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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建设兵团农机监理站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2021-12-25 03:51:24农机常识3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和补充规定,并监督检查各级农机监理所、站贯彻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兵团范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用拖拉机等农牧用机械及驾驶员(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理,指导各级农牧机安全监理机构的业务工作。
(三)负责核发和免除或撤销师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机监理证,培训监理骨干人员。
(四)负责考试考核任命和免除或撤换考验员资格。
(五)负责各种表、证、册、号牌等式样的设计。
(六)编写事故案例和安全生产宣传材料。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评比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农牧机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七)拟定拖拉机等农牧业机械及驾驶员年度检审注意事项。监督检查拖拉机驾驶证、行驶证、号牌等发放和驾驶员(操作人员)考核工作。
(八)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农机重大事故,报送事故统计、专题报告和年度工作总结。
(九)负责农机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工作。
(十)监督检查各级监理所、站的监理收费收支使用管理情况。
(十一)接待人民来信来访。
(十二)承办兵团农业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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