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等监督管理;负责饲草饲料资源的开发及草地建设、保护和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县畜牧业生产,引导畜牧业结构调整、区域布局和优质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指导畜牧业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负责全县种畜禽场的资格审查和种畜禽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地方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开发,推广畜禽新品种;培育、保护和发展畜产品品牌;参与扶持全县畜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提出项目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五、负责制定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六、负责全县动物防疫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动物防疫检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拟订动物防疫、检疫等地方性政策并组织落实;负责种畜禽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和发证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畜禽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检验;负责全县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工作。
七、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兽医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管理工作。
八、承担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指导生鲜乳收购站布局规划和建设,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九、承担畜牧业的监测分析、预警和有关统计工作,发布畜牧业经济信息。
十、组织制定全县畜牧业科技、教育、培训、技术推广规划;组织实施畜牧业技术研究、畜牧业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全县畜牧兽医科技推广队伍建设;负责畜牧业服务体系的建设管理;指导畜牧业环境保护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 畜牧养殖最新文件
有规定。但是只是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
《环保法》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定点屠宰企业等的选址、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畜禽养殖和屠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第十一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第十二条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管理目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商国务院农牧主管部门确定。
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应当包括:畜禽养殖产生的废弃物种类和数量,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方案和措施,废弃物的消纳和处理情况以及向环境直接排放的情况,最终可能对水体、土壤等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的影响以及控制和减少影响的方案和措施等。
第十三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自行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的,应当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应当采取科学的饲养方式和废弃物处理工艺等有效措施,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量和向环境的排放量
5. 畜牧养殖技术指导意见范文
内容参考:该教师已经在中级职称的资质上工作了五年以上。在教学与教育工作中,能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在“传帮带”活动中,能够指导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其徒弟在省市县教学比赛中取得良好成绩;该教师在中级任职资格五年之内,发表多篇论文,为教育教学工作积累了理论财富。
6. 畜牧业养殖规范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是指经过当地农业、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法人资格的奶牛、蛋鸡、养猪、肉鸡等养殖场,具有有一定的规模,指标是肉牛出栏大于或等于200头,蛋鸡存栏大于或等于20000羽,猪出栏大于或等于500头,奶牛存栏大于或等于100头,肉鸡出栏大于或等于50000羽。
国家也非常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
7. 畜牧养殖指导小郭
13亿中国人,有101名小伙伴在微博上明确晒出自己的梦想其实是做大熊猫饲养员。
在这101位怀揣大熊猫饲养员梦想的小伙伴中,台湾女歌手辛晓琪是最引人注目的。
“等以后不唱歌了,我就去动物园做大熊猫的饲养员。”7年前的8月4日辛晓琪曾在成都表示。
下边,熊猫村小编就为大家梳理一下这101个“世界上最稀有的梦想”。同时,幸福银行还将通过“全球招募第二季熊猫村守护使”公益活动,为有大熊猫饲养员梦想的滚滚迷们免费提供一次实现梦想的机会。
当大熊猫饲养员是种啥体验?100个梦想者告诉你!
001 团子哒:想当动物饲养员,去四川养大熊猫。
002 佚名:原来,我的梦想,是当一名熊猫饲养员。
003 时光机程小Simon:好想兼职当大熊猫饲养员。
004 白白白白玉莹:想去当饲养员,专门养大熊猫。
005 东京鹿少W:想当大熊猫饲养员,天天抱着他们。
006 江_阿九:我的志愿是当一名大熊猫饲养员 ~33
007 凌风冰翼:好想去当大熊猫饲养员啊啊啊嗷嗷嗷。
008 黎明降临之前_:做一个饲养熊猫的饲养员怎么样?
009 洋咩徉:就想静静地留下来当个大熊猫饲养员超萌。
010 佚名:时常会想,其实最理想的职业就是熊猫饲养员。
当大熊猫饲养员是种啥体验?100个梦想者告诉你!
011 yy亚里士缺德:我要去当大熊猫饲养员!!!!啊啊啊
012 我說的未來沒有你要的明天:我想成为一个大熊猫饲养员。
013 蟹壳咳咳:成都大熊猫基地在招大熊猫饲养员,我要去了。
014 佚名:看完这个(视频)后 我准备去应聘大熊猫饲养员了。
015 佚名:大熊猫饲养员要求请问大熊猫饲养员需要什么样的文凭?
016 佚名:喵喵,不对,熊猫怎么叫?曾经,我的梦想是去当熊猫饲养员。
017 佚名:我周围的人都鄙视我的梦想,但我真的好想去当熊猫饲养员。
018 佚名:我小时候很喜欢动物,梦想是当动物饲养员,最好养大熊猫。
019 伊勒洛伊:记得我小时候的第一个梦想,是想做一名大熊猫饲养员。
020 徐源小君君Sweety:积多少德来世可以做只大熊猫或者熊猫饲养员。
当大熊猫饲养员是种啥体验?100个梦想者告诉你!
021 Abby--zZ:饲养员大哥太幸福了,天天可以抱大熊猫,幸福感暴增。
022 谢青墨_:想当饲养员,想给小小熊猫小大熊猫小狮子小老虎喂奶奶
023 _鸡蛋灌饼不加肠:我有两个梦想,一是做大熊猫饲养员,二是进天猫。
024 欧尼酱别傲娇了:身边的朋友都整点副业~真好呀~我想当大熊猫饲养员。
025 我们不是说好做彼此断裂的那啥吗:啊……好想嫁给一个大熊猫饲养员!
026 沥青饼:我以后是去当海洋馆饲养员还是去喂大熊猫??都草鸡草鸡萌啊~
027 边大傻子:大熊猫忒萌了〜爱死了爱死了〜以后有机会真想做熊猫饲养员哇〜
028 村里有个lawyer叫小方:大熊猫为啥这么可爱?搞得我都想去当熊猫饲养员了。
029 学酥Hannah爱骑车:想做海洋馆饲养员的想法仅次于被抱大腿的大熊猫饲养员。
030 MonicaZhao晶晶:每次看到大熊猫跟饲养员的时候都好像去当大熊猫的饲养员啊!
当大熊猫饲养员是种啥体验?100个梦想者告诉你!
031 饭桶君心情有点复杂:嗷呜,去了西南难道不是可以就近争取大熊猫饲养员的职位。
032 樱紫亦:我的梦想要当一个熊猫饲养员,然后壮哥拍拍我的头说:“你就是个大熊猫”。
033 头顶西瓜浪又浪:想当年做梦都想做的职业其实是大熊猫饲养员。后来我成了个死洁癖。
034 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想去四川做一名大熊猫饲养员,每天抱着大熊猫,带着它们玩耍。
035 MIUI校园俱乐部:不考虑现实因素,你最想做的职业是神马?校园菌最想做大熊猫饲养员。
036 佚名:我是名滚滚粉丝,每天梦想着去四川,做萌神大熊猫饲养员,去给大熊猫做铲屎官。
037 誰不見我喊聲戀爺:我梦到软乎乎的熊猫幼崽了,好可爱啊。瞬间特想去做大熊猫饲养员。
038 Caviar馨:世界上最好的工作是大熊猫饲养员啦,看这一个个毛绒绒圆滚滚的真是亲死人啦。
039 Jiner66:我以后要是能当一个动物饲养员尤其是大熊猫饲养员,或者开一个狗场得多幸福啊!
040 韩文宝儿向前走不向后看:嗷~~好想找个大熊猫饲养员或者海豚驯兽师的活儿啊,哈哈~So cute~~
当大熊猫饲养员是种啥体验?100个梦想者告诉你!
041 喵澜_猫君圈名基本覆盖为柔然:我姐说。如果我想去做大熊猫饲养员,她现在就去联系需要什么手续。
042 Fiona_XIRU:好想成为大熊猫饲养员!天天和国宝一起生活,一定很开心(工作人员对大熊猫进行体检)。
043 喜独独:全世界也只有一个我!所以想要的生活类似于大熊猫,而我想要的老公类似于饲养员,而现实是……
044 花卷卷蔷:真是被大熊猫萌死了,好想去当饲养员,然后百度了条件,发现都不具备资格,我要抱你我要抱你。
045 甜心儿cat:其实我最想做的工作是大熊猫饲养员,可以看见刚出生的熊猫宝宝,看着它从丑小鸭变大白肥肥。
046 充电柠檬:梦到自己是饲养员,养很多年的大熊猫快死了,哭醒,知道是梦但控制不了情绪又躺着哭了会儿……
047 一只儿魔性的小胖猪:我想当熊猫饲养员!天天跟大熊猫小熊猫在一起,我不怕脏也不怕臭,大燕燕儿喜欢熊猫。
048 KK懒懒猫:其实我比较想做大熊猫或者大象的饲养员,或者做洒水车司机,空闲的时候可以看看书这种的,再等几年吧。
049 云燕000:记得小时候有个梦想,养只大熊猫能陪我玩就好了。现在这个梦想依然存在,只是能静静的做个饲养员就够了。
050 小郭师傅爱吐槽:熊猫太萌了!全程痴汉脸!请问成都大熊猫保护基地招聘饲养员吗?工资无所谓,管饭就行!(˶‾᷄ ⁻̫ ‾᷅˵)
当大熊猫饲养员是种啥体验?100个梦想者告诉你!
051 兔too2:以前有一个梦想,想做大熊猫饲养员(用这个把钟先生骗到了手),现在梦想实现了一半,我成为了大猫饲养员。
052 流年_小c:想当初如果做个宠物美容师、厨子、大熊猫饲养员之类的,就是那种靠手艺取胜的技术工种,一定特,别,帅。
053 单骑侍:想做份不用过多互动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的工作,比如声优、天文学家、考古人员、作家、大熊猫饲养员……
054 Lindsay向左走: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的大熊猫,整个人都萌化了,还记得当年饲养员的志向。来去匆匆,容我续个长假再。
055 菲妞的欧尼:看完《奇妙的朋友》好想当饲养员啊,养只猩猩,再养只白鲸,再养只大象,最好让我再养只大熊猫就圆满了。
056 哈尔滨校园:世界上最好的职业应该就是大熊猫饲养员了吧,每天就是看着大熊猫卖卖萌~~~有时候还能够被国宝“抱大腿”!
057 kisccc:理想的一天:白天八小时我是一名大熊猫饲养员,晚上变身酒吧歌手,只唱自己喜欢的歌。周六日做流浪猫狗的志愿者。
058 喜乐de乖羊羊:喂鱼时候惊喜的发现后院有一窝小猫,太可爱了*^o^*好吧,其实我有个梦想就是当个喂大熊猫的饲养员。~YAHOO~
059 咖啡屋13号:小鲜肉来啦~大家好,我是来自宣传部的张雅雯,爱熊猫,爱画画,想当大熊猫饲养员,然而物流专业的我却只能……
060 Louise张璐:这只叫路路的黑熊也太聪明了吧,果然叫Lulu的都很聪敏,被大熊猫暖到心融化❤看《奇妙的朋友》越来越想当饲养员啦。
当大熊猫饲养员是种啥体验?100个梦想者告诉你!
061 沚沚沚不要吃藕:如果这辈子能成为一个熊猫饲养员,正如一个路人阿姨所说“大概可以多活几年”,I'm at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
062 李美慧0606:45岁以后,如果我有足够的钱生存,我想去做一名大熊猫饲养员,真的好想亲手抱一抱小熊猫,胖嘟嘟的,太惹人稀罕了!
063 在每一个时候:各位认识的不认识的小盆友们,你们以后谁当了熊猫饲养员或者可以带我去抱抱大熊猫的,告诉我一声,我嫁给你哈哈哈哈。
064 娜写小日子:除了大熊猫饲养员,这也曾经是我小时候梦想的职业,不管在哪儿看到这样的场景,都会幸福的微笑,想象着那是忙碌的自己~
065 Peggy不思議:按照我在家肥胖的速度和黑眼圈加深的速度,我觉得我一定要嫁给卧龙大熊猫养殖基地的熊猫饲养员哥哥,他一定会欣赏我的。
066 橙啊噢程哟:这辈子要是当不了医生,就去应聘长颈鹿或者大熊猫饲养员,想想每天跟它们一起玩都觉得好有趣,前提是我爸爸没有打断我的腿。
067 海绵有脾气:刚刚炸毛说等我有钱有权有势的时候,就玩去摸摸摸摸大熊猫!!!刘tori说,韩丹不用那样的,你可以去做饲养员。真是不错的选择!
068 娜样爱萝卜的雪雪:为什么不去成都、我想看萌的要shi的大熊猫的啊 我的终身梦想是当大熊猫饲养员的啊除了大熊猫还有很多小吃的啊为什么?!!!
069 汤池晓晓:最初的最初,我不是想成为一名大熊猫饲养员吗?但是真是不行,四川离东北老家真的太远了……(你以前想从事什么职业?因为什么没有实现?)
070 后丹世界:和帅帅去看大熊猫,他不停的说,下辈子一定要做大熊猫……而我最好投胎去做饲养员,一辈子伺候他。有时候觉得,这孩子想什么都如此的天真……
当大熊猫饲养员是种啥体验?100个梦想者告诉你!
071 于小越:电视里放到大熊猫,我说我也好想当熊猫饲养员啊。老豆说这工作绝对不适合我,熊猫是吃竹子的,我都没办法偷吃它的食物。嗯,果然是公证过的亲爹。
072 兔兔啊兔兔吖:哎呦大熊猫太可爱了,抱大腿啊,哎呦……好像成为大熊猫饲养员,每天都可以和他们在一起玩,高兴了还可以抱在一起毛绒绒……想想都觉得幸福啊!
073 靓能不能飞:做梦梦见养了两只熊猫,好怕它们被人偷抱走,好想辞职当饲养员,可是没办法,最后把小熊猫涂成了狗,大熊猫看小熊猫变成了狗,拿竹条抽了它一顿!
074 钱明Chris:一颗流淌善意与温柔的心,在此刻许下真诚轻柔的愿望,希望有与一位佳人育有一个美丽可爱的女儿,放下羁绊去四川大熊猫研究基地给熊猫宝宝做饲养员。
075 南山之北-印象:闲着没事,往四川卧龙大熊猫保护基地投了份简历……感觉自己这水平只能干干大熊猫饲养员了,人家还畜牧业、兽医专业优先……我只能说我精神顽强了。
076 容与mio:(´・ω・`)今天吃饭的时候和妹子讨论以后想当大熊猫饲养员,被告知都是兽医不招文科生(°ー°〃)我昨天刚确定的人生理想,就这么还没开始就结束了( ˙-˙ )
077 请叫我LOLI姐_霄:哎呀看到大熊猫饲养员的招聘广告,心动,可是“动物科学、动物医学、野生动物保护等相关专业毕业”……算了,还是乖乖上成都掏钱买门票去当游客吧。
078 Pinnende:在身不如死的时候就想被治愈下,看着蠢萌蠢萌的东西感觉好像自己不是那么没脑子了。好想养只胖达。在线提问,怎么样才能成为大熊猫饲养员?很急,球(求)速回。
079 丛玥:每天晚上睡前看纪录频道的《人与自然》已经成为一种习惯,特别治愈系,大自然很神奇,动物很可爱。如果不做现在的工作,我想去当动物饲养员,大熊猫、猎豹、老虎、黑猩猩。
080 沙莎士比亚:如果有可能,这辈子,就想去动物园里当个大熊猫饲养员,每天和一群胖墩墩的肉球球在一起,叫它们的每一个的名字,照顾它们,逗它们玩,被它们抱大腿,想想都觉得很有爱……
当大熊猫饲养员是种啥体验?100个梦想者告诉你!
081 果小熙emily:当一名大熊猫饲养员这原本是我中学之前梦寐以求得一梦想!昨晚居然让我在梦里过了一把瘾(这是醒来后唯一早上没忘还记到现在沉寂在其中美滋滋得一个梦)看来偶尔得跟周公约个会!
082 乐悠悠怀玉:我想做海豚训练员~大熊猫饲养员~大象培训师~我喜欢各种让人温暖的小动物~晚安啦~我的马戏团~我的动物园~我们梦里见~如果可以~我希望它可以慢慢的变成现实哦~老师也可以做园长的嘛!
083 打开幸福的_盒子:再次来到熊猫基地,最开心的是看到了这只未满月的小熊猫梦梦,好想陪着她一天天长大,旁边八九岁大的小朋友也想当大熊猫饲养员,我们约定先从熊猫基地的志愿者做起。我会再来再来再来~
084 _好哥哥_:本仙女不会p图!分享一个大熊猫界的真大哥!顺便表达一下对小小的滚滚们的喜爱啊啊啊啊啊啊太可爱了,啊啊啊啊啊啊想抱起来就跑,啊啊啊啊啊啊现在学动物啥的做饲养员还来得及吗?啊啊啊啊啊啊
085 我爱金东东:梦见自己白天是大熊猫饲养员,晚上还去摄影棚自学抠像技术,结果学了没几天大熊猫就得重病了。感觉自己失职,看着动好手术的它又惊又怕,然后作协领导孙甘露老师来看望大熊猫,我当场痛哭流涕。
086 午餐肉和苏烙丝的童童童小姐:用了一晚孕妇枕才发现啊还是胖老公的人肉垫子更舒服,看着肚脐眼从一个洞变成了一条缝,才发现啊童童你真的长得好快!去了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才想起原来人生梦想是当动物饲养员的……
087 玫瑰牛奶太妃糖:今天写作文,老师说你们不要总在作文里用“遵从本心”这种莫名其妙自己也说不清的概念,点同学起来问什么叫“本心”。结果有个同学说是最初想做的事情,我掐指一算,我的本心大概是大熊猫饲养员噜。
088 少年控kkkkk:深深被大熊猫圈粉,激萌,什么宠物能跟大熊猫比呀,大熊猫幼仔太治愈啦,饲养员真的不是幸福一点点,好羡慕饲养员啊宝宝要是能去当大熊猫饲养员,上海啊、野心啊、证书啊全部都可以抛弃啊,求组织收容。
089 我果汁分你一半吖要不要:小时候梦想从饲养员到现在去看看大熊猫也好分享@热爱生活的小蘑菇 的美拍“#萌萌的熊猫和萌萌的饲养员#不能更萌了!!!饲养员温柔地叫醒在树上的睡觉的熊猫~还哄着抱抱~扛回窝~萌死了~!
090 小娜娜最近亚历山大:我的理想最近改了,我想当一名大熊猫饲养员!!!论文没有题目,天天做噩梦,身体出现不正常反应,黑色的研三啊,真是太虐心!!!我的理想是当一名大熊猫饲养员,天天和小动物打打闹闹,无忧无虑~
当大熊猫饲养员是种啥体验?100个梦想者告诉你!
091 沈容溪要改名叫石头要内心强大:心情不好的时候特别想摸动物,想要一整个动物园……绵羊、梅花鹿、斑马、长颈鹿、企鹅、鹦鹉、北极熊、小黑熊、大熊猫、豹子、老虎、鳄鱼、蛇、青蛙、鲨鱼、水母、灯笼鱼……嗯,想做饲养员。
092 空里流霜不觉飞飞飞:深深拜倒在折耳的毛裙下,从此以后英短美短都是浮云……我要什么时候才能养猫还有金毛萨摩阿拉斯加,顿时觉得我也是选错了人生方向好吗!!当什么翻译!!我明明就适合开一家宠物商店或者去考大熊猫饲养员。
093 并木道秋风忘我:小时候想做旅行者、美食家、大熊猫饲养员、福利院院长、科学家、心理医生,以后可能会从事的工作也只有可能和医生擦边。但愿不在挥霍健康的基础上,赚到足够多的钱,去旅行,去吃美食,见想见的人,始终不在身上承载太多的负能量。
094 二吉哟:那时候我才小学,第一次去那么大的城市去那么大的动物园。可是尼玛那天大城市竟然下雨,大熊猫娇气的都没出来。印象中都是雨水打在斑马粑粑上的臭味。那时候站在雨里的我就励志,将来一定要当一个大熊猫饲养员,想怎么嚯嚯它们就怎么嚯嚯。
095 青桔小姐:晒礼物啦!晒礼物啦!书,海盗船长和猫头鹰爱拍得保护套是姐姐送的!@木柬楝 感谢感谢!大熊猫和小熊猫是花花的小心意,他始终记得我的理想是要当一名大熊猫饲养员!还有资深男闺蜜老张送上巧克力一盒。虽说没有什么贵重的东西,满满的都是爱呀!(捂脸害羞)
096 王小忱忱忱:犹记得2008年春天,跟我妈说毕业我要去成都大熊猫保护中心当饲养员时她的表情.为了说服她我苦思冥想了一火车皮理由,结果她同意了,我考研了。时隔多年来到当初向往的地方,虽然心情不再相同,但憧憬犹在。我想,真正热爱的东西,不会因为时间地点的转移发生任何改变,它永远在。
097 扬小阳:从熊猫基地回来了,再一次奉劝各位,到成都一定要看熊猫,基地内除了天鹅湖、熊猫别墅和供游客走的路外,其余部分全部被竹林和绿树环绕,环境好的一塌糊涂,孔雀就那么自由自在的在你面前走过,难怪@七玙七璠 同学会说,如果以后不想工作,就来这里当个大熊猫饲养员。(吐血推荐~~~)
098 宋拽拽:终于把忍了很久没看的暗恋桃花源一口气看完了。关于寻找爱的两个根本不相容的故事纠结在了一起。寻找那么一个桃花源,寻找自己的内心。我的桃花源应该是大熊猫饲养员、甜点师傅、话剧导演,又或者是试吃员或者试睡员,而不是像现在一样的是一个行尸走肉形容枯槁般的学生。听一曲林海,晚安吧。
099 Hi络腮胡:还记得小时候的梦想,当时老师留了一篇作文,关于梦想。当时我写道,20年后的我身穿一身蓝色运动衣,脚踩白色旅游鞋行走在深山老林中……那时候读给我爸妈听全家大笑。等再大一点了,我对我妈说,我就想当一个饲养员,给大熊猫喂喂食,扫扫大便……当时我妈很是生气,说道“你要去干那个我们就不要你了!”
8. 畜牧养殖实施方案
一是优化产业布局: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根据资源特点和生产现状,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种养互促,绿色高效”的原则,调整优化畜禽产业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推进产业向优势产区集中,以生猪、肉鸡养殖为抓手,按照“品种优良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的要求,打造一批生猪、肉鸡养殖标杆企业和示范场,引领带动全区畜禽规模化饲养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是延伸畜牧产业链,做大做强畜产品品牌:依托品牌,引导发展林下生态养鸡,鼓励开辟精深加工业务,扩大冷链配送服务范围,加快畜禽产品“两品一标”认证,提高产品市场知名度,增强产业竞争力。
三是探索畜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模式:淘汰落后产能,转变畜牧业增长方式,加快畜牧业新旧动能转换的步伐。科学布局,高标准谋划,打造一批种养综合利用的良性循环示范片。推行“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开展组织化生产,提升养殖场抗风险能力。建立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社会化服务平台。
四是引导建立务实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组建“一协会两公司”,即“畜禽行业协会”、“农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和“畜禽养殖服务有限公司”。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及畜禽服务机构三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构建畜禽行业之间相互沟通、交流、研讨、合作平台,积极组织畜禽行业之间标准化管理与发展畜产品安全的专业知识学习和培训,不断推进畜禽行业标准化建设。
9. 畜牧养殖技术指导意见和建议
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畜禽屠宰管理,保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畜禽屠宰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畜禽,是指猪、牛、羊、鸡。
本条例所称畜禽产品,是指畜禽屠宰后未经加工的肉、脂、脏器、血液、骨、头、蹄、皮。
第三条 国家实行畜禽定点屠宰制度。
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畜禽屠宰活动,但农村地区不以销售为目的、仅供家庭成员食用的自宰自食行为除外。
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畜禽产品的小型畜禽定点屠宰场点,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屠宰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畜禽屠宰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畜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第五条 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畜禽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屠宰活动的监督执法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畜禽屠宰活动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国家根据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规模、生产和技术条件以及质量安全管理状况,推行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引导、扶持畜禽定点屠宰厂(场)改善生产和技术条件,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制定。
第七条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点)应当对畜禽屠宰活动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负责,是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应当符合良好生产管理规范,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建立畜禽收购、屠宰、加工、贮存、运输等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第九条 国家支持畜禽定点屠宰厂(场)技术创新,促进机械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信息化发展。
国家鼓励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实行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
第十条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可以依法自愿成立行业协会,为成员提供信息、技术、培训等服务,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维护成员和行业利益。
第十一条 对在畜禽屠宰管理和屠宰技术研究、推广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立
第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依法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三)有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检验室以及畜禽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
(五)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符合岗位要求的屠宰技术人员;
(六)有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经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兽医食品卫生检验员;
(七)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和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
(八)具备病害畜禽及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
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条件应当与屠宰规模相适应。
第十四条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设置规划,组织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经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意见后,确定并颁发畜禽定点屠宰证书和畜禽定点屠宰标志牌。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其确定的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五条 小型畜禽定点屠宰场点应当具备与其屠宰规模、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要求相适应的条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小型畜禽定点屠宰场点进行综合治理,加强服务和统一规划,改善生产经营环境,鼓励和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
第十六条 畜禽定点屠宰证书应当载明屠宰厂(场)名称、地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事项。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变更屠宰厂(场)地点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重新申请畜禽定点屠宰证书;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当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七条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将畜禽定点屠宰标志牌悬挂于厂区的显著位置。
畜禽定点屠宰证书和畜禽定点屠宰标志牌不得出租、出借、转让、伪造或者变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违法取得的畜禽定点屠宰证书和畜禽定点屠宰标志牌。
第三章 畜禽屠宰
第十八条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应当按照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制定的畜禽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
第十九条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畜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畜禽屠宰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
鼓励畜禽定点屠宰厂(场)采用符合动物福利要求的屠宰方式。
第二十条 进入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屠宰的畜禽应当附有动物检疫证明,并佩带畜禽标识。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畜禽进厂查验登记制度,查验动物检疫证明、畜禽标识,并按照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如实记录查验结果。
第二十一条 禁止屠宰下列畜禽:
(一)未附有动物检疫证明、佩戴畜禽标识的;
(二)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
(三)使用有休药期规定的兽药,未提供准确、真实的用药记录的;
(四)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五)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六)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
(七)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
(八)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
第二十二条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畜禽、畜禽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未经定点从事畜禽屠宰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畜禽屠宰场所或者畜禽产品贮存设施,不得为对畜禽、畜禽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场所。
第二十三条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对未能及时销售或者及时出厂(场)的畜禽产品,应当采取冷冻或者冷藏等必要措施予以贮存。
第二十四条 国家鼓励畜禽骨、血及脏器等副产品的综合利用。
第二十五条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病害畜禽及畜禽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的费用和损失,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由国家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第二十六条 国家建立畜禽屠宰统计监测制度。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应当按照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报送畜禽收购、屠宰、销售等相关信息。
第四章 兽医食品卫生检验
第二十七条 国家实行畜禽屠宰兽医食品卫生检验制度,对屠宰畜禽产品的肉品品质、动物疫病状况、有毒有害物质等进行检验。
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屠宰畜禽及其产品的兽医食品卫生状况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调整兽医食品卫生检验项目和检验规程。
第二十八条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驻的官方兽医的监督下,按照国家兽医食品卫生检验项目和检验规程,对屠宰畜禽实施兽医食品卫生检验,并如实记录兽医食品卫生检验过程和结果。经检验合格的,加盖兽医食品卫生检验合格验讫印章或者附具兽医食品卫生检验合格标志;检验不合格的,按照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
小型畜禽定点屠宰场点可以委托兽医食品卫生检验员具体实施兽医食品卫生检验。
第二十九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应当结合日常监管、抽样监测,查验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兽医食品卫生检验记录,必要时采取采样、抽检或者复检等措施,对兽医食品卫生检验过程和结果予以确认。确认合格的,出具兽医食品卫生检验证书;确认不合格的,监督畜禽定点屠宰厂(场)按照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 畜禽产品未经兽医食品卫生检验、经兽医食品卫生检验未经确认或者经检验确认不合格的,不得出厂(场)。
第三十一条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如实记录其屠宰的畜禽来源、畜禽产品流向、兽医食品卫生检验和无害化处理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鼓励畜禽定点屠宰厂(场)采用信息技术,建立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
第三十二条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发现其畜禽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通知销售者和消费者,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畜禽产品,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对召回的畜禽产品应当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防止该畜禽产品再次流入市场。
第三十三条 从事畜禽产品销售、肉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伙食单位销售、使用的畜禽产品,应当经兽医食品卫生检验合格。
第三十四条 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限制外地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经兽医食品卫生检验合格的畜禽产品进入本地市场。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根据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不同规模畜禽定点屠宰厂(场)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确定畜禽屠宰监督管理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
第三十六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对畜禽定点屠宰厂(场)是否符合畜禽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公布检查结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屠宰环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年度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七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畜禽屠宰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畜禽屠宰等有关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
(三)查阅、复制有关记录、票据以及其他资料;
(四)对畜禽、畜禽产品按照规定采样、留验、抽检;
(五)对监督抽检过程中发现的含有或者疑似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畜禽、畜禽产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六)对与违法畜禽屠宰活动有关的场所、设施、畜禽、畜禽产品以及屠宰工具和设备进行查封、扣押和处理。
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三十八条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的畜禽屠宰情况和兽医食品卫生检验制度执行情况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第三十九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畜禽定点屠宰厂(场)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收回并注销畜禽定点屠宰证书。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连续停业两年以上的,或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畜禽屠宰情况和兽医食品卫生检验制度执行情况的,由发证机关收回、注销畜禽定点屠宰证书。
第四十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发现畜禽屠宰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在侦办畜禽屠宰案件过程中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移送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公安机关在侦办畜禽屠宰案件过程中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给予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 未经定点从事畜禽屠宰活动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没收畜禽、畜禽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畜禽、畜禽产品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使用违法获取的畜禽定点屠宰证书和畜禽定点屠宰标志牌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出租、出借、转让、伪造或者变造畜禽定点屠宰证书和畜禽定点屠宰标志牌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出租、出借、转让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吊销其畜禽定点屠宰证书。
第四十三条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屠宰畜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的;
(二)未如实记录其屠宰的畜禽来源和畜禽产品流向的;
(三)未执行兽医食品卫生检验制度的;
(四)对经兽医食品卫生检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如实记录处理情况的;
(五)未按规定报告畜禽收购、屠宰、销售等相关信息的。
第四十四条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未经兽医食品卫生检验、经兽医食品卫生检验未经确认或者经检验确认不合格的畜禽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畜禽产品和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畜禽定点屠宰证书。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屠宰畜禽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没收畜禽、畜禽产品以及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畜禽定点屠宰证书。
第四十六条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对畜禽、畜禽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没收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畜禽产品、注水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畜禽定点屠宰证书。
第四十七条 为未经定点违法从事畜禽屠宰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畜禽屠宰场所或者畜禽产品贮存设施,或者为对畜禽、畜禽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场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发现其畜禽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没有采取停止生产、召回措施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召回产品,停止生产,处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畜禽定点屠宰证书。
第四十九条 从事畜禽产品经营、贮存、肉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伙食单位,经营、贮存、使用未经兽医食品卫生检验、经兽医食品卫生检验未经确认或者经检验确认不合格的畜禽产品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据职责,没收尚未销售、使用的相关畜禽产品以及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照)机关吊销有关证照。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被吊销畜禽定点屠宰证书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畜禽屠宰活动;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畜禽屠宰活动。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规定的货值金额按照同类检验合格的畜禽、畜禽产品的市场价格计算。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参照本条例规定,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其他畜禽的屠宰管理办法。
第五十四条 从事清真畜禽屠宰活动的,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清真食品管理的规定和少数民族食用清真食品的习俗。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施行前设立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在两年内达到本条例规定的条件。逾期未达到规定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予以取缔。
牛、羊、鸡定点屠宰的具体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确定。
第五十六条 畜禽定点屠宰证书、畜禽定点屠宰标志牌、兽医食品卫生检验证书以及兽医食品卫生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兽医食品卫生检验合格标志的式样,由国务院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10. 畜牧养殖技术指导意见怎么写
税法中陆养殖是指在内陆水域进行的各种水生动物的养殖。
包括:内陆水域的鱼、虾、蟹、贝类等水生动物的养殖;水产养殖场对各种内陆水域的水生动物幼苗的繁殖。
补贴标准:
2016年年初,农业部提出了关于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与规模种植一样,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将获大力支持。
多个省区也在8月份左右密集发布出台了各地的《2016年畜禽标准化养殖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其中,河北省规模肉羊场每个场补助资金为25万元-50万元,其他地区养殖场也都可申请30万元左右不等的补贴。
11. 畜牧业养殖技术
一是强化宣传,提升参保率。我区政策性畜牧业保险补贴品种主要包括能繁母猪、育肥猪和奶牛,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中心支公司承保,通过宣讲、入户宣传、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加强舆论宣传,使养殖场户全面了解保险政策,引导养殖户自愿投保,使我区生猪养殖保险确保参保率从2017年的不足50%提高到目前的90%以上,使更多养殖户得到了实惠。
二是强化职责,发挥好职能作用。坚持按照“政府引导、财政支持、市场运作、部门配合、协同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畜牧部门职能作用,强对畜牧业保险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保费补贴资金安全运行,严禁以虚假承保套取财政保费补贴,严格理赔程序,做到应赔尽赔,严明理赔纪律,杜绝骗保赖赔,确保畜牧业政策保险工作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发挥好政策扶持的作用。
三是强化服务,理赔到位。建立了保险理赔和病死畜禽无害化联动机制,实现信息数据共享,简化理赔流程,缩短理赔时限,让养殖户最短时间内获得赔付。2018年全年完成对母猪102头、育肥猪5616头、奶牛8头的赔付,总计赔付616465元;截止目前2019年完成对母猪143头、育肥猪6393头、奶牛1头的赔付,总计赔付656440元。理赔金及时足额赔付,最大限度降低了养殖户损失,并进一步提高了养殖户参保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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