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报废管理办法? 报废农机回收资质办理流程?
一、农机报废管理办法?
一)报废旧机。机主自愿将达到报废条件的农牧业机械卖售给回收企业。回收企业应当核对机主信息,并向机主出具《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二)解体销毁。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等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应包括铭牌其他能体现农机身份的原始资料,保存期不少于 3 年。
(三)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和相关证照,到当地负责农机牌证管理机构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
(四)申请报废补贴。机主凭有效《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身份证件、户口本和惠农“一卡通”,农机管理部门服务窗口申请补贴
(五)兑现补贴。旗农牧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财政部门向符合要求的机主兑现补贴资金。
二、报废农机回收资质办理流程?
一、材料:
(1)拆解场地产权证明;
(2)拆解设备和消防设施清单;
(3)没有出售、维修已报废农业机械或者出售已报废发动机、车架、变速箱、前桥、后桥,拼装农业机械、收销赃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
(4)环保证明;
(5)农机维修人员、拆解人员专业资格证书;
(6)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认定申请书;
(7)自然人或法人身份证明。二、流程:
(1)提出认定申请;
(2)业务处室经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
(3)受理后依法进行核查;
(4)作出是否予以认定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三、农机报废补贴管理办法?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以“自愿报废、监督拆解、方便高效、促进更新”的原则,着力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报废旧机。机主自愿将达到报废条件的农牧业机械卖售给回收企业。回收企业应当核对机主信息,并向机主出具《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二)解体销毁。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等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应包括铭牌其他能体现农机身份的原始资料,保存期不少于 3 年。
(三)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和相关证照,到当地负责农机牌证管理机构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
(四)申请报废补贴。机主凭有效《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身份证件、户口本和惠农“一卡通”,农机管理部门服务窗口申请补贴。
(五)兑现补贴。旗农牧部门、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财政部门向符合要求的机主兑现补贴资金。
四、农机报废企业条件?
国家没有规定农机用品的使用期限,目前只有拖拉机有:不超过9年
而江苏省采取的方法是每年年检两次发现不达标就报废,
文件如下: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苏政办发〔2009〕123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江苏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试行。
二○○九年十一月六日
江苏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农业机械更新换代,提高农业机械技术水平和作业效率,降低作业能耗,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安全生产,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机械使用、维修、报废、回收以及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的领导,建立高能耗农业机械更新报废经济补偿制度,采取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扶持等措施,鼓励、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报废更新农业机械。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
第五条 农业机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报废:
(一)超过规定使用期限的;
(二)经过检查调整后,功率降低值大于出厂规定值15%的;
(三)经过检查调整后,燃油消耗率上升幅度高于出厂规定值20%的;
(四)严重损坏,经测定一次性修理费超过同类机型新购价50%,或者技术状态恶化,经修理、调整后仍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运行相关标准,影响安全使用的;
(五)经修理、调整后噪声、尾气排放仍然超过规定标准的;
(六)国家明令淘汰的。
第六条 已超过规定使用期限,但技术状况良好的农业机械,经检验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和《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1—16151.13)的,方可继续使用。
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对上述农业机械每年检验2次,每次检验有效期为6个月,检验合格的,予以签章注明;检验不合格的,可以复检一次。
第七条 实行注册登记和备案管理的农业机械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应当通知农业机械所有人。
农业机械所有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办理报废手续。
第八条 农业机械所有人应当将符合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交售给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企业。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企业应当登记报废农业机械所有人身份证明、农业机械种类、型号、牌号、发动机号码和车架号码等信息,并发给农业机械所有人全省统一式样的《报废农业机械回收证明》。
注册登记的农业机械所有人在交售报废农业机械后,向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交回农业机械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办理注销登记。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后,应当发给农业机械所有人《农业机械报废证明》。到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公告该农业机械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作废。
第九条 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对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农业机械不得办理变更、转移、抵押登记。
禁止已报废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从事农业生产或者上道路行驶。
第十条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企业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农民的原则确定。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企业应当经设区的市农业机械管理部门核准,并领取全省统一的《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认定书》。认定书有效期为3年。
第十一条 报废农业机械按照金属含量折算,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收购。
第十二条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企业应当在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监督下拆解报废农业机械,不得转卖或者维修报废的农业机械。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企业应当及时对发动机、车架、变速箱、前桥、后桥(简称“五大总成”,下同)进行破坏性处理。对有利用价值的其他零配件,经专业技术人员鉴定备案后,可以作为维修零配件使用,使用时必须注明“回用件”字样,并建立回用件保管使用台账。
第十三条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企业不得回收、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有赃物嫌疑的农业机械,发现回收的农业机械有盗窃、抢劫或者其他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四条 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应当对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企业的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进行信用考核,建立诚信档案。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企业应当接受农业机械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报废高能耗农业机械给予经济补偿,鼓励、支持其购买使用节能、环境保护技术指标先进的农业机械。
第十六条 农业机械管理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农业机械更新计划,并组织实施。
农业机械更新计划应当包括更新机械的品种、机型、数量、补贴标准和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 报废农业机械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列入更新计划和补贴目录的农业机械,从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中给予追加补贴。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农业机械管理局负责解释。
五、农机怎样办理报废?
农业机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报废:
(一)超过规定使用期限的;
(二)经过检查调整后,功率降低值大于出厂规定值15%的;
(三)经过检查调整后,燃油消耗率上升幅度高于出厂规定值20%的;
(四)严重损坏,经测定一次性修理费超过同类机型新购价50%,或者技术状态恶化,经修理、调整后仍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运行相关标准,影响安全使用的;
(五)经修理、调整后噪声、尾气排放仍然超过规定标准的;
(六)国家明令淘汰的。
第六条 已超过规定使用期限,但技术状况良好的农业机械,经检验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和《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1—16151.13)的,方可继续使用。
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对上述农业机械每年检验2次,每次检验有效期为6个月,检验合格的,予以签章注明;检验不合格的,可以复检一次。
第七条 实行注册登记和备案管理的农业机械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应当通知农业机械所有人。
农业机械所有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办理报废手续。
第八条 农业机械所有人应当将符合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交售给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企业。报废农业机械回收企业应当登记报废农业机械所有人身份证明、农业机械种类、型号、牌号、发动机号码和车架号码等信息,并发给农业机械所有人全省统一式样的《报废农业机械回收证明》。
注册登记的农业机械所有人在交售报废农业机械后,向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交回农业机械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办理注销登记。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后,应当发给农业机械所有人《农业机械报废证明》。到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公告该农业机械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作废。
六、新能源汽车报废回收管理办法?
一是汽车制造企业承担动力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相关企业在动力电池回收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确保动力电池的有效利用和环境保护。
二、汽车厂商应建立满足新能源汽车车主维修需求的维修服务网络,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动力电池维修更换技术信息。
三、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动力电池回收渠道,负责回收新能源汽车使用和报废后产生的废旧动力电池。
鼓励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综合利用企业通过多种形式,共同搭建、共享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渠道。
四是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产业基金,研究探索动力电池残值交易等市场化模式,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七、报废鞋回收?
有,现在有报废鞋回收这个行业。
报废鞋回收不是什么材料的鞋都回收。他有严格的要求。
他回收是橡胶材质的,比如老式军胶鞋,农胶鞋,塑料鞋。
而皮革,布鞋,是不回收的。
现在能源资源是越来越紧张,人们就想到有些资源可以二次利用。而橡胶制品它可以二次利用的。所以就形成了废旧鞋回收这个行业。
八、农机报废点怎样审批?
国家没有规定农机用品的使用期限,目前只有拖拉机有:不超过9年
而江苏省采取的方法是每年年检两次发现不达标就报废,
文件如下: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苏政办发〔2009〕123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江苏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试行
九、变农机车报废年限?
三轮农用和单缸四轮农用是6年;
多缸四轮农用是9年;装配多缸柴油机的四轮农用运输车,累计行驶里程达25万公里的,应强制报废;因各种原因造成农用运输车严重损坏或者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应强制报废;农用车报废年限根据其类型确定,最长年限为12年。一般情况下,农用车的年限为9年或者6年,但在年限已满之后该车的安全、污染物排放达到了有关检验的合格标准,还可以延长3年。
十、2021农机户头报废补贴?
2021农机报废补贴标准如下:拖拉机20马力到100马力以上补助1000到12000元不等;联合收割机自走式喂入稻麦机3000元到11000元按机型来补偿的;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7200元到20000元;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3000~5500元;水稻插秧机600~10500元;机动喷雾(粉)机270到4500元;饲料(草)粉碎机90~240元;铡草机90~1550元。以上就是最新的补助标准。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