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法律法规有哪些?
1 、国家从 2005 年起,全部取消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 2 、为鼓励农民种粮积极性,国家对农民种粮面积进行粮食补贴, 2006 年每亩补贴标准为 26.30 元。 3 、对优质小麦良种推广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 0.20 元 / 斤(只限于种子公司购买良种时进行补贴)。 4 、对大型农机具购置实行农机补贴政策。 5 、对农村五保户实行五保供养制度,年人均供养水平为 1050 元。 6 、为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看不起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国家在农村逐步推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筹资办法为农民每人每年自筹 10 元,中央财政补贴每人每年 20 元,省、市、县三级每人每年补贴 10 元。 7 、从 1998 年起我县逐步实行以中低产田改造、渠路林三配套为重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8 、国家鼓励农民治理生态 , 对退耕还林(草)农户按面积进行补贴 , 每亩补贴标准为 160 元。 9 、从 2006 年开始,国家对农村贫困户、特困家庭中小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免学杂费、免课本费、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农村中小学生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全部免除学杂费,小学每人每年 150 元,初上每人每年 200 元。对困难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课书。对困难家庭寄宿生实行生活补贴。 10 、为解决农村特困家庭生活困难,国家在农村实行特困家庭最底生活保障制度。对年人均收入低于 600 元的农民按每人每月 10 、 15 、 20 元的标准进行保障。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 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第二轮土地承包期,耕地承包期为 30 年。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等。经营权可以实行流转。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行计划免疫制度,实施强制免疫。 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做好动物疫病的计划免疫、预防工作,并接收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测、监督。 14 、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独生子女户、二女户夫妇年满 60 周岁,每人每年享受 600 元的奖励扶助。当年二女结扎户一次性奖励 3000 元。独女领证户一次性奖励 1000 元。独生子女户、二女户家庭子女省内升学(初中升高中、高中报考省内大学)加 20 分。独生子女领证户子女至 16 周岁每月享受 10 元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两女户发给每对夫妇 600 元养老储蓄,家庭子女上中小学时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来自,百度文库
《劳动合同法》、《种子法》、《物权法》中的联产承包等,其他的注入婚姻法都有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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