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购置补贴2021?
一、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1、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2、补贴方式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乡)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3、补贴范围
补贴机具品目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生猪生产所需机具。粮食作物和生猪生产机具分别达到47个和18个品目。同时,将更多成套设备纳入补贴范围,如简易保鲜储藏设备、果园轨道运输机、组装式钢主体结构猪舍和禽类养殖设备等关键薄弱环节机具纳入补贴范围。
农机补贴申请流程是什么?
农机补贴申请流程
【1】农民提出购机申请,向县农机局或者乡镇设立的报名点,提交申请表;
【2】由县或者乡农机局初步审查,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
【3】公布审查结果,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
【4】兑付补贴资金,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
资料扩展
农机补贴事实上就是对于定农机具的购置补贴,也称为农机具购置补贴。这项补贴是国家对于农民个人、农场职工、农机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购置和更新农业生产所需的农机具给予的补贴。是为了促进和提高我国的农业机械化水平和生产效率所制定的。
农机补贴是在2004年提出并实施的,补贴的资金一般是有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另外此项补贴只能用于购买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对于不在指定范围内的农业机械是没有补贴的。
补贴对象自主购机―→申请补贴―→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录入基本信息,打印告知书―→乡镇公示补贴对象―→乡镇整理结算资料―→县财政结算补贴资金。
1、自主购机
补贴对象在省域内自主选择经销商,谈价议价,自主购机。经销商出具发票,发票需注明购机者姓名和所售机具的名称、型号、数量、总价、销售日期,发票备注栏须注明完整的生产企业名称和机具出厂编号。补贴对象购置多种机具时,每张发票只能体现一家生产企业具体某个型号的产品。
2.申请补贴
(1)申请。购机者向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供发票复印件一份。购机者是个人的,需出示购机发票、本人二代身份证和银行账户信息;购机者是组织的,需出示购机发票、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和银行账户信息。
(2)录入。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通过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软件系统(以下简称软件系统)录入购机者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家庭住址、乡镇、村、身份证号码等)、机具基本信息(机具大类、小类、品目、分档、型号、数量、补贴金额、生产企业、出厂编号等)和购机信息(经销商名称、购机总价、购机日期、发票号码等),形成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告知书。
(3)打印告知书。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打印告知书一式四份(补贴对象、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县级财政部门各一份),并由购机者自行填入联系电话和银行账户信息。购机者确认告知书内容无误后,签字、摁手印,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盖章确认或刊刻启用“××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审核专用章”,审核盖章确认。
3.公示补贴对象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填写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公示表,通过乡镇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或网络)张贴公示7天。
4.结算补贴资金
乡镇经公示无异议后,收集资料(包括告知书、发票复印件)报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初步审核,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协助县级财政部门结算补贴资金。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通过软件系统分批次生成农机购置补贴结算明细表和农机购置补贴结算汇总表,并汇总整理补贴资金结算纸质资料(包括明细表和汇总表),初步审核结算资料的规范性,报县级财政部门结算补贴资金。县级财政部门对农机化主管部门报来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准确性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通过涉农补贴‘一折通账户’或购机者指定的银行账户兑付给购机者,并通过软件系统同步点击确认结算。
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后,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乡镇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告知公示。县级财政部门收到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的资金结算申请及相关资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补贴支付意见。同意支付的,在7个工作日内发放补贴资金;不同意支付的,及时向农机化主管部门说明理由,并退回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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