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农业,主营种植蔬菜,有减免文书,还需办理纳税申报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2012年起免征
你可以向你提供蔬菜配送服务的那家酒店,说明2012年起,国家开始对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让他们在开具发票时,免收你的3%的增值税税金,如果酒店不同意,可以向当地的国税局和工商局投诉反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通知称,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
通知还称,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属于免征范围。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免征范围。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
通知明确,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小规模农业种植业免掉的增值税需要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吗?按什么税率计算呢?
不需要。免征的增值税税率在数字上是零。
小规模农业种植业是国家政策予以免征的,从源头上就不涉及增值税的计算和缴纳,核算上就确认正常的收入就可以,不需要再对免征的增值税确认营业外收入。
也可以反向思考一下:如果确认营业外收入了,那营业外收入的对方科目是什么呢?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或者是应交增值税的冲减?
按政策免征的税款,就是应交税款为零,不是先缴纳再退回,所以不涉及实际上的收款或者计入应收;同样,既然是免予征收,则也不应该去计提应交增值税,也更谈不上冲减应交增值税(免除负债而计入营业外收入)。
蔬菜批发全国免税吗
财政部网站发布 《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称从今年1月1日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目前有免除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免除的只是增值税和以增值税为计算依据的税种,所以所得税和印花税应该还是要交的
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范围
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范围如下: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3、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纳税人既销售蔬菜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税免税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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