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6层高带电梯,买顶楼送上面的楼顶院子,这样的房子可以买吗?
针对这种情况,我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仅供参考:
有几点好处如下;
1、6层花园洋房,这个已经表明这样的小区定位,所以很多设施配套都会跟得上;
2、顶层露台,好处自不必说,可以打理成自己的私家花园,种菜、养花、养宠物,夏天吃个烧烤,冬天晒个太阳,春秋季节喝个茶,这才是生活;
3、在露台那里合适位置搭建一个阳光房,在高房价的今天,这也很划算,增加了室内使用面积;
4、我认为最主要的一点,就是生活,在顶楼如果有足够的空间,你可以完成很多自己的设想,而且隐私性较好,不担心其他,因为露台下方是我们自己的房间,也不会对其他邻居生活产生影响;
当然,除了好处也会有好多人说的坏处,我们列举一下,看看有没有办法避免;
1、产权,很显然楼顶露台是没有产权的,但是很多小区在销售时把其打包一起出售,这种情况,小区初期规划有的,即使没有产权,但是后期没有太过于较真的业主,基本上也不会有什么影响,毕竟不是你一户,而且他们也知道你多花了钱,一般顶层赠送露台只能从自家进入的话基本上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但是题主说的这个需要稍微注意一下,因为你这个是室外独立楼梯;如果赠送的楼顶三分之一的房间跟6楼想通,后期到时候可以考虑改造一下,改造成独立空间,这样的便捷性以及内心的安全感会大大提升,这个就要看后期物业是否允许了;
2、防水、隔热,一般顶楼都怕漏水,很多买顶楼的客户,如果说把顶楼露台都赠送给他们,我相信漏水的问题他们很积极的解决(除非结构问题他们解决不了),因为你要在顶楼搭建你的花园,阳光房之类的,很显然防水,隔热都会重做一遍,而且会很认真;
至于其他的不好之处估计买其他楼层也会遇到,在能够明确一些问题的情况下,价格不是贵太多的话,个人建议是很适合生活的。
农民的菜地都在宅基地外面,属于违规用地吗?
农民的菜地是在责任制之前由当时的生产队从集体的土地中抽出很少的一块,然后按当时的人头划分到各家各户作为菜地,也称自留地,在文化大革命时期,这一点自留地,农民家养的几只鸡,圈养的一头猪,都叫对资本主义全面专政下的资本主义尾巴,随时都有被割掉的可能。至于提到菜地在宅基地外面,菜地与宅基地本来就不是一回事嘛。
菜地和宅基地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用地类型,菜地种在宅基地外本身就是合法的。
我国土地分三大类,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农用地包括耕地,菜地是耕地利用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农业生产活动;宅基地是建设用地的一种,两者隶属不同分类。
土地是经过村集体分配到户的,家家户户都有可以自主经营的土地。
在农村,只要不占用基本农田,在自己分配的土地上种菜都是合法的,不管是什么类型的用地,就算将建设用地复垦后种菜或者开荒种菜也是可以的。
但宅基地就不可以随意占地建设,只能在原来的基础上新建或改建。
种菜本身就是一种农业生产活动,只要不是占用公共基础设施用地,不影响公共活动,就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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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楼顶种菜栽花,对楼面会有损害吗?
做好防护(隔离层),那么就不会有损害。不过如果这楼不是你私人拥有,那么虽然你住在顶楼,屋顶种菜会有法律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第七十三条“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规定。 建筑区划内的屋顶属于业主共有,要改变公共用地的形态、用途,应由业主们共同来决定,单个业主无权擅自分配使用。没有得到全体业主的认可,在屋顶种菜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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