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总结(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总结报告)
一、农机安全隐患排查内容?
在重要农时、重要节假日等关键时点,组织农机监管人员深入田间、场院等重点区域,严查无证驾驶、无牌行驶、拼装改装、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减少农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扎实做好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总结收尾工作,确保工作成效。
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加大牌证打假力度,充分利用全国变型拖拉机协查平台共享相关信息,提高协查效率。参考机动车同类车型设定更加严格的报废淘汰期限,及时注销报废车辆。制定变型拖拉机存量清零时间表。
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内容?
安全隐患排查内容有:
1、日常隐患排查日常隐患排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领导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危险化学品的检查和巡查。
2、综合性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排查。
3、专业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主要是指企业根据行业特点或者对电气、设备、消防等分别进行的专业排查。
4、专项隐患排查专项隐患排查是指危化品管理、职业健康、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行等时期等进行的专项隐患排查。
5、季节性隐患排查季节性隐患排查是指根据企业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1)春季以防雷、防火、防风、防冻、防静电等为重点。2)夏季以防火、防雷、防汛、防暑降温等为重点。3)秋季以防火、防雷、防静电等为重点。4)冬季以防火、防冻、防静电、防雪等为重点。
6、节假日隐患排查节假日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对安全、消防、生产装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进行检查,特别对节日各级管理人员、检修队伍的值班安排和安全措施、应急装备、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
7、专家诊断性检查专家诊断性检查是指企业自身组织抽调生产技术骨干,设立企业自身的安全专家队伍组织开展诊断性检查。自身技术力量不足或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欠缺的企业可委托安全服务中介机构或安全生产专家排查隐患。
8、事故类比隐患排查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指企业内或同类企业发生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事故后开展的举一反 三的安全检查。
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方法?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方法有很多,主要包括:
一是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如加强事故隐患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明确责任,实施职责分清;
二是加强道路、设备、物料等各方面的安全管理;
三是建立监控制度,加强日常安全管理;
四是系统重审有潜在危险因素或重大风险因素的核安全影像技术;
五是要求每年开展安全检查,坚持“预防为主,预警意识,科学把握”的原则。
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表包括哪些?
咦,还没有人回答。
视乎贵司规模,行业领域。
安全生产方面
有三类档案必须齐备:1、应急预案、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车间安全生产制度、岗位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架构图;
2、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生产培训方案及记录(同时又分为新入职员工培训、特殊岗位培训、日常培训)、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参加培训人员要有考核记录,比如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应急演练记录(要有简报、演练方案)
3、隐患排查记录(根据不同车间、岗位开展的隐患排查,发现隐患要整改落实)
以上各项方案制度都要盖公章!各项会议、演练、培训都要有签到表和照片!!!
另外,规模较大企业,要请合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做
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如果是职业危害重点单位或规模较大企业,还需
职业病防治档案
:1、各项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
2、关于职业危害的会议记录、培训记录、考核记录;
3、签订职业危害告知合同(即告诉员工,该岗位可能有噪音或者粉尘的危害,确保该员工知情);
4、请第三方机构做
职业病现状评价
及现场检测
;5、体检记录。一是要到
有资质
的机构做体检,大多数普通的医院、甚至三甲医院均无职业病体检的资质。二是新入职员工、离职员工必须做体检(这个很重要,而且公司必须拿着体检报告的正本!至于为什么,不用我说了吧?)做安全生产档案是一项大工程,这里三言两语说不清,而且未有整理安全生产档案经验的同事不一定做得来,大型企业建议请第三方机构来做。
有什么想了解的可以私信我,希望能帮到您。
也希望朋友指正。
五、什么叫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一项法定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国家安监总局2008年2月1日发布实施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做出了详细规定,其中对事故隐患的定义、分级、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职责、隐患排查治理频次、档案建立、隐患登记、报告、奖励制度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奖励制度意义?
扩大排查范围,提高排查质量。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奖励制度的意义:
一、有利于调动排查人员的积极性。
隐患排查可有专业的、群众性的,奖励制度激励人员参与度,扩大隐患排查范围。
二、有利于提高排查质量和效果。
隐患排查要着眼于重点部位、重点部门,深挖细找,对排查出重大隐患的要重奖,避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意义更大。
七、化工生产企业安全隐患如何排查?
第一个表“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是企业内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使用的,第二个表要先看一看它的出处源于哪里?我在企业里管安全,我所用的“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是我们这边安监局发给我,然后用来每个季度上报一次。也就是说将第一个表中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汇总整理到第二个表中,上报安监局。这是我们这里的做法,不知道适合不适合你,供参考。
八、企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XX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和外委施工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和辅助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 职责权限。
一、公司总经理对所属各生产、建设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二、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各分管矿(厂)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进度。 公司其他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四、各驻矿、厂、处安监处(站)协助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第五条 生产、建设单位将生产、建设项目、场所、工程发包、设备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生产、建设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监察部和有关业务部门报告。执行公司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监察部接到隐患报告后,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业务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并跟踪到隐患得到治理。
第七条 隐患排查与治理所需的资金由公司及二级单位从专项资金中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第八条 安全生产隐患分级。
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矿(厂)、部解决不了,须经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科(队)、车间(工段)解决不了,须经矿(厂)、处解决的隐患。
C级:由科(队)、车间(工段) 和生产业务部门可以解决的隐患。
第九条 安全生产隐患确认与上报。
一、各二级单位每月一日前要将上月的A、B级隐患呈报公司安监部,并提出整改意见,经安监部确认安全隐患后,每月将隐患报表上报集团公司和地方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并负责督察治理进度。
二、隐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对于不报隐患的单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费用。
第十条 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一、隐患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公司总经理、矿(厂)长全面负责;分管经理、分管矿(厂)长、各级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对隐患要抓紧整改,做到五落实,既“项目落实、设备材料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进度落实、责任落实”。
二、对于一般隐患,由各单位(车间、厂、科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隐患,要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四、公司各单位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要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要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五、公司安监部及各驻矿、厂、处安监处(站)要对隐患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直至隐患彻底整改解决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一条 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对隐患无防范措施的场所或单位,要坚决予以停产整改。
第十二条 生产、建设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XX集团公司。
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实施监管监察,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按照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怎么写?
隐患名称。岗位,隐患情况。
时间。检查和治理时间;
结果。处理情况和结果;
责任人签字。谁查,谁采取措施,谁监督。
存在问题。如果有的话。
一、法律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经2007年12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7年12月2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公布。该《规定》分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监督管理、罚则、附则5章32条,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二、安全隐患排查具体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申报和监督管理情况;
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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