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标题有几种写法
公文的标题是公文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以下简称 《办法》)第十条第六款规定:“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公文标题是个名词性偏正词组,而不是句子。其一般构成形式可表示为:发文机关+ “关于”+ 事由+ “的”+文种。介词 “关于”联结发文机关和事由;助词 “的”联结事由和文种。如 《国务院关于制止滥发各种奖券的通知》,文种 “通知”是中心词,“国务院”和 “制止滥发各种奖券”共同充当文种 “通知”的限制成分。
在日常的公文教学与实践中,公文标题中出现的问题甚多,常见的有以下 7种情况。
1、三要素残缺不全
由 《办法》可知公文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主要内容 (也称事由)、公文种类 (也称文种)三要素组成 。
但日常生活中,可发现在实际
时,会出现标题缺少事由,没有准确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的现象,如,《x x市人民政府决定》。
在所有公文标题写作时,比较难拟写的是批转 (转发)性通知标题,这种标题有时会缺文种,如,《X X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外经委关于鼓励外商投资我市服务领域的意见》。作为批转性通知标题连通知文种都缺少,该公文显然不规范,应改为 《x x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外经委关于鼓励外商投资我市服务领域意见的通知》。
有的标题由于缺少介词容易产生歧义,如,《X X大学自学考试报名通告》,由于缺少 “关于”完全可以理解为 “x x大学自己自学考试报名”,另外 “报名”和 “通告”之间也缺少必要的虚词,表意不明确,应改为 《X X大学关于自学考试报名的通告》。
所以,公文标题三要素的残缺不全往往使标题表意不清晰,损害公文的质量。
2、事由概括不当
公文标题的主要内容通常叫事由,在 《全国
关于教师节的决定》这个标题中,事由仅 3个字,其名词性的特征可以表明 “教师节”是已经存在的事物,这与公文内容相悖 (内容是同意国务院关于建立教师节的
,决定 9月 10日为教师节),应为 《全国
关于建立教师节的决定》。
又如,《X X乡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新建希望小学的请示》,该公文的本意是拟新建希望小学,需请求上级拨款,事由概括不够准确,应为 《X X乡人民政府关于拨款新建希望小学的请示》。
写作请示标题还应注意 “申请”与 “请示”不能同时使用,请示已经包含申请。如,《关于申请组建X X学校的请示》,“申请”与 “请示”重复罗嗦,事由概括不简洁,应为 《关于组建X X学校的请示》。
《X X省委关于上半年抓党建工作的总体安排》,“上半年”概念不准确,即使当时没有歧义也不宜提倡;“抓党建工作”的 “抓”最好不用。可改为 《X X省委关于 2005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总体安排的通知》。
3、文种不规范
《办法》规定的
的
主要包括:命令 (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
、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
13种
有的公文标题使用的文种不符合 《办法》的规定,如,《关于X X同志工作安排问题请示的答复》中的 “答复”不是 《办法》规定的文种,应为 《关于X X同志工作安排问题的批复》。
还有的将法定的两种文种合并使用,如,《X X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抗旱保栽资金物资的
》,此标题将 “请示”和 “报告”两种文种混在一起变化为新文种,显得不伦不类,应改为 《X X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抗旱保栽资金物资的请示》。
还有乱用文种的情形,如,《X X大学关于张X X等 6名同志任免决定的通知》,在 《办法》里 “决定”和 “通知”是不同的文种,而且 《办法》第九条第五款规定任免人员应使用通知,应为 《X X大学关于张X X等 6名同志任免的通知》。
拟稿者为方便省事,有的标题还会缺少文种,如,《X X省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农村工作的部署》,“部署”不属于文种,应为 《X X省人民政府关于 2007年农村工作部署的通知》。
4、语序不当
公文标题事由的次序不当也会产生歧义,如,《关于工业发展生产情况的报告》,“工业”与 “发展” 的次序不当,应改为 《关于发展
情况的报告》。
又如,《关于组织青少年支援甘肃采集树种的通知》,由于语序不当而存在 “组织青少年 (用捐款捐物等形式)支援甘肃采集树种”之歧义,根据文意可改为 《xxx关于组织青少年采集树种支援甘肃绿化荒山荒原的通知》。
5虚词使用不当
公文标题的三要素组成要有顺序。如果顺序混乱,会严重影响公文的质量。
“关于”的正确位置应在发文机关之后,如,《关于××省财经校向××大学联系临时住房问题的函》中 “关于”与发文机关的位置应调换一下,正确的标题应为 《××省财经校关于向××大学联系临时住房问题的函》。
6、语法成分残缺不全
如,《××所关于工程师职务
评审委员会的函》,“委员会”前缺少必要的动词,应为 《××所关于组建工程师职务
评审委员会的函》
7 “两转 印发错用
“两转”通知标题错用现象也不容忽视,如,(××县粮食局转发 《××市粮食局转发 (省粮食局转发 (国内贸易部关于报送来信来访工作统计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办法》规定 “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该标题转发的公文属于一般的
,不使用书名号;另外,层层转发有关文件的通知,可省略掉中间转发的层层过桥,直转最上级领导机关发文标题,而在正文中说明转发情况,应改为《××县粮食局转发国内贸易部关于报送来信来访工作统计通知的通知》。
又如,《印发 (关于严格控制
机械增长的通知)和 (××市控制
机械增长管理规定)的通知》,此公文 “印发规定”可以,但 “印发通知”就不妥了。另外,根据公文内容也没必要在一份公文中印发两个文下发,而完全可以将第一份公文中的内容完善到管理规定里,规定中包含不进去而又必须讲的内容则可以在通知中指出,可改为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市控制
机械增长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文的标题是公文的 “眉 目”,拟写既要揭示主旨又要简洁,还要引人注目和符合相应文种的写作规范,而且便于阅读、管理和使用。公文标题拟写应做到中肯、简明、醒 目、得体。在实际拟写时要避免上述7种错误,力图把公文的标题写得规范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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