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农机常识 > 正文内容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对农业机械产品和使用安全有哪些规定?

2021-11-28 11:07:15农机常识1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十一条规定,“对农业机械产品涉及人身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强制执行的技术规范。”《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16151),就是目前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之一。

第十三条规定,“农业机械生产者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在其生产的农业机械产品上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农业机械使用者作业时,应当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农业机械,在有危险的部位和作业现场设置防护装置或者警示标志。”因此,农业机械生产者和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采取安全措施,预防事故发生,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部门,应当按照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和管理。”目前,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结合春耕、“三夏”、“三秋”等农业生产重要时节以及安全生产月等重点时期,开展广泛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安全法规、安全常识,培训农机驾驶操作技能,促进安全生产。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本文链接:http://www.hnhuayukeji.com/njcs/1303.html