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疏菜种植需要什么证件
无公害申请程序和办法
获得无公害蔬菜标志使用权的产品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生产基地必须符合《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质量标准》;
2.蔬菜的生产、加工、包装、储运过程必须符合《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3.蔬菜的质量必须符合《无公害蔬菜质量标准》;
4.无公害蔬菜必须经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办公室委托的检测机构检验认定。
凡具备无公害蔬菜生产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均可向当地区县无公害蔬菜管理办公室申请无公害蔬菜生产许可证书和标志,并提交下列材料:
1.无公害蔬菜生产申请书;
2.申请单位或个人及生产情况调查表;
3.有产品商标的,提交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4.无公害蔬菜管理办公室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县区无公害蔬菜管理办公室负责当地无公害蔬菜的申请受理,在接受申请后,应派至少两名专职人员对申报产品生产基地(环境状况、生产情况等)进行考察,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审查符合基本条件的,连同有关申报材料报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办公室。
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县区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委托检测机构对申报单位或个人的生产基地生态环境和申报产品按无公害蔬菜的有关标准进行质量监测,监测结果符合无公害蔬菜有关规定的,上报市无公害蔬菜领导小组进行终审。
审查不合格的,一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终审合格者,由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办公室颁发《无公害蔬菜标志使用证书》,并向社会公告,同时由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办公室通知申报单位或个人,并与申报单位或个人签定《无公害蔬菜标志使用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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