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技术指导好就业吗?
一、农业技术指导好就业吗?
好就业。主要面向绿色食品生产、加工、检测及营销企业,在农作物生产及病虫害防治,种子生产、实验、推广与销售岗位群,从事农作物生产技术指导、种子生产技术指导、绿色食品生产与销售、植物检疫和农资管理与营销等工作。
二、农业技术指导找哪个部门?
首先农业技术可以找乡镇农技中心或者县农业农村部门,再次可以找相关专家。比如在贵州省,每年都有三农科技特派员到村进行指导,且科技特派员均为科研机构、科研院校的专家,在某一领域种养殖技术能力非常强,有的地方还会制定农技专家表,一般都张贴在村委,可以通过微信、短信视频及现场指导等在线指导农业技术。
三、农业技术员与农业技术指导员区别?
农业技术员与农业技术指导员是不一样的 ,
农业技术员是技术员的一种,徐对农业生长过程很熟悉 农业技术员对蔬菜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 相当精通,掌握的技术主意要包括:
1擅长病虫害防治,能准确的分清各粪病害 ,对症下药。
2 能根据当地的土壤情况,科学施肥,合理搭配
3 在季后能,根据当地种植情况,作出夏季的科学规划。对品种选择。
,农业技术指导元是直接为农民提供技术 支持的职业 他们是田间的,知识分子,也是实际的劳动人员。因为他们长时间在野外。工作,需要采集农业技术信息,进行分类加工处理 。
四、农业技术服务合同纠纷的概念?
农业技术服务合同纠纷属于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项下的具体案由,规定在《民法典》中。农业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农业技术服务组织与农户等签订的以农业技术培训、指导、咨询等为内容的合同。因此产生的纠纷属于农业技术服务合同纠纷。)
五、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能五年吗?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的有效期限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和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五年的期限是合理的,但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具体的期限。在签订合同时,应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减少纠纷。
在签订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时,请确保合同包含以下关键内容:
1. 当事人信息:详细列明双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服务范围:明确托管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种植、养殖、农机作业等方面。
3. 服务标准:约定服务的质量标准,以及如何评估服务质量。
4. 服务费用:明确服务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5. 服务期限:约定合同的有效期限,以及如何提前终止或续签合同。
6. 权利和义务:详细列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保密、知识产权、赔偿责任等方面。
7. 违约责任: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以及如何追究违约责任。
8. 争议解决:约定争议解决的途径和方式,例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9. 附则: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例如合同的生效条件、变更和解除方式等。
在签订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六、农业合同签订规定?
一、怎样正确签订农业承包合同
首先要明确签订农业承包合同应遵守的原则。
双方签订承包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符合乡、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章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有利于发展生产,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必须遵循民主协商、自愿互利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对承包合同标的物应有正确的认识和科学的评估,合理确定承包基数和承包期;严格审查:对经营承包者的经营能力、资金要有过细的了解和审查,防止无技术、又无资金的人获得承包权;公开发包,由乡镇人民政府、司法部门派人协助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杜绝发包中的不正当行为。
其次应掌握农业承包合同的基本内容与主要条款。
农业承包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合同无法律约束力。合同订立的方式,可以是自报公议、民主协商、投标、招标等,然后再经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发包方公章,合同依法成立。
合同书面形式结构分为三部分:一是标题,即合同名称;二是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址,以及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姓名等基本情况;三是正文,即合同的主要条款。农业承包合同订立的主要条款是:
①承包项目的名称、数量、和坐落(位置);
②承包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③承包标的用途;
④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⑤承包费的数额及交纳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⑥对承包的生产资料或生产设施使用、管理的基本要求及其奖惩措施;
⑦遇到重大政策变化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的处理办法与规定;
⑧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数额及违约金不足以抵偿经济损失部分的赔偿办法;
⑨解决争议的方式;
⑩双方当事人认为必须约定的其他条款。
七、服务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服务合同不是是买卖合同。服务合同属于无名合同,是以服务为标的的合同。
区别就看合同的内容。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受托人)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人)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
八、技术服务合同,什么是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中包括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合同标的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项目。 第二,履行方式是完成约定的专业技术工作。 第三,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 第四,有关专业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和技术秘密成果的权属问题。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工艺和新工艺的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其客体是尚不存在的有待开发的技术成果,其风险由当事人共同承担。 技术开发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1.标的物具有新颖性,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 2.技术开发合同的内容是进行研究开发工作。 3.技术开发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合同履行具有协作性。 4.技术开发合同的风险由双方共同负担。 技术开发合同认定条件 (一)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 根据2001年起实施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规定,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⑴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⑵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⑶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二)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的判定 《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还专门规定了下列合同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⑴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已经掌握的技术方案,包括已完成产业化开发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 ⑵合同标的为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通过类似技术手段的变换实现的产品改型、工艺变更以及材料配方调整; ⑶合同标的为一般检验、测试、鉴定、仿制和应用。
九、农业服务理念?
坚持以“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为方向,培育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做文章,筹建了杨凌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将服务项目、服务价格挂牌公示,为群众提供农机农化服务、农技服务、农资供应、检验检测等四大方面近50多个具体服务,实现了从过去技术示范与行政干预相结合的“自上而下”的推广方法,转向“以人为本”、“自下而上”、“参与式”的推广新理念。
十、服务合同有哪些服务类型?
服务合同类型有:现代服务,建设服务类, 设计服务类, 工程服务类 和 会议服务。
其中现代服务类又有很多细分领域:如信息服务,技术服务,物流服务,交通运输,金融服务,保险服务,旅游服务,文化服务等,特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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