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律有哪些? 安全员法律风险有哪些?
一、安全生产法律有哪些?
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很多种类型,具体如下:《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水污染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节约能源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扩展资料: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提供法律保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的法制化管理,指导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同时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保证企业效益的实现和国家经济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
二、安全员法律风险有哪些?
安全员的工作风险大,但要学会规避。一般安全事故调查组进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查封安全资料,安全资料最大的作用就是记录现场实际的安全管理行为。所以没有事故发生时,安全资料貌似就是一堆废纸,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安全资料就是护身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安全生产法》中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 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三、个人的法律安全义务有哪些?
你好,个人的法律安全义务包括:
1. 遵守法律法规:个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尊重他人的权利:个人应该尊重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各种权利,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3. 保守国家秘密:个人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商业机密等保密信息。
4. 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个人应该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不得污染环境和浪费资源。
5. 缴纳税费:个人应该按时缴纳各种税费,履行纳税义务。
6. 安全用药:个人应该安全用药,不得滥用药品或吸食毒品等。
7. 遵守交通规则:个人应该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反交通法规,保证交通安全。
8. 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个人不得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造、贩卖、传播封建迷信、色情淫秽、暴力恐怖、邪教等违法信息。
四、农机企业安全生产安全隐患有哪些?
一:驾驶员安全意识差 二:安全管理难度大 三:部分田间作业机械未纳入牌证管理 四:乡镇农机部门管理体制若
五、农机安全标语?
1、提高农机作业质量确保农民增产增收
2、严禁酒后驾驶操作农业机械
3、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4、遵守农机条例让伤亡远离你我
5、严禁客货混装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6、严厉整治“黑车非驾”消除事故隐患
7、确保农机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8、依法参加检审确保农机安全
9、关爱您和他人生命,切勿黑车非驾;
10、为了您和他人安全,切莫搭乘拖拉机;
11、平安农机保平安,抓好安全促生产
12、拖拉机载人祸害大,害人害已又害家;
六、农机项目有哪些?
1、自动打包式饲料青储机的研究开发;
2、大豆收割机割台装置;
3、大型自走式高地隙喷杆、喷雾机;
4、饲草打捆机除尘装置。
七、农机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机具管理条例》是一部全面规范农机具生产、销售、使用和管理的法律法规。该条例强调加强农机具的安全生产和使用管理,推动农机具的科技进步和节能减排,促进农业现代化。
其中,农机具使用者在使用农机具时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定,生产、销售、维修、改装和拆卸农机具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而生产、销售农机具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质量标准,确保农机具的质量和技术性能。
此外,该条例还规定了对行为不当的生产、销售、维修、改装和拆卸农机具的企业应当予以制裁等措施。
八、违反农机法律法规所受到的处罚有哪些?
补贴机具的价格必须统一,擅自提高可由相关部门取消其补贴经销商资质。
九、有关保护学生安全的法律有哪些?
1.
《教育法》第四十四条:教育、体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完善体育、卫生保健设施,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第七十三条: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 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七条: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末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末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十六条:学校不得使末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第十七条: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末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末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第四十八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末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3、《预防末成年人犯罪法》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预防犯罪的教育作为法制教育的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合常见多发的末成年人犯罪,对不同年龄的末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
4、《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五条
: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防止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5、《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十条
: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6、《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矿山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度化学品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道路运输条例》 还有各省、市颁布的相关规定、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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